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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疑點 (2 / 2)

在張晉中從事律師行業十二年的時間裡,他前前後後代理了近百起案件,其中勝訴三十多起,這在律師這個行業來說,不算多麼拿得出手的履歷。

根據資料顯示,張晉中在剛成為律師的時候,曾經為了一起刑事案件花費了足足三年時間,才得以勝訴,他也是因此一戰成名,只是,在成名之後,他所代理的案件,勝訴的並不是很多,因此,找他代理案件的委託人也不是很多,收入自然和那些知名的律師無法媲美。

就最近五年,張晉中代理的所有案件來看,除了少數的幾個案件之外,他都是被告人的律師,雖然,這些案件最後他都敗訴了,但是,都給被告爭取了很大的利益,其中,最經典的則是一個被告人因為殺害了自己的妻子,還進行了分屍過程,一審的時候,判處了這個人死刑,但是,在張晉中的辯護之後,這個人最終只被判處了十八年的有期徒刑,理由則是遇害者在生前和被告已經處於分居狀態,時間長達七年時間,而遇害者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出軌了,而且還生下了一兒一女,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受害者在遇害前夕,多次轉移男方的財產,甚至還和情人密謀企圖殺害被告人,而被告人在得知這個訊息之後,提前動手,殺死了妻子,並且將其分屍。

被告人在被警方抓捕之後,主動交代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良好,而被告人的家人積極主動的賠償了遇害者家屬一筆錢,也獲得了遇害者家屬的諒解,最後,二審的時候,判處了被告十八年有期徒刑。

除了這起經典案件之外,張晉中還有其它的一些案例,最後,都成功的幫助當事人或輕或重的減輕了懲罰,而張晉中從中也得到了不少的律師費。

在看到這些資料之後,打著哈欠的羅佳妍就有些憤憤不平的說道“當律師的都沒有一個有良心的,學了那麼多法律,就為了錢,幫助那些罪犯辯護,他們的良心被狗吃了,難道良心不會痛嗎”

聽著羅佳妍那明顯帶著情緒的問題,許琅笑了笑,搖搖頭,說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起案件,我們在看到遇害者的慘況之後,都會下意識的站在遇害者的這一邊,覺得兇手是罪大惡極,有很多人為他們說話,可是,兇手呢被告人呢他確實是犯了罪,可是犯罪不代表沒有人權不是嗎他們也有自己的利益需要法律去保護,而律師不是法官,他們只為自己的當事人和委託人進行辯護,以法律為工具幫助當事人和委託人爭取最大的利益,站在他們的角度上,他們這麼做也是沒錯的,罪犯也是有人權的,如果,一個人犯了罪,我們就把他們打入深淵,打入十八層地獄的話,這樣是能減少犯罪率,也會警醒很多人,但是,法律講究公平,公正,我們這麼做,對於受害者來說,是公平公正了,可是,對於罪犯來說,卻是不公平公正的,我們警察在偵破案件,是為了給受害者及其家屬說話,而法官是給法律說話的,而律師則是需要給當事人說話的,不管當事人是原告還是被告,他們的職責就是給當事人爭取利益,這是律師的職業道德,所以,我們經管在很多時候,對那些幫助被告辯護的律師有很大意見,但是,他們其實沒有做錯,也正因有了他們,我們國家的法律還會越來越健全,懂了嗎”

聽到許琅這一番長篇大論,羅佳妍忍不住翻了個白眼,打了個大大的哈欠,撇撇嘴說道“知道了,知道了。”

看到羅佳妍這個樣子,許琅無奈的搖搖頭,沒有再說什麼。

其實,在警察隊伍當中,和羅佳妍有著一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在社會上這種思想也很多,每一起案件的發生,警察都會第一時間去偵破此案,為了偵破案件,找到真相,抓捕兇手,警察付出了很多代價和心血,可是,在審判的時候,因為被告人請的律師,讓很多罪大惡極的人,原本應該受到嚴厲懲罰的犯人,最後,都或輕或重的減輕了處罰,第一個不滿意的自然

是受害者及其家屬,第二個自然就是那些辛辛苦苦辦案的警察了。

在他們看來,這些罪犯就應該槍斃,應該上絞刑臺,可是,很多人到最後,都沒有判處死刑,得到應有的懲罰,心裡不舒服是正常的,可是,華夏國是一個法律的國家,凡是都講究法律,法律不單單是保護那些受害者的,也要保護那些施害者,只要在法律保護的範圍之內,罪犯也是要受到保護的,而且,在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廢除了死刑,而華夏國存在死刑,除了警示那些罪犯,給世人一個警醒之外,其實,在很多案件當中,死刑的判處都是慎之又慎的,畢竟,懲罰犯罪只是一種手段,而預防和阻止犯罪,才是最終的目的。

這些道理其實羅佳妍是知道的,只是,她的心理不舒服還是有的,對此,許琅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對於張晉中是不是一個好人,許琅不做評價,至於張晉中是不是一個好律師,從現在查到的這些檔案來看,他至少是一個合格的律師。

在看完了張晉中的檔案之後,cy也調取了孫啟航的檔案資料。

根據檔案記載,孫啟航,男,現年三十八歲,曾經是一家公司老闆的兒子,算是一個富二代吧,他在十年前,確實因為酒駕而撞死了一個人,而這個被撞死的人是個女人,這個女人不是李靜雯,而是李靜琦。

在2007年,一月八號的晚上,孫啟航和幾個朋友去酒吧喝酒,喝完酒之後,駕車回家,那天晚上,外面下著雨,因為下雨,道路溼滑,視線不好,再加上酒精的刺激,導致孫啟航在一個拐角的地方,開車撞死了走出來的李靜琦。

李靜琦被撞之後,當場死亡,孫啟航沒有立即報警,更沒有把李靜琦送往醫院救治,而是駕車逃逸,回到家了。

在事後,警方調查到孫啟航的時候,他主動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在律師張晉中的辯護之下,孫啟航最後只被判處了七年有期徒刑,在2014年,孫啟航就刑滿釋放出獄了,現在在其父親的公司上班,已經結婚了,有了一個兩歲的女兒,日子過得也算可以。

在查到這份檔案卷宗的時候,許琅發現,李靜琦在遇害的時候,只有二十六歲,她有一個未婚夫,未婚夫就叫王文若,而李靜琦還有一個妹妹叫李靜雯。

在這起案件一審出來之後,李靜琦和王文若曾經因為不服判決,提起了上訴,但是,在二審之後,還是維持了原判,他們在收到了孫啟航的賠償金之後,安葬了李靜琦之後,李靜雯和王文若就離開了市,至於他們去了哪裡,檔案上沒有記錄。

在看完這份檔案卷宗之後,許琅就基本可以確定,張晉中應該沒有撒謊,因為他提到的孫啟航,李靜雯還有王文若,都是真實存在的人,不是他虛構出來的,而這幾個人都和十年前的一次車禍有關係,如此看來,似乎張晉中的離奇遭遇,應該和十年前的那起車禍案子有關。

難道那個找張晉中的男人真的是王文若嗎他這麼做,就是為了復仇

目前看來,似乎復仇是最大的可能性,可是,許琅總感覺這起案子有些奇怪。

第一,十年前,許琅才剛剛進入公安系統工作,而他當時是在刑偵二隊工作的,孫啟航的案子應該歸交警部門負責,刑偵二隊不會插手這起案子,許琅也不記得自己經受過這起案件,如果兇手真的是王文若,是為了給李靜琦復仇的話,他應該去找當時負責這起案子的辦案人員,不應該找自己才對,可是,對方以自己的名義寄快遞,最後,快遞送到自己的手上,還給自己打電話,挑戰自己,這有些說不通。

第二,如果這起案子真的和十年前的車禍案有關的話,王文若這麼做為了復仇,許琅可以理解,但是,他為什麼隔了十年才行動呢為什麼在審判結束之後不行動呢或者是在孫啟航出獄之後行動呢為什麼要等待十年的時間難道,在此期間,還有什麼其他的因素在裡面嗎

第三,快遞盒子當中的人手是張晉中的,按理來說,王文若要報復的話,應該是找孫啟航才對啊,畢竟,他才是真正的兇手,而張晉中只是幫助孫啟航辯護而已,張晉中是個律師,他這麼做沒有什麼原則性的問題,為什麼王文若第一個下手的卻是張晉中呢

第四,對方在找到張晉中的時候,提到了李靜雯,而沒有提到李靜琦,這是為什麼如果這一切真的是王文若實施的話,那麼,李靜雯在這起案件當中又扮演了什麼角色呢

第五,如果給自己打電話和寄快遞的人和囚禁張晉中的人是同一個人,是王文若的話,那麼,他現在在哪孫啟航現在又在哪他接下來會做什麼呢

這些疑惑現在都不得而知,想要弄清楚這些問題,許琅覺得,還需要從十年前的拿起車禍案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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