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淦不反對變法。
也不反對有人打破這種“破而不立”的局面,搞出一套新的東西,完全契合如今大順的經濟基礎,徹底取代朱子學,把官方的意識形態立起來。
甚至,很支援。
但是,這個人,絕不能是劉鈺。
李淦可以支援劉鈺搞實學、搞科學院、搞海軍、搞軍改。
但是,允許了前者,就不可能再允許劉鈺把這一套整合、發散成體系。
王安石是第一人,可能也是最後一個,既入中樞宰執,又能搞出一套體系的強者。
等到王陽明,那就封個伯,別入中樞,回家搞心學去吧。
後續,可以允許心學強勢,朝中多有心學之徒,但前提是王陽明已經死了、或者已經不可能入中樞了。
放在此時的大順,雖不完全一樣,卻也相差無幾。
就像是大順也不是沒有大儒,也有自成體系的南北派系,也有古儒一派,但派系領袖名聲雖高,進中樞絕無可能。
劉鈺的儒學水平什麼樣,皇帝心知肚明。但是,他不會,別人未必不會……武德宮考試劉鈺怎麼拿的魁首,皇帝心裡還是有數的。
引起這件事的巴達維亞事件,就是這種事的一種體現。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大順治下,怎麼對待?這本身就是一個官方學術的問題。
如果是朱子學,作為官方學問,這件事會怎麼定性?
如果荊公新學,作為官方學問,這件事會這麼定性?
如果漢儒公羊,作為官方學問,這件事會怎麼定性?
這是完全不一樣的。
大順不是靠《大順律》治國的,也不可能靠《大順律》治國。
日後工商業發展起來,要擔心的不是官商勾結的問題,官商勾結對皇帝而言,那都小事。終究還是來個青天大老爺、皇帝聖明派個“八府巡按”來查案就能解決的事。
但工商業發展起來,官方怎麼看待一些新興事物?這才是皇帝要慎重對待的問題。
事情還是一樣的事情。
但事情是好?是壞?是支援?是反對?是盛讚?是怒斥?這是官方學問的意義之所在。
同樣的寡婦改嫁,在先秦、在漢、在唐、在宋、在明、在順、後世,完全是不一樣的評價。譬如李清照,都成為了“不貞碭婦”。
又譬如崇禎,對唐太宗的種種不道德行為嗤之以鼻,認為拿唐太宗和自己比是侮辱了自己。但若在後世,對崇禎最多也就是“同情”,可哪怕再同情、再感同身受、再哀其生不逢時,也沒人問一句:當皇帝,是崇禎強,還是李二強?
同樣的,如果工商業發展起來了,一些前所未有的事,該怎麼定性?以及,該怎麼處置?
巴達維亞糖廠的事,荷蘭那邊的情況,是默許使用奴工,最終認為反抗者是首罪。
而如刑政府尚書所言,若在大順治下,首罪是隨意加稅的總督、次罪是糖廠承包者,奴工排到最後,基本可以安個“打漁殺家”的定性。
再比如鬱金香泡沫、南海泡沫、密西西比泡沫,歐洲那邊肯定是願賭服輸,賠了別哭,愛上吊上吊、愛自殺自殺。
但在大順這邊,多半就是以“把持行市”罪,逮捕炒作者、抓捕發起者,眾人鬧騰起來,多半也就是將趁機大發其財者的利潤分出一部分,以安撫眾人之心。
這樣的區別只是冰山一角,或如名臣海剛峰,如果鬱金香泡沫發生在其治下,會怎麼處理?或者巴達維亞糖廠用奴工之事,其又會怎麼處理?
這就是所謂“道”。
《春秋》可以決獄,但如果有人要用《夏冬》決獄呢?要用《墨子》決獄呢?要用《荀子》決獄呢?要用《韓非子》決獄呢?
結果肯定是不同的,只怕第一關的“親親相隱”,態度就肯定會完全不同。
連日本那邊的儒生,都知道打著復古的旗號,用先秦古籍託古改制,說自己是儒生卻搞法、墨、刑名那一套。大順這邊怎麼可能會不懂?
皇帝又怎麼可能不清楚,拿著十三經,能解出一萬種截然不同的道義,而且還都能打著正統儒學的旗號。
莫說一套十三經,就是簡單的一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要是解不出三種以上截然相反的解釋,都算大順沒有人才了。
開發蝦夷、將來下南洋治理南洋,以及將來可能興盛的工商業,肯定不能用現在這一套東西去管轄。
但是,這一套東西,皇帝也只允許現在特事特辦,積累經驗,以觀後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