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正武元年夏六月末,匈奴幕北草原,龍城。
在經歷長達半個多月的‘蹛林大會’禍害之後,龍城及周邊部族,終於是在一個月前,表面上‘萬分不捨’,實則歡呼雀躍的送走了單于大帳。
在匈奴,每年五月的蹛林大會,都是草原大多數人的狂歡。
在這樣的一場‘匈奴內部資源重新分配會議’當中,許多不滿於草場分配,以及因草場過於貧瘠、狹小,而無法供養整個部族的部落,都能痛苦角力、騎射等方面的比試,得到更寬廣、更肥沃的草場。
當然,得到歸得到,若想把草場守住,還得看這個部落有沒有足夠的武力,讓周邊口水橫流的‘兄弟部落’,在看到自己強壯的肌肉之後,打消‘殺人越貨’的打算。
草場、水源等生存資源的再分配,顯然是部落頭人,起碼也是部落貴族需要關心的事。
對於普通的牧民而言,這場每年一度的大型活動,也同樣是改變命運的機會。
——不是改變部族的命運,而是改變自己的命運。
在各項比拼中獲得好成績的勇士,自然能在匈奴的叢林法則下,得到更多的尊重和社會地位。
除了這種精神上的滿足,務實的草原牧民所看重的現實利益,也是非常可觀。
如果成績勉強合格,完成了部落頭人先前下達的任務,那這位年輕、強裝,卻又近乎一無所有的勇士,就將大機率得到自己所能想象到的一切。
包括女人的青睞、部落貴族的信重,乃至於頭人所恩賜的,看得見摸得著的牛、羊、馬等牧畜。
原因很簡單:在匈奴,唯一獲取他人尊重的方式,就是證明自己的強大!
此處的強大,幾乎是單純純粹的指武力強大。
而草原上的女人,也同樣只信奉一個生存法則:追隨強者!
只有證明自己足夠強大的男子,才能帶著自己的女人、孩子、牧畜,乃至於部族,在殘酷的草原上生存下去。
對於部族頭人而言,也只有勇敢者、強大者,才能在自己的率領下捍衛部族,擊退入侵者,並獲得相應的地位和獎勵。
所以在每一年的蹛林大會之後,草原上都會出現這樣一副景象:在武力比拼中獲得好成績的勇士,但凡是回到原部族的,都會有兩種情況。
要麼,是接受頭人的恩賜,成為一位光榮的部族勇士,得到頭人賞賜的牧畜、草場、奴隸,從此不再需要為生存發愁,也不需要再放牧,只需要每天和部落的其他勇士外出打獵,以磨練自己的戰鬥素質,並隨時準備戰鬥即刻。
再要麼,就是拒絕‘屈居人下’,登高一呼,獲得一小批擁護自己的牧民家庭,退出部族,成立屬於自己的小部族。
對於這種‘自立為王’的部族,原部族往往也不會有太大敵意,而是以類似‘同根同源’‘都是血脈兄弟’的邏輯,和這個新興部落達成聯盟,承諾‘雙方互為犄角’,在必要時成為對方的武力支援。
至於草場,就需要這個新生部落自己去打拼了。
但想想都知道:作為草原最重要的生存物資,草場和牧畜,是連那些人口數萬、十數萬乃至數十萬的強大部族,都要憑藉武力才能守護的東西。
一個看似勇敢的頭人,帶著幾十上百個‘勇士’,就像從別的部落搶到草場,顯然很不現實。
就算搶到了,這樣一片‘防備力量幾近於無’的草場,也會立即成為各部族爭相討伐的物件。
所以,絕大多數情況下,在蹛林大會‘小有成就’的勇士,並不會選擇風險巨大的‘自立山頭’,而是會成為部族的戰士。
當擁有了部族分配的牧畜,以及崇高的勇士地位之後,女人什麼的,也自然而然就會找上門來。
至於那些在蹛林大會表現出彩,在某一項比拼中才華橫溢,亦或是同時在幾項比拼都有不俗表現的‘高階人才’,則打都會被單于庭吸收,成為光榮的單于庭本部勇士!
這樣的幸運兒,會被單于親自賜予奴隸、牧畜、女人,甚至有小機率會獲得某一位攣鞮氏貴女的青睞,卻不會獲得草場。
——成為單于庭本部勇士的人,將和單于庭一起,從春到東在草原南北巡遊!
單于庭大帳立到哪裡,本部的牧畜就吃到哪裡!
籠統的來講,匈奴冒頓、老上統治時期的蹛林大會,在某種程度上,和華夏文明後世的科舉制度,具有相當一部分相似性。
只是相較於考驗四書五經、儒家經典的考舉,匈奴的蹛林大會,更像是‘武舉’。
對於蹛林大會所選拔出的人才,匈奴的分配也頗具考據特色:成績一般的在地方(部族)做官,最好的那一批在朝廷(單于庭)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