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馬二有車有閒,辦起事了就是利落。
第二天一早就有了回話,談一談也是可以的。
當天下午,李天天和劉春三顧茅廬才請得李少仁出馬,馬海峰開車拉著幾位去了蓮花鎮政府。
和他們見面的是工業辦的馬主任,因為李少仁退休前是蓮花鎮的副鎮長,這位新上任的馬主任態度很熱情。
馬主任和李少仁談笑風生的拉了一會家常,然後就步入正題。
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李家出面的竟然是李天天,這讓人很生氣,這是沒瞧起咱?
不管怎麼說,先進裡面的辦公室談談吧,有什麼情況再議。
“小夥子不簡單哪,可以說是李家的千里駒,那麼你先說?”
李天天聽出對方的意思,但這事還真得他出面。
老老實實的先向馬主任鞠了個躬,李天天站直後恭敬地說道:“感謝您給了我一個機會,小子一定不會讓您失望。”
“哦~ ”馬主任沒想到對方開口說得是這個,很好奇。
“可能我太小,您怕我做不了什麼,可我爺爺來了,這就表明了這是李家的態度。”
“好,繼續。”
“如果我沒賺到錢,一切都是空談,可如果有機會賺到錢了,小子不會忘記您對我的支援。”
“放肆!你膽敢賄賂我?”
“真沒這個意思,請您聽我說完。”
“ ... ... ”
“我知道鎮工業辦的經費緊張,有時發放工資都要拖一拖,還有就是汽油和招待費都不能及時報銷,如果可能、請給我個機會。
這決不是賄賂,是鎮屬企業和工業辦的正常往來,費用問題總要解決嗎,不然下面的人員也沒法工作... ...”
小傢伙還挺能說,不過人們還要聽其言、觀其行。
要不怎麼說一個人的口碑很重要... ...
...
...
回家後,李天天拿著紙筆忙著起草合同。
按規定合同是雙方共同起草的,但幾個要點問題上李天天一定要自己把握住。
第一要點是,承包期為10年,每年的承包金為20萬元;
但是,10年之後,同等價格,乙方或乙方的後續承包者有優先承包權;
第二點為,乙方合理經營、依法納稅,不得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
甲方不得以各種理由阻止乙方生產經營、或以指導為名指揮乙方的生產、經營;
第三點就是,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的框架內將煤礦轉租給他人,甲方不得阻止;
如十年後甲方需要收回經營權,則甲方要賠償乙方上一年度營業額(毛收入)的五倍金額給乙方;
第四點是,乙方不得選成國有資產的流失,不能造成國有資產丟失,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而乙方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固定資產增值,在甲方收回煤礦經營權時要按資產增加的總值50%來計算並以現金形式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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