尤其是《紹興議和》之前,金兵明明陷入了絕境,最後在秦檜的幫助之下,卻“反敗為勝”,成為議和中的大贏家,可謂古今罕見。
縱觀歷史上的議和,有戰略性議和,有戰術性議和,有投降式議和。
客觀的說,秦檜主張議和沒有大錯,但錯在投降式的議和。
即是南宋自廢武功,殺掉英雄岳飛,放棄收復失地,主動淪為金國“藩屬”。
更為重要的是,議和之後,秦檜也沒想過北伐問題,而是隻想偏安。
所以,說秦檜是奸臣,一點沒有冤枉他,該一直跪下去。
…………
“這個秦檜絕對是奸臣!”
“他的雕像才跪了八百年?”
“而且後世竟然有人為他翻案,覺得他做的事情是對的?”
“朕很不理解,這華夏大地怎麼會有這種蠢人?”
“秦儈這種狗東西在朕的面前,朕必給他千萬種折磨他的方法。”
看完這裡後,唐太宗李世民心裡那叫一個氣啊。
出賣自己的國家和英雄,這種大奸臣不應該被殺嗎?
那些想要為他翻案的,都是些什麼東西?
…………
天空的投影在繼續。
岳飛是不是民族英雄?
當然是,這毫無疑問。
岳飛所代表的“盡忠報國”的家國情懷,早已經成為當代華夏人民所追求的精神圖騰。
這種家國情懷,這種舍小我成就大我的英雄氣概,它曾經激勵無數華夏兒女,在華夏民族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誓死抵抗倭寇等外來力量,創造了可歌可泣的戰爭奇觀。
從這一點上來看,岳飛做為華夏民族的英雄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岳飛做為華夏文化的一個標籤,已經在華夏人民的心目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他的家國情懷,是華夏價值體系的基礎。
要知道,沒有華夏文化的復興,就沒有華夏民族的復興。
要實現華夏民族的復興,必須高舉華夏文化的旗幟。
因此,華夏就要大力弘揚岳飛的這種愛國主義精神。
然而後世不知道那些所謂的專家學者,誰賦予了他們定義民族英雄的權力和職責,按照他們的對民族英雄的定義,岳飛自然不是民族英雄。
然而他們對民族英雄的定義以及判別標準本來就很可疑,不值得去辯駁。
在華夏兒女承認共同的史實的基礎上,對於一個歷史人物的評判,究竟是人民還是某些專家學者更有權威呢?
不能因為“華夏民族”包含了金人後裔滿族,就認為岳飛不是整個華夏民族的民族英雄。
也不能因為“華夏民族”這一概念出現的晚,就認為岳飛不可能是華夏民族的民族英雄。
當時金人入侵的本質是什麼?
他們的本質和後世的倭寇一樣。
那就是燒殺掠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