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還別說。”
萬茜深吸一口氣。
“這麼一會兒的工夫,張若雷已經把事兒辦妥。他放出話兒來,誰要是敢接你的離婚官司,他就跟誰勢不兩立。”
萬茜一撇嘴。“你想啊,這城裡誰願意一樁賺不了幾個錢的小官司而得罪張家?”
我一拍桌子,“我不是張家的人?他們怕他不怕我?”
萬茜看著我點點頭,強制自己不要笑出聲。
“嗯,他們不怕你,但確實怕張家人。”
我翻起眼皮來白了萬茜一眼。
“萬茜,你究竟哪夥兒的?”
萬茜笑笑不再說話。再隔半晌,萬茜拿我開心。說不然我再努努力,萬一把他給勾引上床呢?說實話你們這麼長時間分開,我不信他能憋得住。
我頓時眼睛一亮。
“對啊!萬茜,我從前在他手底下幹活兒,他那德性,我可實在是太過清楚。”
我繞過辦公桌,走到沙發旁。
“萬茜,咱得想個萬全之策。他正行姦情的時候我突然間闖入,我就有理由起訴。不對啊!”
我挪了挪沙發上的屁股。
“萬茜,沒律師怕什麼?我也可以起訴啊!”
我像哥倫布突然發現了新大陸。
“對呀,萬茜。”我抓住她手。“沒律師我也可以起訴啊!”
我興奮大叫。
“我自己起訴。我就不信法官也怕他?還能不受理我這案子?”
次日是週五,我跑到張若雷戶口所在地起訴離婚。離婚官司排期在三個月以後,法官先調解,我說我不接受調解,這婚非離不可。
張若雷的態度也十分明確,他認為我們之間有感情基礎,經歷的所有事情都是個誤會,假以時日,誤會冰消瓦解,則自然又會和好如初。
他固執的認為我們兩個之間感情並沒有完全破裂,足可修復。所以堅決不同意離婚。而且我們也並沒有分居滿兩年。
一審判決很快下來,法院不支援我的離婚訴訟請求。萬茜說我只能隔半年再起訴,如果那時我仍舊如此堅持,法院一般都會判我們離。
“半年啊?”
我一撇嘴,後來想想。
“算了。不就是半年嗎?我認了。”
半年時間攸忽過去。人有時要能等得。暫時不如意,要能等得,人生都是三起三落。暫時痛苦、萬般都不順也不必太在意,放下,別放在心上。
能讓你痛苦的人和事原本都不值得你去痛苦、難過。人要會愛自己。愛你的人不會讓你痛苦,只有不愛你的人才更在意自己的感受,關注自己的一切,不會拿你當回事兒,不在意你的喜怒悲哀,往死裡氣你、往死裡讓你痛苦。
這樣的人為他痛苦,已經不是值得不值得的問題,而是完全沒有意義。
一次我跟
萬茜談到蕭晗,我們兩個都一致認為從某種意義上說蕭晗並沒有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一個連自己都不愛的人,其實並沒有資格去愛別人;另外,一個愛自己的人一定想你開心、幸福,不見得非要得到你。
就像淮海對蕭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