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懂了他的意思。
這是要一輩子都賴上我了。
我看著他。
其實在城裡面,我曾經真的去諮詢過律師。
就是我與丈夫的關係,到底算什麼。
我們沒有登記。
沒有結婚證。
律師告訴我,我和丈夫的關係,不屬於法律婚姻,但是屬於事實婚姻。
所以想要擺脫他的糾纏,就只能用我之前想的那一招了。
剛才的問題,其實我都知道答案。
我只不過是再確認一下,然後再強化我的殺心罷了。
於是我從身上拿出了一個信封。
開啟信封的口,裡面露出了一疊嶄新的百元大鈔。
丈夫一看,果然眼睛頓時亮了起來。
這就是我給他的誘餌。
裡面放了5000元錢。
我遞了過去。
他伸出狗爪子來接。
但是在他抓到錢的前一秒,我突然又把錢收了回來。
讓丈夫一下就抓空了。
他惱了。
“喬歡喜,你要做什麼?”
我把錢藏在了身後,看著丈夫道:“我想了想,我不能給你錢!因為我給了你錢,以後你只會越來越貪婪,越來越得寸進尺,你會永遠糾纏我,讓我一輩子當你的奴隸!”
丈夫惱了:“所以你是耍我麼?你就不怕不給我錢,我不放過你麼?”
我冷笑:“既然給你錢,還是不給你錢,你都不會放過我,那我為什麼還要給你錢?”
我的話,說得丈夫一愣。
顯然,他也覺得我說的有道理。
但他馬上就凶神惡煞起來。
“臭娘們!耍我?把錢留下!”
他衝過來要硬搶了。
我心中高興。
這就是我計劃的一部分,激怒丈夫,讓他對我動手,對我使用暴力。
雖然今晚,我已經存了和丈夫了斷的心思,甚至不惜和他同歸於盡。
但最好還是他死,我沒事。
我不想陪著這個垃圾一起死。
我也不在乎,一刀殺了這個垃圾,然後我去坐牢,我去償命。
可為了這樣的無賴償命,耗費時光,是不是有些太吃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