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部電影,裡面有位神父,我一隻盯著他脖子上戴著的十字架看,因為姜雪曾經送了我一個,我特別喜歡。
正好最近的天氣非常冷,我可以穿那個翻領的毛衣,那個領子也是我的最愛,翻三次正合適,而且很適合戴項鍊。
可學生是不允許戴飾品的,我媽也不讓,所以我偷偷把十字架項鍊揣進兜裡,準備在沒人注意的時候再掛脖子上。
然而,我忽略了一個問題,那就是項鍊很“金屬”……
如果我掛在毛衣領子外,那就是找死,所以我只能塞進脖子裡,結果又涼得我想死,只是既然決定要戴,那就忍著唄。
到了學校,我偷偷拿給藍語萱看,沒想到她也很喜歡,嗯,看來眼光都是不錯的。
“我也想要。”
“那你只能自己買了。”
“我又沒說要你的!自作多情。”
“我也沒要給你啊!”
“你的在哪兒買的?”
“別人送的,哈哈。”
“哈個屁啊,誰這麼待見你,還送你項鍊?”
“我妹啊。”
“你妹?哦,你妹啊,你妹送你項鍊幹嘛?她跟你這麼好嗎?”
“你再罵我就翻臉了,忍你好幾句了!”
“你有病啊。”
“其實是我跟她要的,看她戴著一個,我當時臉皮一厚,就讓她送我了,本來想買的,可給錢她不要。”
“你現在臉皮也挺厚的。而且我明白為啥我也覺得好看了。”
“啊?為啥?”
“這明顯是女款的啊,男式的比這個要大很多。”
“……”
我不信,我覺得那就是男式的!最起碼是男女通用款的!
第二節下課,我準備去做課間操,這段時間,我摘下了項鍊,向周圍沒見過的觀眾好一頓炫耀,他們看了都說好!
可傳來傳去,鏈子又涼了,我想起早上剛戴時的感覺,不禁打了個寒戰。
所以我沒戴脖子上,而是把項鍊揣進兜裡。
就這樣,一直到中午放學,海濤想再看看項鍊,他也想買一條類似的,看來愛臭美的不只小姑娘們。
可是,我掏來掏去,把兜都翻出來了,您猜怎麼著?丟啦!
我痛心疾首!還有那些個狐朋狗友,居然一點同情心都沒有,全都嘲笑我。
我欲哭無淚,心情久久不能平靜,把每一個有可能掉落的地方統統想了一遍,然後默默地走回家去吃飯。
這一頓午飯,我開始吃得很少,但後來想通了,又開始猛吃,嚇得我媽以為我要去幹壞事呢。
唉,我的項鍊,哦不,是姜雪送我的項鍊,我真的非常喜歡,但丟了就丟了,證明它並不屬於我,或者我還不配擁有這麼好的東西吧。
我的經歷也給大家提個醒,重要的東西最好別放兜裡,真的很容易丟,到時候就算把兜翻出來了,也找不回來了……
不出意外的,當我回到那個傷我最深的校園時,遭到了藍語萱這個白痴的瘋狂嘲笑,我就靜靜地看著她,看著她瞪大眼睛,看著她捂著嘴,看著她憋出內傷,看著她捂住胸口,看著她領悟,看著她止笑,看著她內疚。
“對不起啊。”
“道歉有用嗎?”
“那你想怎麼著?”
“我想揍你。”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