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召喚系統再度升級,李翊再次有了十六個召喚名額,但是他並沒有馬上就召喚武將。他手中的人才暫時已經足夠使用,而他本人也沒有特別想要召喚的武將,所以就暫時把這個事情放到了一邊。
時間在忙碌中匆匆而過,很快就到了初平四年的年末,新年即將到來。
天下大勢,會因為一件特定的事情而改變,卻不會因此而徹底安穩下來。
雄主們殫精竭慮,謀士們絞盡腦汁,都在籌謀著,如何在這場因萬年長公主的婚事而來的大變亂中,保障已有的,爭取更多的。
佔了很大優勢的河北一方同樣也不輕鬆。
用李翊的話來說,爭鼎天下的過程,就像是一場馬拉松,在開始,甚或是半程佔下的優勢,都不足為憑,競爭者之中的優秀之人太多,稍有放鬆,先前的優勢就會葬送殆盡。
因此,大將軍府上下,對這個新年都沒多少概念。
公元194年正月,天子改年號為興平,大赦天下。
正月初六,李翊召集朝廷大吏議事,議事的主題只有一個,土地和流民。
李翊在議事上鄭重告訴與會五十多位官吏,土地改制之策必須在四月春耕之前拿出來。在這三個月裡,河北只討論此事,其它事一概不問。
由於土地制度直接關係到國家根本,牽涉到賦稅和徭役,繼而又牽扯到諸多重大國策,所以討論的範圍越來越廣,討論的人也越來越多。到正月底的時候,河北諸府近百位大吏、碩儒、名士陸續趕到新都薊城,就土地制度如何改制展開了通宵達旦的辯論。
在華夏大地上,最早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
井田制始自****,成熟完善於周。關於它的較早且為完備的記載當數《孟子·滕文公》“死徙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
從孟子的描述中可知井田以方塊為形共九百畝,由八家共用一井耕之,每家各佔私田一百畝,中間一百畝為公田。經此細分之後的土地形狀像“井”字,故謂之井田。
八家需先在公田上耕作,以繳納孟子稱之為“助”的勞役地租,然後,各家才能對自家的百畝私田進行耕作。
井田制最突出的特徵便是公私田之分和勞役地租。井田制還採取了定期調整輪換份的的方式,以消除因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而可能導致的不公平現象。
到了春秋中期,鐵製農具和牛耕的出現使得公田之外地私田被大量開發,耕地面積日益擴大。
貴族領主對私田的狂熱追求使得公田日漸荒廢,國家歲入難以為繼,各國不得不改變勞役地租地稅賦制度,紛紛實行“初稅畝”、“相地而衰徵”、“十一而稅”等稅制,井田制隨即逐漸荒廢。
秦以“名田制”而強國。
隨著商鞅“開阡陌決裂封疆”的一系列改革,古老的井田制被徹底廢除了,領主貴族的世襲土地所有特權也隨之消亡,代之而起的是“名田制”。
名田制最突出的特徵是按戶籍計口授田(此所謂名田制地由來)的同時,又按軍功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數量的土地。
國家授出的土地即成為私人佔有,國家不再收回,土地可以買賣。
按戶籍授田實現了國家借用土地對農民的嚴密控制;凡在戶籍之民皆可得一定土地,也能使民休養生息從而國家安穩、稅賦充足穩定。
按軍功封賞土地的制度打破了貴族的世襲特權,產生了大批的軍功地主,這對當時的社會發展產生了巨大地推動,秦因此國力大盛,一統六國。
漢朝承襲了秦地制度,秦的“名田制”得以沿襲。漢文帝和漢景帝因此強國,創造了令後世豔羨不已地繁榮與昌盛。
名田制開創了土地私有制,隨著社會發展,土地買賣大量出現,土地兼併的浪潮開始衝擊名田制。到了漢武帝時,土地兼併日益嚴重,幾乎到了“富者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程度。
在這次土地兼併的狂潮中,除了普通自耕農的土地紛紛被豪強兼併外,另一類被大量兼併地土地便是軍功土地。
軍功地主的子孫多半驕逸無度、難承其祖之遺風。他們或因違反國家法禁亡國隕命,或碌碌無為雜於庸保,祖上因軍功所獲得的土地皆被他們變賣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