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的領導找到了小區的物業主管,一會兒查到了車主叫樊金麗,是前兩天才剛剛入住的住房戶。
馬上,物業主管就去敲樊金麗的門。
“你就叫樊金麗吧?趕緊下去,人家給你送錦旗來了!”
“送錦旗?”樊金麗懵逼了!
這特麼的,自己明明叫的手下去做壞事!咋做了壞事還要送錦旗啊?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啊?難道現在這世界判斷好壞的標準都和以前相反了——做壞事送錦旗?做好事被公安局的抓起來?
應該不可能啊!
可這些又怎麼解釋呢?
沒辦法,下面人家敲鑼打鼓地在那裡等著,不下去不行啊!她和那個秦隊長一起下去,接受人家送來的錦旗。
那位送錦旗的隊長向樊金麗解釋說:“樊金麗女士,是這樣的,今天早晨卯時,我們東城的環衛工人看見有人放火,剛說要報警,結果便看見了一個水車立即開來,一陣瘋狂的掃射,把那些縱火犯丟進去的火把全部熄滅了!避免了一場特大的災難!
“而你的人滅了火以後,趕緊又開車走了!真是做了好事不留名啊!由於你們做了好事不留名,太低調,我們就只好自己查。這不,好不容易才查到你們在‘遠達春天。’這才找到了這裡。”那城管局的領隊說。
這下,樊金麗終於有點明白了:肯定是齊少的爺爺或者是文少的母親派人去縱火,和自己開始想的一樣。沒有想到他們用火,自己卻用水。
結果,便出現了千年難遇的巧事,他們剛剛去縱火,自己的人卻剛剛去給藥品澆水,卻滅了火。
想到這裡,樊金麗卻是一頭的黑線!
她也只好連聲說感謝!畢竟,接受錦旗是一件光榮的事情。
等這一批人走。
樊金麗便想上樓回家。
這時,更大的陣勢又來了:
這次不僅僅是排著隊敲鑼打鼓地來,而是開著宣傳車來了。車的兩側上寫作“城市建設局”。
同來的還有隨行的記者。
“請問,樊金麗女士,你的手下的人咋知道有人放火,而你們又專門去滅火呢?”
“•••啊,這件事情他們純屬巧合。因為我的公司目前正在栽樹,急需幾車水來澆樹苗。因為需要的水很多,又不是要很乾淨的水。河水只有到東城邊的碼頭上才抽得到。由於碼頭到了八點半就很繁忙,所以,我就叫我們的秦隊長早一點去河裡抽水。
“誰知,抽水回來,便碰到了有人縱火。我們的秦隊長也沒有來得及給我彙報,就把辛辛苦苦從河裡抽上來的水全部用於澆滅火去了!直到把火澆滅了,秦隊長才給我說這件事情。
“我知道後,不但沒有批評秦隊長,反而還表揚了他,說他做得對。水沒有了可以再抽上來,如果是一條街沒有了,那就麻煩了!”
樊金麗的話簡直是天衣無縫。
而且,能把人感動得哭。
“大家聽到了嗎?這就是一個平凡的市民說的話,但是,她的話很平凡,但是,她的行為卻並不平凡!而且,她作為一個剛剛在我宜都市租房兩天的人,能有這樣高尚的思想和行為,實在是難得啊!”記者讚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