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恪說得好聽,其實就是想由他來領導秦檜。
可韓擎並沒有答應唐恪,而是給了秦檜極大的自由,可以說是極為信任和大力支援秦檜。
在韓擎的信任和支援下,秦檜參酌政和二年東京都茶務所創條約,印給茶引,使茶商執引和錢儲部發行的金銀幣或紙幣與茶戶自相貿易,又在汴梁城中設定了合同場買引所,並於合同場置茶市,交易者必由市,引與茶必相隨。而茶戶十或十五共為一保,並籍定茶鋪姓名,互察影帶販鬻者。凡買茶引,每一斤春為錢七分,夏五分,茶所過每一斤徵一厘,住徵兩厘,頭子錢照舊。其合同場監官除驗引、秤茶、封記、發放外,不得干預茶商、茶戶交易事。
又罷公使賣供給酒,即舊撲買坊場所置隔槽,設官主之,曲與釀具官悉自買賣,聽釀戶各以米赴官場自釀,凡一石米交三元錢,並頭子雜用等兩分兩厘。其釀之多與少,全看他們能出多少錢,不設定數量。各種交易全都以錢儲部發行的金銀幣或紙幣交易。
還設定了合同場鹽市,與茶法大抵相類。鹽引每一斤納錢兩分五厘,土產稅有增添等共納十厘,所過每斤徵錢七厘,住徵一錢五厘,交易全部以錢儲部發行的金銀幣或紙幣交易。
秦檜一上來,就實施鹽法、茶法、酒法、醋法和礦產法等等一系列的商業法,對過往的一切商務行動都做了調整。
在大力發展商業的同時,秦檜又更改了商業稅,為國家賺錢。
秦檜將食鹽劃分為禁榷和通商兩種地區,鹽商繳納鹽稅,獲得國家許可後,才可以在通商的地區進行銷售。
又例如,秦檜規定茶葉統一由國家壟斷銷售,對私人可參與的生產環節進行徵稅,茶農、園戶在山場種植茶葉必須先從官府領取本錢,新茶上市之後,將茶葉運送到官家,園戶們既需要交納當時的正稅(農業稅)二稅,又要按照生產茶葉的量交納茶稅。
礦業則實行官營、民營並行開採,官營之稅主要表現為勞役之用,民營則按照礦產的百分之二十向國家上繳賦稅。
另外,凡布帛、什器、香藥、寶貨、羊彘,民間典賣莊田、店宅、馬牛、驢騾、橐馳,及商人販茶鹽酒醋,都對商人進行徵稅。
總而言之,秦檜上臺了之後,對商業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最開始時候,秦檜的改革,引起了很多人的強烈不滿,甚至可以說是怨聲載道,好多人都請求韓擎罷免秦檜。
可韓擎卻全都不予理睬,大力支援秦檜改革。
這使得秦檜幹勁更足,手筆也越來越大,為了發展商業,為了給國家賺錢,秦檜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
像青城寨和劉家寺的那兩個自由貿易區就是秦檜搞的。
想當初,秦檜要搞這兩個自由貿易區,沒少遭到諫官的彈劾,有說秦檜亂改故制的,有說秦檜重商輕義的,有說秦檜銅臭熏天的,有說秦檜唯利是圖的,有說秦檜與民爭利的,還有說秦檜無能無智不配其位的。
不誇張的說,那段時間,彈劾秦檜的奏章如雪花一般,多到秦檜都怕了,怕韓擎一個頂不住,就把摩拳擦掌準備大幹一場的他叫停了……
……
……
嗯……想了想,還是說兩句吧。
這周又沒給三江,不過也沒強制我上架,還又給了我一個小推薦。
可能還有一週機會吧。
那就再熬一週吧。
因為字數太多,本想下週一天一更,拖一拖字數的,但想了想,還是算了,正常更新吧。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最後,照常求推薦、求收藏、求加書單、求幫忙推廣、求各種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