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吉這麼大張旗鼓的重新劃定土地的面積,為了就是在統一的畝數上進行推算田畝的產出,將田畝分為上中下三田,徵收不同的賦稅。
過去由於各地的面積不統一,對於各大名的知行只能在秋收之後以村為單位,依據實際收穫的糧食進行登記。
但是糧食產出這個東西是非常受氣候和播種方式影響的,這就使得各地的知行數目每年都會有嚴格的變化,為了減小這一問題,秀吉這才推出了統一的度量衡,並依據土地肥力劃分田畝等級,被稱為石盛。
石盛重規定了1.5~1.7石/反以上的為上田;1.3~1.4石/反以上的為中田;1.1石以上的為下田;0.9石以上的為下下田。
我們都知道石高=石盛×面積,秀吉的知行面積統計即以上中下三田的標準點1.5、1.3、1.1、0.9為標準,直接乘以大名的土地面積推測出其石高,如果有超出的部分不計入石高之內。
與水田對應的是畑田,及為水資源貴乏的旱田,他們對應的石盛分別是1.3、1.1、0.9和0.7。
當然除了田和畑田之外,還有林田和新田,這兩個都是不計入石高免稅的存在。
秀吉額外規定,屋敷子女建在下田及下下田,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要建在上天或中田上的需要上報名主批准。
同時要求各大名編制檢地賬,在其上要記錄田畑種類、屋敷地的面積、田畝的等級、石高和耕作者等資訊。
編寫的這些資訊就相當於後世的身份證,幫助秀吉掌握了天下各地大名的實際情況。
同時秀吉確立了“一地一人”制度,即一塊土地要有一個最終的負責人,這塊地的賦稅由這個人承擔,並且需要在必要的時候承擔伕役的責任。
這裡強調伕役的責任是因為這個時候的秀吉已經逐步開始實行全國性質的兵農分離。
在刀狩令和檢地令事實之後,秀吉將會再次下達《身分統制令》,正式確認奉公人佩刀的權利,將職業士兵和普通平民正式區分開來。
在《太閣檢地令》中秀吉為了減少各國之間流民的竄流問題,同時為了吸引山上的惣村隱戶下山,秀吉將稅率定位一公兩民並全國施行。
這個政策事實的目的是為了體現秀吉作為關白施恩於天下百姓,畢竟此時的很多大名家還是五公五民的制度,如果有四公六民都算是仁政了。
但是秀吉這個統一制定的稅率必然不可能實施下去,畢竟此時的日本的分封體制,秀吉對麾下大名行政上缺失插手的法理依據。
因此這條政令實際上只在其直轄地、譜代大名和親近大名麾下有過實施。
但是這個政策在秀吉統治天下的大部分時間並實施太久。
在徵朝之前,秀吉或錢稅來為自己的軍事行動提供支撐,或需要錢財來滿足自己的奢靡的生活,徵收了許多雜稅,真實稅率在4/6開左右。
等到徵朝之後,秀吉需要的錢糧與日俱增,僅造船一向就需要許多錢財,因此直到他去世之時,秀吉統治下的日本的綜合稅率在7公3民這個程度。
這個實際賦稅比例甚至反超過了其麾下大名,那些大名最起碼做到了實打實的五公五民,而秀吉卻是名義上的一公二民,卻實際徵收成了二公一民。
這個賦稅太過繁重,以至於一個平民一年到頭耕種的田地在交完賦稅之後,能不能捱到明年都不一定,更別說改善生活了。
因此在徵朝之後,日本國內各地又掀起了一股逃民潮,對於百姓來說,要麼被送到朝鮮成為炮灰,要麼留在田地間種死自己。
秀吉在短時間內下達這麼多政策,搞得許多大名一片雞飛狗跳的樣子,反倒是秀家統領下的國度較為平穩,因為這些制度秀家早在許多年前就已經逐步開始實施。
包括增田長盛和大谷吉繼兩人都不禁感嘆“岡山殿下治國有道,我等處理國事也輕鬆一些。”
本來被認為任務最為艱鉅的堀尾吉晴更是親自跑到岡山城向秀家表示感謝,因為秀家這邊的資料幾乎可以直接照搬來用。
經過抽樣核對發現和襲擊新規出入不大之後,剩下的資料也直接照搬抄錄,不再進行核對,體現出了對秀家的信任。
與秀家這邊相對應的是毛利這邊混亂的情況了,由於毛利家在行政上一直脫離秀吉的管控自己管理自己。
而毛利家本身就是豪族聯合的制度,毛利家幾代當主都想要加強中央集權,到了輝元這一代終於在秀吉的幫助下掃掉了最大的兩個刺頭。
但是領內各國度量衡混亂的情況依舊沒有解決,甚至一國之內各郡收繳糧賦之時所用的糧參都大小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