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國政府的運轉經費,現在主要是以房屋租金、產業部的收益和網路用工平臺上面的稅收來解決。
結餘部分全部進入國庫,作為華夏國的發展基金,由國資部負責這些資金的使用。
由於建設華夏城時消耗了絕大部分的國有資本,而且對於一個成立只有兩年的國家來說,根本就沒有底蘊這一說法。
所以,目前國資部管理的大部分資產,名義上還是屬於魏民生所有,但國資部還是擁有這些資產的實際使用權。
只不過在保證這些資產價值的同時,所有收益仍然歸魏民生所有,因為魏民生還需要利用這些資產和產生的收益來獲取自己需要的物資。
由於社會公眾非隱私資訊的高度共享,人與人之間、人與公司之間、公司與公司之間的交流溝通變得更為流暢。
勞動法在經過多次修改,並刪減了大量不公平的條款後,成為了華夏國勞動人民打交道最多的一部法律。
在日常生活中,所有有用工需求的人,都可以透過公共平臺簽訂由大家逐漸完善出來的,適用於不同行業的標準化合同。
這些標準化的合同內容並不多,因為大部分作為所有人公認需要雙方遵守的內容,都已經被上升為勞動用工基本準則,根本沒有必要再在合同中單獨羅列出來。
這種透過網路平臺簽訂的合同,基本上就是用工方釋出的工作內容、要求和完成後的報酬,以及一些由雙方特別約定的事項。
用工方在釋出自己的工作任務時,就已經確定了其身份資訊。
而接受工作任務時,提供勞動服務的人也進行了身份認證,然後由平臺自動生成一份電子合同。
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個人帳戶中檢視所有與自己有關的合同簽訂資訊。
政府在整個過程中提供了完善的公共服務,在提高協同工作效率的同時,為減少勞動糾紛打好了堅實的基礎。
在魏民生的眼裡,政府本就應該是維護整個社會正常運轉的一個團體。
作為一個社會服務管理機構,讓群眾感覺不到他的管理,並且隨時都能夠感受到他的服務帶來的便捷,這才是社會服務管理的最高境界。
也只有這樣的社會服務管理模式,才能夠得到所有人的支援和擁護。
政府這個機構由於本身並不直接從事生產,所以對普通百姓來說,政府自身對共同財富的消耗是越小越好。
但實際上,政府對於一個社會的運轉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就只能用一些科學的管理手段,用更高的管理效率來降低其自身的消耗,這才是政府未來的發展方向。
凡是個人無法解決但又有需求的事情,全部交給政府來協調解決。
凡是個人可以解決又沒有普遍性需求的事情,政府就不能對其進行干預。
魏民生隨意提出的這“兩個凡是”,就被作為了華夏國政府行政職能設定的一般性原則。
當然,這一般性原則無法協調的事情,如有特殊的需求,還是可以透過投票表決的渠道來解決的。
這個世界,由於社會管理基礎的變化,整個社會的工作、生活運作方式,也已經變得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