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魚的辦法極為簡單,極為粗暴,甚至讓陳沉都覺得簡單到有些不可思議的程度。
但問題是,她的辦法又確實極為可靠。
“其實留下這門炮的主要風險在於你可能因此對當地各大勢力造成的威脅——那些旅長啦、司令啦沒有一個承受得了被一門155榴彈炮轟炸的風險。”
“但實際上,要解決這個問題也是非常簡單的,那就是,炮彈分離管理。”
“你自己拿著炮,然後把炮彈送給勐卡的第七旅,不就行了嗎?”
“你不打算跟第七旅開戰,炮彈也不可能落到他們的頭上,他們會很樂意做這樣的事情。”
“原因很簡單,以伱的實力,不可能搞得到新的155榴的炮彈。”
“而如果有一天,你能搞到炮彈了,那有沒有炮對他們來說其實也沒有太大區別了。”
“在這樣的方案下,你能增強自己的抗風險能力,他們也沒有增加額外的風險,甚至在某些必要的時候,還可以借你的炮來用,不是雙贏嗎?”
“可能你擔心的唯一問題、或者說第七旅擔心的唯一問題就在於,你會不會私藏炮彈。”
“但,這個問題也是很好解決的——想想當年駱駝的導彈是怎麼管理的?”
聽完小魚的話,陳沉整個人都驚了。
他沒有想到,在這一門“小小的”榴彈炮上,也能玩出這麼多的花活兒.
確實,炮彈分離管理是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而更關鍵的點在於“用炮需要雙方同意”。
那麼,方案就異常清晰了。
讓第七旅派個人來看著不就行了?
炮還是我的,正當合理的情況下想用就用。
比如我要炸個魚,要轟個毒販,對大家都有利的情況下,你不可能不讓我用吧。
但是,萬一哪一天我們雙方的關係破裂了,在極端情況下,第七旅也可以依靠佈置的人手直接摧毀這門炮,以得到最大的安全性。
所以,他們沒有理由拒絕。
——
問題是,這樣的合作是建立在雙方互信的基礎上的,只要大家是朋友,這個方案就百利而無一害。
可如果雙方關係惡化呢?
那東風兵團豈不是吃悶虧?
想到這裡,陳沉搖了搖頭,回答道:
“不太可行,裝備使用沒有自主權的話,我們”
“誰說你沒有自主權了?”
小魚直接打斷了他,繼續說道:
“一門榴彈炮而已,畢竟不是駱駝的導彈,要秘鑰才能啟動,第七旅可以炸你的炮,你就不能殺他的人?”
“到時候不就是比誰快嗎?鬥爭焦點不再是炮的話,炮本身就不會成為交易的籌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