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朝廷的平叛經費只能向淮南和江南等地的百姓徵收。但是,經過戰爭的破壞,農田荒蕪,餓殍遍野,百姓哪裡還有富餘的財物用來繳稅。
為了保障軍費開支,朝廷開始向商賈徵收重稅。前段時間,陛下派遣御使鄭叔清前往江淮、巴蜀,一次性向商賈徵收兩成的財產稅。
除這兩個地區,其他州郡也在集市和關卡向商賈徵收貿易稅,凡是一千錢以上的貨物都必須繳納。”
白復正涉足商道,趕忙問此事對商賈的影響。
孫延已插話道:“以往朝廷對商賈比較寬容,營商稅負很低,不是朝廷的重要稅種。所以,八方商賈來朝,四海貨物雲集。東西兩京富庶繁華,商鋪林立,茶樓酒肆,數不勝數。衣食器玩,琳琅滿目,綾羅綢緞,應有盡有。
一旦朝廷對商賈徵收重稅,必然商貿蕭條,集市冷清,無異於殺雞取卵,更不利於大唐的戰後重建。”
雲雁影點頭,道:“除向商賈徵收重稅外,御史中丞第五琦大人新設一職——租庸使。
租庸使坐鎮江淮,尋找一切稅源,如吳地的鹽、蜀地的麻和銅。租庸使徵收完畢,將鹽、麻和銅就地賣掉,換成土特產運輸到其他地方高價賣掉,再將收入上繳朝廷。
此後,轉運使、鹽鐵使、度支鹽鐵轉運使、常平鑄錢鹽鐵使、租庸青苗使、水陸運鹽鐵租庸使、兩稅使等林林總總的職務紛紛出現。
這些使職都是陛下在正常的律令官職之外任命的專使,凌駕於戶部之上。這些專使級別雖然不是特別高,但是許可權卻很大,擁有朝廷賦予的處理專項事務的大權,能繞過三省六部的官員直接辦差。
專使的設立,既破壞了朝廷的規矩,也造成了龐大的冗員和政務效率的低下,加劇了財政的困難。”
說到這裡,雲雁影停頓片刻,嘆了口氣道:“除此之外,為了彌補土地稅和戶籍稅的大幅下降,第五琦大人即將推出措施:建立私鹽專賣和重新鑄幣。
依我看,這兩項措施終將破壞大唐立國之初寬鬆的營商氛圍,迴歸到漢武帝時之傳統。”
白復虛心請教,道:“還請雲兄詳細講解。”
雲雁影無限緬懷道:“大唐從立國到天寶年間商業開明。朝廷不參與鹽鐵的經營,只收取一定的稅額。
到了今年,為了增加財賦收入,鹽鐵鑄錢使第五琦大人推出榷鹽法,下令壟斷產鹽區,招收遊民開採鹽井、鹽灶的鹽。開採的鹽由朝廷鹽院統一收購,不準私賣,再由官府加價出售。
舊有以製鹽為業的人家和無業遊民都願以此為生計,因為此舉可免去他們的各種徭役。
食鹽的開採和售賣有鹽鐵使管轄,私自制鹽和偷賣鹽的行為按罪論處。
第五琦大人擔任各州的榷鹽鐵使,在諸道推行鹽業的專賣。
第五琦大人的食鹽官營與桑弘羊的食鹽專賣基本類似,也是其最成功的聚斂手段。專賣之前,每鬥鹽只值十文錢,專賣之後漲到一百一十文,整整上漲了十一倍,其中的差價就是朝廷的財政收入。
按照預測,食鹽官營推行一年,便能為朝廷增加四十萬貫的收入,能極大緩解財政危機。
“人不益稅而國用以饒”,百姓除了需要繳納租調外,不需要再橫加賦稅,卻增加了國庫的收入。此後,鹽稅佔到了國家稅收的將近一半,成為主要的財政收入來源。
第五琦大人升任度支郎中,兼御史中丞後,取消了戶部、司農、太府等部門的收支權,將財政收入統一歸陛下排程使用,初步改變了以前開支混亂、國庫虧損嚴重、權臣貪官作弊的現狀,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扭轉了財稅匱乏的局面,從經費上支撐朝廷能夠繼續將平叛事業進行下去。
平心而論,從籌集軍餉這一點上,第五琦大人確實功不可沒。但官營榷鹽,與民爭利,時間一長,弊病叢生,不僅造成官僚機構臃腫,更增加了鹽價成本,天下剛剛安定,百姓就要為食鹽奔波,苦不堪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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