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一分完整的合同還有許多的要素,同時工業辦還會有許多其他的要求。
但是這幾點是自己以後安身立命的根本,一定要堅持,一定要把握好。
李天天將自己寫好的幾條重新抄寫了一遍,並特意檢查了幾遍,這小子還挺賊用得竟然是丁麗麗的字型。
透過手機聯絡上馬海峰,李天天將手裡的這張紙交給了他。
“這上面的條件是最基本的,我們不會輕易讓步,這一點一定要咬死。”
“明白了。”
“還有說是,問問對方還有什麼條件,當然個人困難會優先考慮。”
“這個~ 。”馬海峰想了一下才說到:“好的,我明白了。”
這幾天,馬海峰因為跑這件事所花的費用如買菸、買水,吃飯打車等等,李天天讓李燕全部給他報銷了,除此外還給馬海峰的手機又交了500元的話費。
現在馬海峰的事多,再有就是行動電話的通話費用還是很貴。
李剛同志為人很吝嗇,對自己都捨不得花錢,給別人花錢就更難了。李天天還想讓馬海峰因為錢的事情煩惱,所以告訴他用錢只管說。
... ...
經過了幾次的溝通,馬海峰帶回了最終版本的合同。
和他之前提出來的相比,變動最大的是他所提的第三點:(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的框架內將煤礦轉租給他人,甲方不得阻止;)這一條甲方同意;
可是關於下面的:
(如十年後甲方需要收回經營權,則甲方要賠償乙方上一年度營業額(毛收入)的五倍金額給乙方;)
這一點甲方原則上同意,但賠償金額做出了變動,為上二年度營業額(毛收入)平均數的三倍金額。
“好,同意!”
李天天看了合同樂的合不上嘴,只要能籤就是成功。
二天後,李家老、中、青男人全部出動,再加上劉春和馬海峰。這一大家子在鎮工業辦同馬主任進行了簽字活動。
因為李天天的年紀問題,鎮工業辦不能同他簽定合同,雙方進行了一個變通。
首先,李剛同志代表蓮花鎮煤礦同鎮工業辦簽訂了合同。
接著劉春做為監護人代表李天天同李剛同志所代表蓮花鎮煤礦簽訂了轉租(轉包)合同,此合同上交鎮工業辦存檔、並在公證處公證。
雙方約定當李天天年滿18週歲,再重新簽定一份合同。
... ...
從現在起,李天天同學也是個老闆了,咱也是有身份的人了,是上不了桌面、大家都不知道的那一種。
接下來的幾天裡,李天天和馬海峰很忙。
接手一家煤礦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辦,一忙起來就沒完沒了,李天天又向董老師請了三天假。
第一要辦的是找人。
李強和呂炎接到李天天電話後,第一時間去了沙金溝煤礦,成為除更夫外煤礦的第一批職工。
接下來還要找的人就是電工,一個生產企業沒有一個好的電工是不行的。
呂炎多少懂一點,但是不能獨立作業,這專業的事情還要請專門的人。也花不了幾個錢,何樂而不為之?
接下來,交電費,補發拖欠工資。
更夫留下來繼續打工,所以他的工資由馬海峰發放;還有一位沒找到工作的辦公室人員,一直在等著上班,她的工資同樣由馬海峰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