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那天正午,陽光最為猛烈的時候。
同樣是從身邊竄出的牧羊犬,擁擠在一起的羊群,被驅逐到山後的野狼。
它卻再沒有回來。
取而代之的,是搖晃震動的大地、頻密而雜亂的龐大噪響……
以及山丘之後,身披黑甲,如潮水般湧現計程車兵。
流浪的生活,從不好過。
與野狗搶食,為了一小塊麵包與人廝打得頭破血流……
貝內特覺得自己就像是草原上那些“可憐”的狼類,哪怕表現得再如何兇惡,令人望而生畏,卻總也觸碰不到牧羊犬保護下的羊群。
他也曾想要成為那隻英勇的牧羊犬。
當然,應該要更帥一些,至少不再是那種奶牛般的黑白花色。
不然他也不會用鑿子敲碎那個試圖侵犯村裡姑娘的痞子的腦袋。
但隨後繼續的流浪生涯,為了活下去,他還是不得不再一次披上了狼皮。
或許,貝內特本性就是如此。
也可能是冒險者與其野獸般的作風過於契合。
隨著他的歲數增長,身體逐漸強壯。
彷彿也真就與那身狼皮融為了一體,闖出了點名堂。
集結其他飢腸轆轆的野狼,用最骯髒、最受人唾棄的手段,殺死牧羊犬,用鮮美肥嫩的羊肉填飽肚子。
“綠血”艾德琳在鎮上算是有點名氣,貝內特也大致清楚對方的實力。
會兩門戰技,接近獲得職業等級,和自己差不多。
但癖好古怪,接的任務基本都與哥布林相關。
賺不了幾個錢,窮得叮噹響。
他以前也透過渠道聯絡過對方,邀請這個強壯的女人加入自己的小隊。
卻連回應都沒有。
不是一路人。
在正常情況下,他基本不可能將其當作目標。
收益和風險不成正比。
但前幾天,新加入團隊的“狼崽”克格爾,向他透露了艾德琳團隊的現狀。
曾經還算出色的隊友忍受不了她的癖好,已經離隊。
整個小隊裡的老手,除了艾德琳自己,就只剩下伯格。
新加入的兩個新人冒險者,都是正兒八經連人都沒殺過的菜鳥。
只能砍砍哥布林罷了。
與他們相比,毫無戰力可言。
貝內特動了念想。
草原上的狼群,從來不會嫌棄獵物太瘦。
失去了護衛的牧羊犬,稍微小心一些,不要被那對尖銳的羊角頂到。
從側面將它掀翻在地上,咬碎喉嚨,撕開肚腸。
便又是一頓美滋滋的晚餐。
只可惜,畢竟是在河谷鎮混出了外號的冒險者。
艾德琳比自己想象中,要更加聰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