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有御史的彈劾奏章、警察局的立案文書等等。
簡而言之,誰主張誰舉證,而不是隨意發動彈劾,然後讓被彈劾者自證清白,導致彈劾權變成無底線官斗的工具。
諫議院還有審查權,包括對朝廷(主要是尚書省)各類財政收支進行審查(查賬),也包括軍功的審查。
審查不透過,尚書省必須對問題賬目進行復查,沒有合理解釋,視同貪汙。
若軍功不實或者有水分,各類獎賞要進行相應調整。
諫議院又有監督權,對各大型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和運營維護進行監督,對各類官督商辦機構進行監督,對刑部、大理寺的判案過程進行監督。
還要對尚書省執行的詔令進行監督,如果發現執行的詔令未經諫議院稽核透過,視為亂命,不得執行。
在審查、監督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問題,可以就此發動質詢,質詢主管官員,一旦諫議院判定官員自圓其說,可以發動彈劾。
三個權力相輔相成,讓諫議院具備切實的大權,可以有效稽核詔令(封駁權),可以監督財政開支,可以監督尚書省,可以參與國事的決策,可以監督百官(彈劾權)。
可以集結更多的力量,阻止皇帝繞過門下省用“亂命”(未獲門下省稽核透過的詔令)指揮尚書省辦事。
宇文溫這麼安排(妥協)算是很有誠意了,而他擺出的豐盛筵席,必然引得各方紛紛“入座”。
然而光有筵席,沒有規矩可不行,否則筵席秩序會亂,到頭來弄得主賓都不開心。
諫議院的根本,在於參知政事,參知政事的人選不能頻繁變動,否則何以稱得上“代議”?
況且“喜怒無常”的諫議院會嚴重降低辦事效率,很容易誤事,所以參知政事的任期不能太短,人員不能頻繁變動。
又有一個問題:參與議論國事的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到底怎麼算品級?
定高了,那些苦苦熬資歷、循資格的官員能忍?
宇文溫認真考慮之後,定下原則:平章政事、參知政事一旦任職,任期六年,任滿不得連任。
任職期間,除非本人去世或者犯下重罪(謀逆或者大不孝等)否則不得免職,即便是皇帝,也不得剝奪平章政事、參知政事職務。
參知政事的員額一百人,品級是從三品,實際上是“同從三品”,類似於散秩,只體現官階和待遇,不代表可以憑著官品就凌駕於職事官之上。
從參知政事中選出來的平章政事,其三品,也是“同三品”,雖然在政事堂會議上有投票權,但不代表平章就能和三高官官並駕齊驅。
宇文溫琢磨了許久弄出來的這個制度,並沒有推翻現有體制,算是對現有體制的強化改革,將門下省的作用強化,盯著中書省和尚書省。
又進一步碎化相權,導致門下省無法產生強勢宰執,還給皇權裝上了一個不痛不癢卻無法忽視的限制,為將來的變革埋下了種子,可以說是用心良苦。
許紹不可能想到將來諫議院有蛻變為議會的可能,但他能體會到宇文溫的良苦用心:為了儘可能凝聚各方力量,選擇出讓部分權力(妥協),換得更多的支援。
是一個父親作出妥協,換得兒子們將來相安無事,有個善終。
現在,見天子長篇大論,許紹有些感慨。
差不多四十年前,意氣風發的西陽郡公,坐在新落成的巴州(後改名黃州)官署裡向他展望未來,如今,天子依舊意氣風發,坐在新落成的門下省辦公樓裡,繼續向他展望未來。
未來是什麼樣子?
未來很美好,但他們年紀大了,已經看不到了。
可是,兒孫們能夠看到。
前人栽樹後人乘涼,他們累一些,把樹苗種下,施肥、澆水,等到將來枝繁葉茂,兒孫們就可以享福了。
許紹翻開寫滿字的筆記本,向宇文溫彙報:“陛下,參知政事的選舉已經圓滿結束,接下來會在此基礎上選出十二位平章政事,待得科舉殿試結束,諫議院便可運轉起來。”
宇文溫很滿意,笑道:“那麼,許納言,諫議院的開門紅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