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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弘文迷案 (3 / 3)

眾人連連稱是,京兆府尹恭迎李弘進了衙門正堂,李弘坐在了正中席位上,一拍驚堂木,示意眾人可以開始了。

樊寧去了枷鎖,被捆住雙手帶至前堂,跪在李弘面前。李弘佯做第一次見樊寧,問道:“堂下可是弘文館別院案兇嫌樊寧?你可知罪嗎?”

樊寧抬起小臉兒,望著李弘,一字一句道:“民女樊寧,弘文館別院案與我並無瓜葛,請殿下明辨是非,還民女一個公道……”

“去歲九月初,你去弘文館別院取《推 背 圖》,而後別院燒燬,《推 背 圖》不翼而飛,經過刑部現場考證,在場並無旁人,故認定你為兇嫌,對此你有什麼可說的嗎?”

“民女親眼所見,弘文館別院侍衛長乃此案兇嫌,是他放火燒了別院,盜取《推 背 圖》,民女曾試圖阻止,可惜未果,賊人武功高強,跳窗跳走了……”

話音未落,堂內外便是一片鬨笑申斥之聲,圍觀的百姓們皆很憤然,口口相傳著守衛長不過是三腳貓的功夫,哪裡打得過紅衣夜叉。

李弘低頭忖了一瞬,問薛訥道:“薛卿,你是本宮親封的監察御史,一直在主理這個案子,三日前,也曾與李卿立下約定,今日必破案,否則便將此案交由刑部審理,今日你可有何話說嗎?”

“回稟殿下,臣已查明,樊寧所言句句屬實……”

薛訥這話擲地有聲,眨眼的沉默後,人群中迸發出一陣更威猛烈的質疑之聲。李乾佑與肥主事相視一眼,皆發出了兩聲嗤笑。

薛訥不做理會,繼續說道:“起初臣初接手此案時,頗感疑慮:此案丟失物品唯有《推 背 圖》,此書預測我大唐國祚,甚為緊要,可樊寧身為密局閣丞李淳風之徒,本就是奉師命前往別院取書,可謂唾手可得,為何還要揹負著殺頭的風險,犯下十惡不赦之罪呢?臣百思不得其解,案情也擱置良久,直至有農人在輞川的楓林間發現了法門寺那些和尚們的遺骸。陶沐,帶人證上來。”

不消片刻,陶沐便帶了法門寺住持與守衛王五前來。薛訥繼續說道:“法門寺乃國寺,各位僧眾的衣袍為尊貴的玄黑之色,但為表出家人謙遜之心,根據輩分,每一位在身上不同位置略作撕毀,臣已請住持大師與別院大門守衛王五在京兆尹府對過口供,結論便是那日在樊寧之前,趕到別院取書的一夥僧眾為假冒,是賊人假扮的。”

“大師,王五,薛卿所言屬實嗎?”李弘問道。

“是,出家人不打妄語,請殿下放心”,法門寺住持回道,那王五亦是點頭如搗蒜。

李弘這便揮揮手,示意將他二人請下,又做了個手勢,示意薛訥繼續。

薛訥繼續說道:“事實便是,賊人打聽出法門寺的和尚們即將前往別院取經書,便在半路截殺,搶奪馬車,並使賊首扮作守衛長模樣,鑽入車廂之中,被順利運入了別院……”

“一派胡言”,李乾佑忍不住罵道,“薛縣令是在寫話本嗎?胡言亂語毫無證據,已經過去這些時日,住持大師被爾等牽著鼻子走,記錯了也未可知,只此一條根本無法證明什麼。”

“若無證據,薛某今日便不敢在殿下面前說這些話。那日去輞川驗屍,肥主事亦在場,法曹與仵作也記錄得詳細清楚,現場很亂,血跡密佈,但這皆是賊人的障眼法,想要掩蓋他們曾經將馬車駕走,擦去法門寺大師們遇害時留下的血跡,事後再用雞血潑上,意圖以假亂真。可馬車輪上,馬車轍印上的血印,皆可證明這馬車確實曾被駕離,放火焚屍則是為了掩蓋這幾位和尚真正的死亡時間。肥主事,薛某說得可對嗎?”

那日那幾具和尚的遺體嚇人得很,肥主事根本沒敢細看,此時無法反駁,又怕說不記得會被李弘認為是不盡責,只能說道:“是了,但這也不能說明……”

“好”,薛訥不理會他的狡辯,繼續說道,“方才樊寧說起那守衛長武功高強,在場諸位,堂外的百姓無不嗤笑。確實,守衛長究竟是何時死的,是本案的另一關鍵。薛某親眼所見,仵作也記錄在冊,守衛長的屍體咽喉處並沒有煙燻的痕跡,這便說明他死在縱火前,而非著火後,根據樊寧的描述,直至進入藏書閣,守衛長皆無異常,甚至還與她閒話家常,這又是為何?方才薛某已經說過,賊首躲在木箱中,被運進了藏書閣,而後這些假和尚便開始在二樓拋灑佈置崑崙黃與芒硝,但此時出了一個意外,便是那名為龍四的侍衛,衝入了閣樓找侍衛長,看見了這些假和尚的勾當,但他還未來得及出聲相問,便被人從身後一劍捅死,屍體拖到了一樓木梯之後隱藏,故而他的屍身,嗓中亦沒有煙燻的痕跡。”

說到這裡,方才那些嗤之以鼻之人都安靜了下來,似是隨著薛訥的講述又回到了那一日的別院。一直默不作聲的高敏終於按捺不住了,先向李弘一禮,繼而問樊寧道:“敢問你與那侍衛長進入閣樓,大約相差多久?”

樊寧望了薛訥一眼,照實回道:“我與他只見約莫相差十餘步,那會子我聞到了一股胡餅香,便頓了一瞬。”

高敏點點頭,復望向薛訥:“敢問薛縣令,這麼短的時間內,那不知是否存在的賊首真的能殺了守衛長,並在二樓放火嗎?”

“守衛長身上雖有一處劍傷,但薛某已請仵作驗過,那並非是他的致命傷,他的致命傷只在於頸後一個極小的針眼。各位估摸都猜到了,侍衛長是被毒針所殺,而後那賊首便將他拖拽至樓梯後,與龍四藏在了一起。賊首為了確保樊寧能比守衛長晚這麼一步,乃是利用了她一個小小的愛好。莫看此女身形瘦削,卻愛吃胡餅如命,觀星觀生員後補與附近百姓都知道。便是用這功夫,賊首躥上了二樓,用燧石點燃了內閣間,造成了藏書閣二層的熊熊大火……”

樊寧臉上一陣紅一陣白,心想什麼“愛吃胡餅如命”這種平日裡揶揄她的話,薛訥竟也放在臺面上說。果然,李弘望了她一眼,神情似笑非笑的,似是想不明白竟有人因為饞差點丟了腦袋。

肥主事見眾人的思緒皆被薛訥帶跑,不免焦急,發問道:“可燒起來的並非只是二樓,根據馮二供述,整棟樓皆是在此時起的火,敢問那些假僧眾難道還敢將粉末拋灑在外,難道別院的守衛皆是廢人嗎?”

“ ‘所謂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這話用在這裡,既恰當也不恰當,煩請殿下與各位移步,來此處看看便知了。”

眾人不明白薛訥葫蘆裡賣的什麼藥,隨他出了大堂,只見陶沐不知何時在京兆府衙門外的空地上紮了個稻草叢,約一丈開外又擺了個炭盆。得到薛訥的首肯後,他用燧石點燃了火盆,不過一眨眼的功夫,那稻草叢訇然起火,火苗躥出一人多高來,惹得圍觀百姓驚歎不已。

薛訥不再賣關子,解釋道:“別院位居驪山腳下,頂頭位置,山脊斷崖下有兩眼間歇溫泉,偶時會散出崑崙黃等物,積年累月,便在這木質的藏書閣外塗了厚厚的一層,只消裡面起火,外面必燃。薛某所言無一字虛假,待此案完結,可以請刑部與京兆府各派官員隨薛某前往取證。”

見圍觀的百姓議論紛紛,李弘擺手示意仍回到廳堂之中。待李弘坐定,李乾佑迫不及待發難道:“此女既不呆也不傻,又說與侍衛長相熟,為何會認不出他來?被旁人假扮了仍不知?”

“守衛長是胡人,賊首亦是胡人,只要體型相近,留著一樣的鬚髮,戴上頭盔,在那樣的熊熊烈火中,只怕他親孃老子都認不出,怎能怪得了旁人?”薛訥不再客氣,直言反駁道,“賊人奸猾,佈下瞞天之局,理當怪罪於他,不當怨怪旁人罷。”

“本宮有一疑問,先前看口供,有個叫沈七的孩子,是後院巡視的守衛,他說只看到樊寧一人跳窗而逃,這與樊寧所說自己乃是先看到守衛長跳窗,才跟著跳窗出入極大,薛縣令可解出其中關竅了嗎?”

“是”,薛訥衝李弘一抱拳,“臣下起初百思不得其解,直至前幾日在藍田縣衙的庫房中,看到了那巨鼎與現場遺留的一些證物。在別院三樓的闌檻上,留有繩索摩擦的痕跡,看起來很新,加之別院每半年皆會重新粉刷補漆,應當正是事發當日所留下的。一樓與二樓天花板斷裂的痕跡大體相同,皆是被重物所砸,而非我們認為的,三樓燒塌導致巨鼎陷落。起初臣以為,是那些賊人慾砸死樊寧,所以吊起了大鼎,後來發現,那三足鼎下有許多破碎瓷片,還散落著許多熔融的錫塊。臣覺得蹊蹺,於是便將現場收集的錫塊挨個稱重後相加,發現其總重量比寶冊所載的別院所有錫器的總和還要多上一斤。樊寧,你且說,彼時是如何看到那守衛長跳窗的?”

樊寧回想片刻,答道:“彼時我與他交手三兩輪,他忽然砍斷了一旁的書架,漸起了一陣煙塵,朦朧間我看到他攀在視窗上,回頭看了我一眼,又揮劍砍了旁側的欄杆,而後躍下了二樓。我才要去追,鼎就落下來了,把二樓砸穿了,我拼命越過去才跳窗逃了命……”

“關竅便在此處”,薛訥輕輕一笑,掃視眾人道,“昨日薛某與陶沐將那錫塊與其下的陶片仔細拼看,發覺原來這錫塊竟是一面一人多高的錫鏡,方才臣所說的多出的一斤錫,便是錫鏡表面附著的錫的重量。沈七之所以沒有看到除樊寧以外的人,是因為那賊首乃是從對稱的另一側窗戶躍下的,臨躍下時揮劍,則是為了砍斷三樓吊起巨鼎的繩索,他們已經過了周密籌謀,便是要透過那巨鼎砸碎錫鏡,毀滅證據,讓樊寧無法發現自己其實看到的是鏡中像,以為那賊首也是從此處跳了下來,奮力去追卻無果。想要此案能夠實現,需得在別院內有內應,據薛某查證,應當便是那武庫看守張三。是他告知了賊人,法門寺大師們取經書的日期與樊寧前來拿《推 背 圖》的日子,並將一套侍衛長的服飾給那賊首,事後又收回,才促成了這驚天之案。”

薛訥這話,引得眾人遐思,這般想來,似乎並無破綻了,李弘臉上終於有了真切的笑意,說道:“不曾想,此案竟是這般細緻,薛卿真是辛苦了……”

孰料那高敏忽然出聲打斷:“且慢,高某有一疑問:敢問薛縣令這些說辭,可有人證物證嗎?張三認罪了嗎?那所謂賊首可已落網了嗎?”

薛訥一怔,回道:“物證……方才不是已經據實羅列清楚了嗎?”

高敏啞然一笑,回道:“這些物件,只能說此案有可能這般發生,而非一定會這般發生。高某隻覺得,薛縣令這些推論,皆是基於此女無罪的基礎上,只是為此女脫罪的詭辯,若無人證,根本無法堵泱泱之口。若是高某說,根本不存在什麼賊眾,那些證據皆是巧合,便是此女因為平日裡的口角,嫉恨那守衛長,刻意放火,並燒塌了別院,你又有什麼話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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