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結束遛彎的宇文溫轉回帳內,洗了把臉坐在書案邊繼續看資料,方才的會議,他說了很多,該交代的已經交代了,但還是不放心,於是繼續看資料。
日興昌推出的青苗貸,實際上是宇文溫“拾人牙慧”,因為在“歷史上”,北宋時就有過青苗貸(青苗法),而一說到青苗法,就會讓人想起大名鼎鼎的“王安石變法”。
青苗法,起源於唐朝中期,那時的唐朝歷經安史之亂遍地藩鎮割據,中央朝廷對地方失去控制,收不上賦稅,於是為了開源,弄出了青苗法,其主要目的就是為朝廷(皇帝)創收。
青苗貸,就是放貸給即將耕作卻無能力購置種子、農具的農民,然後農民在收穫時以收成還貸,到了北宋時,“拗相公”王安石變法,推行青苗法,向農民放青苗貸。
王安石是想在增加政府收入的同時,兼有抑制民間高利貸、保護和賑濟民戶的目的,拗相公是要利民,出發點是好的。
而宇文溫也是看到了“抑制民間高利貸、保護和賑濟民戶”這一點,所以才想要推行青苗貸。
按照“現代”的金融觀點來說,青苗貸就是面向廣大農民的小額貸款,然而王安石推行青苗貸(青苗法)的本意是利民,為何卻被人詬病為禍民呢?
很簡單,吏治,如果推行一項政策前不事先整頓吏治,再好的政策都沒用。
俗話說歪嘴和尚沒正經,一項政策無論制定時的初衷有多麼美好,實行的時候都要靠各級官僚一層層推行下去,到最後,大多變得面目全非。
王安石推行青苗貸,是因為他在做地方官時在治下推行過,效果不錯,確實救了急,讓家境拮据的農戶免於高利貸的禍害,於是王安石成為宰相之後,不顧阻力將青苗法大範圍推廣。
這一推廣,效果卻不盡如人意,還引得民怨沸騰。
問題就在於“一刀切”,王安石不顧各地情況不同的現實,強行推廣青苗貸(青苗法)。
新法青苗法推行是否順利,是考核地方官的指標之一,於是各級官員們為了前程,逼迫不需要借貸的農戶去借青苗貸,而本來規定是二分利,又被地方官偷偷加派。
又因為是官府主導放貸,於是各種揩油的手段就來了。
民間借貸利息高,但成交很快,雙方講好價錢就能成交,而官府推行的青苗貸,辦起來手續麻煩,流程複雜,一群胥吏趁機吃拿卡要,雁過拔毛。
急著種田的農民哪有時間和這些胥吏耗,只能任由對方盤剝,無形中增加了負擔。
而青苗貸雖然比一般的民間借貸利息低,但實際上也不低,農戶借了青苗貸,若收貨時豐收倒還好,若遇到歉收,立刻倒黴。
而在農業時代,若沒有完善的水利設施,種地完全就是靠天吃飯,雨下多了不行,下少了也不行,無數農戶因為天災導致歉收,從此背上一屁股債。
最關鍵的是,並非所有農戶都有借貸開展農耕的需求,而王安石為了推行變法,不顧一切反對意見,強行搞攤派、定指標,甚至規定各州縣必須完成規定的放貸額度。
如此一來,各地方官府便堂而皇之搞攤派,一級壓一級,層層攤派的結果就是農戶們無論貧富,一律都要“奉旨借貸”。
地方官府增加了收入,胥吏們從中撈足了油水,只有那些本該為青苗法保護的農戶,硬是被青苗法弄得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