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個年紀的老太太一般出門都會帶包的,這倒也能說得過去。
警方從水果刀上提取到了方玉林的血液跟俞海同的指紋,確定了俞海同的話。
俞海同被警方拘捕,但以她的年紀,根本無法審判,最後恐怕只能用緩刑收場。
再加上方玉林沒有親屬,俞海同只會被公訴,受到的處罰估計不會很嚴重。
但老太太可能是在犯案的時候就下定了決心,直言自己能接受死刑。
她自知自己犯下了這種事情,已經沒有臉面面對家裡人。
在俞海同接受調查期間,她的大兒子一直沒有出現,倒是她跟第三任丈夫的兒子情緒一直很激動,在警局裡大鬧,不相信自己母親是犯下案件的兇手。
其實警方對俞海同也是持懷疑態度的,一個身材消瘦,脊背佝僂的老太太,有那個能力跟魄力殺人嗎?
警方最開始把目光對準俞海同,其實是在懷疑她背後的兒子,畢竟方玉林就算已經上了年紀,但畢竟也是個老大爺,論身材還是力量都強於俞海同。
可對上正值壯年的男人,就不一定了。
但俞海同對案件的經過交代的非常流暢,且有理有據,加上從現場調查的結果來看,方玉林確實也是在突發的情況下被一刀斃命的,期間根本沒有機會掙扎,俞海同倒也有能力殺死他。
而且更重要的是,警方對俞海同的大兒子進行調查的時候,查到了一條很重要的資訊。
俞海同的大兒子在失業後,就賣掉了城裡好不容易才買到的房子,搬去了郊區租房居住。
從郊區到方玉林的住處,只能依靠交通工具,而這傢伙日子都混成了這個樣子,自然是沒錢買車。
所以當天早上,他是坐客車從郊區進城的。
這種短途的客車在新規定執行後,也需要買票登記,嚴格按照發車時間行駛。
從俞海同兒子當天所買的車票上顯示的時間上能清楚的看到,當天六點的時候,他才剛剛到汽車站下車。
汽車站倒是距離方玉林所住的小區不遠,但即使是跑過來的話,最快也需要十分鐘。
即使忽略俞海同之前的交代,但從鄰居老太太的證言中也能得知,俞海同發出尖叫的時間是六點多一點,但絕對不超過六點十分。
也就是說,根據這一點推測,方玉林的死亡時間只會在早上六點之前。
而根據當時他已經把報紙拿回了家中,所以他在家給俞海同開門,同時被害的時間,範圍幾乎可以縮小到六點整到六點五分之間。
在這個時候,俞海同的兒子除非會飛,否則根本無法在這個時間趕到。
其實會飛也不一定,莊佑傑在心裡想,現在的城區裡高樓林立,即使是會飛,也需要在高樓之間繞路,也沒法在短短五分鐘,甚至更短的時間趕到。
關於這次方玉林的案件,彷彿已經有了板上釘釘的結果。
可不知道是自己想多了還是怎麼樣,莊佑傑總感覺事情不能就這麼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