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伏特加在一邊插嘴道:“老大,我覺得,叫攪屎棍,挺不錯,或者叫狗子,也可以。”
難得有他聽得懂的話題,伏特加決定好好參與一下,哪怕是冒著生命危險。
琴酒狠狠地瞟了他一眼,站遠了一點,眼神示意小弟講點禮貌,不要偷聽他們的私人聊天。
還有,這名字取得……
取名廢,就別出來瞎折騰!
伏特加於是乖乖站到了天台邊緣,離琴八米遠。
但他還能偷聽,因為耳朵好!
……
“不用原來的,就叫銘,不是酩悅的酩,是銘記的銘。”
內涵是:一個能讓人銘記於心的人。
比雷小鋒好聽多了,琴酒如此覺得。而且,他取的,酩悅不可以說難聽,否則他請他吃子彈。
……
北風覺得,琴酒怪怪的……
說不出來哪裡怪,就感覺,看人物介紹,他不是逼話這麼多的人。
事實上,大多數時候,琴酒都是安靜如雞的。
……
伏特加的耳朵很好,哪怕隔了8米,他也能清晰的聽見聊天內容。
耳朵動了兩下,伏特加聽到了自家老大,那麼“溫柔”的說話,他只覺得心頭一股子委屈,蔓延開來。
憑什麼?
明明他才是先來的那個!
本來上頭爭寵的雪莉雪糕都沒有了…
這雷小鋒,這麼條狗子,他為什麼要來插一腳!
想到小樹林燒烤夜,那隻冤死的狗,伏特加就又想到了,一個手感很好的襪子女。
她搶過他雞腿,他還沒搶回來!
聽說雷小鋒又把她賣給了警察,而且,明天,她就要被打包送回俄羅斯了。
伏特加心裡癢癢,他想去劫獄。
說幹就幹,憨憨第一次沒被撥動,他自己動了,趁著雷小鋒和老大聊天,伏特加一個人走了。
他要去幹一件大事!
……
於是,等琴酒聊完天,準備撥動小弟的鐘盤時,他發現……
伏特加,沒了!
掉樓下了?
找了一會沒找到,琴酒把煙掐了,沉默著走上車……
他嘗試著發動車子。
“咔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