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必定是一個蓋世英雄。
他的搶人行動非常成功,果然搶來一個嬌滴滴美嬌娘。
實際上他主要是依靠騙人才成功的。
因為女方的家長和拉麥認識,誰也沒有想到拉麥那麼大年齡還為老不尊。
女方家族一時措手不及,讓拉麥得逞。
拉麥帶著槍來的美嬌娘當夜就成婚入洞房。
可是,他進入洞房以後,還沒有來得及進入下面的程式,女方的復仇大軍殺到。
因為大勝而喪失警惕的拉美族人迅速一敗塗地,找到那個洞房破門而入。
拉麥的戰鬥裡還是很強悍的,可是那個是時候正在脫衣服脫到一半。
他急著要去迎敵,卻被自己脫了一半的褲子絆倒。
正常情況下,他還是可以起來拒敵的。
可是那個被搶來的美嬌娘對他恨之入骨,得到這個機會豈能放過?
也找不到什麼趁手的工具,當下挑起一尺多高,將全身的力量還有重量都集中在腳上,正踩在倒地不起的拉麥褲襠正中位置。
只聽咕唧一聲脆響,可憐的老拉麥雞飛蛋打!
一聲短促的嚎叫,拉麥竟然在這個萬分危急的關頭,昏死過去!
前來救人的是那個姑娘的哥哥和未婚夫,一看拉麥倒地,不管他已經雞飛蛋打,一刀將他腦袋砍下來,提著走了。
當然,被搶的那個姑娘也跟著走人。
踩人踩得如此利索的人,走路當然小菜一碟。
老拉麥本來想著林老入花叢,結果鬧個雞飛蛋打,甚至腦袋都丟了,最後死屍鬧了個三個頭一個沒剩。
人都死了拉麥的族人,也沒有心思去找那些死人的東西,就那樣屈辱地死了。
這樣的罪行如果在法制健全的後世,一定會受到公正的審判,可是在拉麥的那個時代,眾人都看作等閒,搶來女人當妻子,也是一種習俗,只要你搶得來,就會被社會所接受。
比如拉麥那樣的,家族也只是看到他是一個失敗者而已,而不會覺得那種罪行讓家族蒙羞。
透過石碑得來的資訊,大概就是這樣,吳人曉意猶未盡,琢磨上了對拉麥的屍體也讀取一下。
於是,他就問阿加:“你爺爺死後的屍身是如何掩埋的?是放在棺材裡,還是直接放進墳坑,有沒有什麼防腐措施?”
阿加驚訝地問:“掩埋?我爺爺死後,就放在那個石碑旁邊,幾天以後就沒有了,多半是被野獸給吃了;也許是男女的家人再過來,把它偷走了,我們這裡的習俗,是不埋在土裡的。”
吳人曉失望地說:“這樣啊!那就可惜了。”
本來他還有個想法,如果那些石碑下那些人類先祖的遺蛻還在,他就可以取出來,那該有多麼珍貴啊!如果給專門機構進行研究,說不定能得到重大發現呢。
他也沒有這樣做良心有愧感覺和心理不安的念頭,因為即使他不弄走,不日大洪水一來,這裡的一切,也肯定全部毀壞。
說不定他是在保護古物呢。
得知第一個墓碑是為了一個因為犯罪而死的人所立,雖然拉麥也是一個名存經典的重要人物,百里良騮還是覺得受到了打擊,因為興趣不高。
他也無意多花時間,對阿加說:“繼續,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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