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曉玲給巫瓊華打了電話,然後坐上張建開的車,趕去麻林鄉前方的蘆灣鎮等候,為巫瓊華引路。
巫瓊華興沖沖而來,等張大龍介紹了基本情況,頓時有些愕然。
“老闆,你居然想收購一家納斯達克上市公司,還是美國本土企業。12億美金的市值其實也不算小了,哪怕真有希望收購,通常都是高溢價。”
“怎麼,不可以嗎?”
楚陽反問一句,又道:“瓊華姐,你有過華爾街的從業經歷,有沒有人脈關係,先跟這家公司接觸一下。”
巫瓊華道:“其實不用找什麼人脈關係,海外跟咱們這邊的商業文化不大一樣,講究[生意就是生意]。
一般來說,基本上是這樣的流程:
先找聘請一家投資銀行,由投行代表咱們去跟對方的董事會接觸,看對方有無意向。
如果有意向,接下來就是具體談判,還要聘請會計所和律所。
在正式簽署協議之前,嚴格的盡職調查非常重要,要防止對方耍一手段,或者商業欺詐。
具體到收購形式上,主要有兩種。
一種叫一步合併,也叫法定合併。具體的流程是收購方先與對方公司的董事會達成協議並簽署,然後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批准。
這一步走完之後,由對方上市公司向美國證券監管機構SEC提交初版檔案,然後SEC會決定是否對這項交易展開審查。
這種一步合併的收購,在與對方董事會簽署協議之後,通常還需要3個月才能走完所有流程。
第二種收購形式,叫兩步合併,也就是常說的[要約收購]。
就是直接向對方全體股東報價,發出要約收購,由對方股東自行決定是否接受報價出售股份。
對方上市公司會召開股東大會討論,如果獲得多數股東支援,就可以進行合併。
這種形式的好處在於不需要對方董事會同意,由全體股東來決定,很多敵意收購就是採取要約收約的形式。如果執行得力的話,可能一個多月就搞定了。
這兩種形式,都是全面收購,如果目的只是控股或戰略入股,形式就太多了,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聽完巫瓊華的介紹,楚陽道:“可以考慮先委託一家投行與對方接觸,併購的事不著急,可以放到明年上半年考慮。這家公司既然對[丁當]很重要,我們哪怕花20億美金去買下來,也是值得的。”
20億美金?
楚老闆真壕。
張大龍忙道:“董事長,這家公司股權比較分散,我研究過了,主要股東持股還不到10%。”
巫瓊華道:“股權這樣分散的話,只要有不錯的溢價,那這家公司其他股東出讓股份的態度,可能會比較積極,我們不一定要全面收購。”
楚陽道:“瓊華姐,這件事就交給你了,我們的目的,是入主這家公司,能掌控它,同時管理與技術團隊要保持住。”
巫瓊華點點頭:“老闆,我們以哪家公司為主體,去談這筆收購?”
楚陽想想道:“以後浪科技集團為主體。”
巫瓊華建議道:“其實,你可以考慮先註冊一家BVI公司,透過這家公司來協議控制後浪集團,然後以這家公司的名義去執行收購。這樣的話,會有很多便利。”
楚陽點頭道:“行,那就辛苦你,先做一份方案我看看。”
11月16日,張大龍返回了特區,週一,原鵝廠薇信技術團隊的19名核心人員,全部辦好了入職[丁當]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