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回到了京城——長安。
他回來的時候,無人知道,至少,劍南軍中絕不知道他已經回去了,知道這訊息的只有舍瓦一人。
剛剛走到小布街,他就迎面碰到了一個賣花的女子。
這女子一看見他,就彷彿看到了神。
至少在唐朝的眼裡是這樣,於是他好笑起來,這女子,這純潔而貧苦的美麗賣花女子,也許等的就是我這樣的男子。
有些夢想,實現不了,但憧憬一下也是好的,他少年的時候就是這樣的男子,不知道為什麼,他喜歡陳惠琳。
他知道現在的自己,稱為神仙中人也不為過,只因自己雖不算是一個絕頂帥氣的年輕人,但是修煉了孫思邈的武功之後,已經幾乎完全的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人上人。
人是會蛻變的,是會進步的,一旦真正的進步了,就不是原來的自己了。
三年前,當他作為南詔的使節來到這裡的時候,他武功還很低微,低微到處處時時只能以“一陣風”這樣的**防身,但有誰知道三年後的他會變成唐朝的侍中,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相當於宰相的權力,甚至說真正的宰相也無不可。
雖然,這只是曇花一現,但是在這時候唐朝的心中,還是很感慨。
連他也覺得很奇怪,奇怪到感動,所以他輕輕的捉住了這賣花女子的花。
這女子已經痴了,她再也想不到,這個騎在白馬上的少年英俊俠客,居然竟然要了他的花。
啊,我心中的那個男子!
她這樣想著的時候,忘記了叫他付出花的小費。
但這有什麼呢,像他這樣的男人,難道我還不能捨棄一朵花?
可她還是忽然覺得自己的腰包裡有了一點重量,一種非同尋常的重量,於是她伸手取出一塊金色的硬物,然後她就知道,她許是遇到了這一生最難以忘記的男子。
誰說這男人白要花,他付出的代價還很昂貴!
拿著花的唐朝很開心,許多年來,自從穿越以來,他已絕少有機會送花了。
這是一次意外,讓唐朝重新體驗了在高中時代所看到的情景。
手中拿著花,唐朝的心裡產生了一種衝動,熱切的衝動,他想起一個深居在宮中的女人來。
他見過她的舞,更見過她的容顏,一種只有絕代美人才有的容顏。
自從看見她的那一天起,他就從來沒有忘懷過。
當然,許是因為少年的輕狂,許是因為她是歷史上著名的女子,也許什麼也不是,他就是覺得她是一個絕麗的女子,所以一旦結交了,就不能相忘於江湖。
多麼美麗的女子啊,她的話語猶在耳邊,她的容貌像在眼前,而她的才情,像是在自己的心上,琴、棋、書、畫、詩、詞、歌、舞,她無一不會,無一不精。
她留給他獨處的時間其實不多,但是時過境遷,而今重回京城,他才知道看似無意的交往,現在卻要了他的命。
只因這一切都深深的刻在了他的心裡。
當一個男人真正喜歡一個女人的時候,只有在欲得到滿足的時候。
因為,人是一種可怕的動物,有時候甚至不為什麼就會有欲這東西。
可情,世界上畢竟是有的,只是,只有和你人在欲上得到交流之後,然後,你仍然還喜歡她,還愛她,還會為她不顧一切,那麼,你算是有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