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餉”加派,本身沒有太大問題,因為在古代為了應付戰爭,歷朝歷代都會向民間索取更多的稅額,但明朝的問題出在徵稅物件太少了,除了貧苦農民和一些城市貧民之外,只剩一些小商販適合徵稅而已。
按照萬曆年間的設定,“遼餉”每畝土地加徵“九厘”,也就是在原來的稅額上加徵千分之九,數量看起來並不多,按照當時全國的土地數量,官方設定每年的遼餉需要定額徵收五百二十萬兩餉銀用於遼東戰事。
當然了,朝廷下屬各級官府在執行過程中,考慮到土地荒廢等問題,實際徵收的要必預計的少很多。
但要知道,徵稅物件僅限於小自耕農、小地主、小商販,而大地主、大財主、有功名在身的讀書人、各級官吏及其家屬、宗室藩王並不在此列。而但明朝後期土地兼嚴重,主要兼併者乃官僚、皇帝、宗室。
官僚兼併土地的情況,可參考嘉靖朝內閣首輔徐玠,因為徐玠退休後,在自己的老家松江大置田產,兼併土地數量達到兩萬畝!藩王則更甚,萬曆皇帝的弟弟潞王兼併土地四萬畝!萬曆皇帝的兒子福王朱常洵兼併土地兩萬畝!僅這兩人明面上兼併的土地數量便達到了六萬畝,更不用說所有親王加起來還更多!
皇帝兼併土地主要是依靠修建所謂的“皇莊”,即土地上派人耕種,租子交給皇帝。因此,雖然明朝實際耕地數量不少,但真正能夠徵收到稅的卻要大打折扣。可是,每年的指標擺在那,不夠錢花該怎麼辦?
想來想去,朝廷也只能將不能徵收的這部分土地的應當徵收的數額平均分攤到可徵收的土地所有者身上,這就是宰相張居發明的“一條鞭法”。正因如此,每個徵稅物件實際承擔的稅額卻遠遠大於“九厘”了!
更要命的是,土地兼併還包括瞞報的,因為明朝在張居正改革之後,丈量全國土地,並記錄成冊,表明所有權歸屬於朝廷,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只要在“兩京十三省”內都得繳稅!
至於少數民族地區和便將駐軍地區,暫時不宜強制執行。但是,隨著土地兼併情況加深,圖冊的修改進度卻沒有跟上,或是因為某些地主為了少繳稅而買通縣衙小吏,故意不改,以便達到偷稅漏稅的目的。
這麼做的後果是,有農民明明已經沒有土地,淪為佃農,但他們原先的土地仍然登記在他們名下,因此他們還得繼續交稅給朝廷。不僅如此,他們淪為佃農後還得向地主交租,租金通常在收穫的50%左右。
這麼算下來,明朝政府的算盤打得很好,“九厘”不多,老百姓應該可以承受。但實際攤派的數額卻遠遠大於“九厘”甚至高達“幾分”,交不起即欠債,要被“利滾利”,變賣家產,以至於達到百姓無法承受地步。
如此一來,百姓不堪重負,除了賣兒賣女賣自己,基本上已無活路可走。更何況在西北地區,連年大旱,老百姓連加派前的稅都交不起,更不用說加派後了,而朝廷又強制徵收,那沒辦法,只能幹他孃的!
崇禎年間,百姓的忍耐已經到了“臨界點”,但朝廷卻又要收“剿餉”和“練餉”,再加上繳稅必須用“白銀”而非糧食、布帛,百姓只能賤賣還錢,因此更活不下去,於是民變愈演愈烈,李自成的手下人越來越多。
但朝廷也沒辦法,因為自從漢唐以來大搞外貿,再加上宋、元兩朝與本朝“外貿所得”,讓明朝的貨幣已經徹底被“白銀化”了,只能透過催繳“銀子”回爐重鑄為“官銀”,才能保證信用不變質,也才方便發軍餉!
朝廷雖然每年能收到將近兩千萬的銀子,但利用率卻非常低,因為得經過層層剋扣,而且在回爐熔鍊時會有不少損失(縮水),最終能夠用在正途的屈指可數,絕大多數都進了各級官員們的私囊填腰包了。
錢不夠?繼續加!加完後,官員們繼續貪,並且還若無其事,甚至覺得自己在為朝廷辦事,就該理所當然如此!這樣一來,朝廷與百姓間的信用關係崩潰,形成了死迴圈,看起來錢收得多,但永遠不夠用。
大明王朝,就這樣被活活拖死了!所以,有些專家、學者說大明王朝亡於什麼“小冰河”?那其實完全是在找藉口,朝廷但凡能讓朱家王爺們少搶些地,但凡能對官員的貪腐約束嚴格一些,那明朝怎麼會亡?
所以,明朝之滅亡,甚至中國歷史上各封建王朝之滅亡異曲同工,完全自作自受,根本不值得同情!這就是所謂“中國封建王朝跳不出300年週期率”的原因,畢竟“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貧富差距太大了!
………………………………
哈哈,多謝各位書友關注,收藏,推薦,訂閱和評論本書!身為作者,我很高興也很榮幸能為各位讀者提供一部符合大眾口的“都市異能”兼“修真玄幻”小說。常言道“人生苦短,筆尖修長。”是故,修真路漫漫,何處覓長生?煩惱無去處,且看書中人!願《天地任我行之“系列”》小說能給大家帶來快樂與感悟!
本故事純屬虛構,若有雷同實屬巧合!道友們,打工辛苦,時間緊迫,創作不易,點贊收藏,順便轉發,欲知情節?下回分解!(“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千鍾粟?書中自有顏如玉”?歡迎閱讀我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