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金毒灼魂’的訊息,傳播到長安方圓五百里的範圍內時,作為‘事發地群眾’的長安百姓,已經得到了關於這個說法的第一手資料。
——前秦神女,大名鼎鼎的日者,以女性受封侯爵的鳴雌亭侯許負,在長安城公開表示:沒有人比我更懂鬼神!
一時之間,整個長安都陷入心緒若狂之中!
實在是這件事的最終結論,對漢室百姓的影響太過重大了···
都不用交換意見,長安百姓就已經自發的、默契的總結出了三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一:既然金毒對亡魂有影響,那對活著的人,會不會也有類似的‘毒害’作用?
二:如果金毒對亡魂的影響,果真如當今夢中的高皇帝那樣,被折磨到奄奄一息的地步,那究竟該怎麼做,才能緩解先祖的痛苦?
緊接著的第三個問題,則與第二個問題息息相關:既然金毒灼魂,那以金為陪葬品顯然就行不通了;那為了在地府過得更好,應該把陪葬黃金,改成陪葬別的什麼呢?
準確的說,第三個問題的內在邏輯是:這地府,究竟以什麼作為錢幣!
在過去,漢人在‘侍死如奉生’的思想背景下,想當然的就將‘人間’貴重的黃金,理解為在‘地府’也同樣貴重。
現在,以金作為後輩給先祖的‘生活費’,顯然已經被證偽;這樣一來,漢室百姓就極其迫切的想要知道:要先給父祖寄點錢財過去,究竟應該怎麼辦?
第一個問題,幾乎是任何時代,華夏百姓面對新事物時的本能反應了——甭管這玩意兒多好用,先弄清楚對身體有沒有害再說。
而第二、第三個問題,才是漢室百姓在得知‘金毒灼魂’這個說法後,真正所在乎的。
至於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劉弘以皇帝的身份,拉著太祖高皇帝的虎皮,無疑是徹底坐實了‘金毒灼魂’這個說法的真實性。
而這就意味著:漢人家庭已經去世,且墓葬中有金器作為陪葬的先輩,已經在地府,忍受了多年‘金毒灼魂’的痛苦!
偏偏導致這些亡魂在地府‘久經苦痛’的,又正是那些自詡為孝子賢孫的後輩,極其‘愚蠢’的將金子,親手放入了先祖的墓葬之內。
——即便這種做法,大都是先祖生前的要求,也屬於整個社會風氣所提倡的‘美德’,那些以金作為先祖陪葬的後輩晚生,也根本無法原諒自己。
所以,三觀受到顛覆的漢室百姓,迫切的需要有人給他們指出明路,以彌補自己的過失,以免將來死去之後,在陰曹地府被先祖唾罵斥責。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在後世人看來無關緊要,在漢人看來卻十分嚴重的問題,迫切需要得到答案。
——既然地府根本不以黃金作為‘錢幣’,那是不是就意味著,那些被風光大葬、墓穴塞滿黃金的亡魂,到了地府就變成了一無所有的窮人?
也就是說:後人都以為已經給先祖‘寄了足夠多的錢’,結果地府根本就不認這些錢不說,這筆財富反倒成為了折磨先祖亡魂的惡魔?
如果真是這樣,那漢室天下,很有可能迎來一次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的社會秩序崩潰!
作為華夏兩千年封建歷史上,唯一一個把‘百善孝為先’作為政策,而非口號的政權,漢人對個人道德的最後底線,便是孝道!
在過去數十年當中,幾乎每一個漢人也都已此要求自己;哪怕是山賊匪盜,也基本保留著‘孝順父母’的最後良知。
準確的來說:漢室兩千二百餘萬百姓民,幾乎沒有一個人,願意承認自己是‘不孝’的。
可是在‘金毒灼魂’的說法出現之後,這兩千二百餘萬自詡為‘孝子賢孫’的漢室百姓,幾乎一瞬間,就變成了兩千兩百萬個不孝子徒!
——往先祖的墓穴放金子,導致先祖的亡魂遭受灼燒之苦,甚至還‘一毛錢都沒有寄給先祖的亡魂享用’···
如果這個說法得到官方的承認,那理論上,整個漢室天下的每一個漢人,幾乎是有一個算一個,統統都要因‘死後當以發覆面,無顏面對列祖列宗’,而羞愧自盡!
就算真的有那麼幾個沒有‘迫害’過先祖的例外,也只會是那些窮的連一點黃金,都沒能塞進先祖墓葬裡的窮苦之人。
這樣的‘高標準’,在漢室只有一個群體滿足條件。
——因漢室‘分家別戶’‘一夫五口為一戶’的政治規則而分家,又因庶出或非長子的原因,沒能繼承家中土地、財產,為了生計只能鋌而走險,在刀口舔血的遊俠眾!
而實際上,即便是窮的只剩膽魄的遊俠,也很少有不在先祖墳墓中陪葬金器的例子。
——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總是讀書人。
農戶厚葬先祖,或許是為了擔心被戳脊梁骨;官員厚葬先輩,大都是為了愛惜羽毛。
遊俠這種有活力的民間社會組織,則出於見識、學識等當面的短缺,以及對仁義道德的重視,反倒尤其看重道德素養。
遊俠們普遍奉從的核心觀念,可是仗義!
可曾聽說過那個官員,在上任之後,說自己要做一個‘仗義’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