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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 (2 / 2)

原本要應付這樣的徵召,各級官員大可以應付一下,推薦零星的幾個人材,表示民間其實已經沒有人材遺漏,天下的騏驥都在皇帝的馬廄裡,天下的人材都在皇帝的朝堂中。這樣皇帝開心官員省力,以往幾次開啟“闢除”也都是這樣結束的。不過周清這次“闢除”中有一個霸道且極不合理的要求,他在上朝議事的時候問大臣們,什麼才是賢才的標準,百中取一麼?唐羽去世之後,袁業羅此時就任三公中的“太保”,地位大約等於內閣首輔,首當其衝的要站出來回答,以袁太保從政之久經驗之豐,也當場被問住了。老成持重的袁業羅大概也是經過縝密的思索,給出了回答說,所謂賢才是眾人中出類拔萃的人,要對國家有用的人,不能是“百人之領”,而該是“千人之領”,所以一千個人裡面的最優秀者才能被稱為人材。按說袁業羅雖然不是軍人,但是這個回答也很可靠了,戰場上率領一個百人隊的只是中層軍官,而能夠統帥一個千人隊進退自如的則可能稱為統帥千軍萬馬的將才。

這個回答被周清大肆推崇,所以他下令說按照戶口來算,王域各郡往上報人材,一千人裡面報一個,餘數可以省略。那麼一郡若有三萬五千六百人,便要上報三十五個人材給皇帝審閱。袁業羅完全沒有料到自己的話被這樣斷章取義的曲解了,而各級官員也苦於這個硬性命令,不得不拼命地在民間尋覓“人材”。最後連善養馬的、善治木的、善鞣革的,都作為“人材”上報,如果有一技之長的人家裡沒有產業,當地的官員就把自家的產業冒充“人材”家裡的產業上報,以確保自己能夠湊足數額。所以最後“是否有產”這個問題在周清那裡完全不再是限制了。

很難說周清對這個結果是否滿意,本意上他大概是要尋找一些文官以彌補他在文官政治上的缺陷,不過最後他召集到大量工匠和一些擁有特殊技藝的人。這些人對於他夢想中的北征無疑是有用的,可他的文官政治還是一樣的薄弱。

但是,這個“單純”的政策卻已經動搖了世家大族賴以掌權數百年的基礎。世家大族出身的大臣們發現這些出身卑賤的泥腿子們可能登堂入室和他們同殿為臣了,而這些泥腿子背後的支持者是世家大族名義上的最高領袖——皇帝。

這些還不是周清做過的最離譜的事。最糟糕最糟糕的是,他還得罪了自家的宗祠。按照道理說,他是皇帝,也是這一代的周氏家主,周氏宗祠是他所轄。但是此人在家族中出身卑微,在登位之前,實在太不出眾,在周氏宗祠中沒有建立任何威信,還有一些惡名。加上他的弒兄履歷,是很難討好宗祠中的長老的,諸位長老中只有受命長老周純對他還算溫和,其他人對於周頁選擇了這樣一個繼承人都抱以很大的懷疑和不滿。偏偏周清也不是一個謹慎守禮的人,對於宗祠的長老們說不上,他曾有一次私下抱怨說周氏在帝都的主家盡是一幫昏聵怯懦的老傢伙,尸位素餐,還不如讓出主家的位置給楚國的周氏分家。

周清本人確實是喜歡楚國的周氏分家的,那個時期的楚國的周氏分家人材輩出,擁有相當數量的兵武精銳,年輕人在宗祠中佔有不少席位,而且都有強烈的進取心。

無論是宗祠黨的諸位幕後掌權者還是周氏宗祠的長老們都不得不面對現實,在他們的貴族階層裡面,出現了一個叛徒,而這個叛徒是皇帝。

必須有人站到前臺去和無法無天的皇帝較量一下輸贏了,宗祠黨需要立刻鞏固他們的權力。這個共識很快在各個大家族的宗祠中達成,各種訊息透過看不見的渠道流轉於各大家族的長老們之間,腐朽的宗祠黨權力機構在危機到來的時候重新振作,巨大的權力機器恢復了高速運轉,時間不容宗祠黨觀望了,皇帝的所作所為已經把東陸數百年來的權力執掌者們逼到了一個必須決斷的地步,要麼他們出讓權力,要麼他們把皇帝推下寶座。

那麼,誰是可能的皇帝繼任者?宗祠矚目的人是周清的哥哥,青王周禮。

比之天元,商業繁華的淮安城的醫療制度別有一番特色。不同於天元城的醫館林立,淮安城中多為著名醫館的分館所在,且街道上也常可見遊方郎中的身影,在城裡住上一段時日便可發現其獨特的格局,可以用當地的一首兒歌來概括:“遊方郎中東頭轉,達官貴人西邊看,誇羽鮫洛莫著急,染病但請入淮安。”

遊方郎中東頭轉,指的是東面居住的多是小戶人家,其中不乏家中貧寒者,這些人是無力負擔醫館大夫昂貴的診金的,因此生病多求助於遊方郎中。

遊方郎中雖然不歸屬於任何醫館,但所有的遊方郎中都需經過基本的考核,透過考核者方可獲得表明其行醫資格的帶有徽記的長衫及印章,但凡冒用或者偽造印章或制服者最輕可判終身勞役,導致嚴重後果者可處以死刑,因此極少有人懷疑遊方郎中的真偽。遊方郎中有處方權,但無權參與制藥,凡遊方郎中向患者兜售規定外藥品最低剝奪行醫資格終身,最高可處以死刑。

遊方郎中多與藥鋪對應,患者可拿藥方到相應的藥鋪抓藥達官貴人西邊看,與東面相反,淮安西部居住的多是高官巨賈,非富即貴。因此各大醫館所設分館亦集中在這一帶,財勢稍弱的人家可將病人送至醫館,由大夫診治後直接開藥,視其情況可囑其回家煎服或立時服用甚至在醫館特設的病房稍住時日以便調理。而大戶人家多在醫館中有專屬的大夫,家中根據大夫的囑咐備有常用的藥材,財力殷實者甚至有符合醫館規格的特設病房,有人生病可將大夫召去進行診治,然後根據醫囑可在家中自行處理。

凡有專屬大夫者享有優先診治權,並且遇到疑難病症時有權請天啟大醫館的主診甚至館主前來診治。這些人家花費在醫療上的錢財足夠一戶平常人家三代的開銷。誇羽鮫絡莫著急,染病但請入醫館。這句話集中體現了淮安城醫療的特色,作為九州著名的商業樞紐,淮安城隨時可見來自九州各地各個種族的身影,雖然得到商戶及高官的扶持,單個醫館也不具備能夠診治所有種族及各個州的特有疾病的能力,因此淮安當地商會及官衙特設一處醫館,名曰八方。

聘請各醫館中的大夫輪流坐診,相互補充,其醫療水平足以應對各種族及各地區的常見疾病。凡在八方醫館任職的大夫不再受聘請人家的限制,優先診治外來人員,其開銷、處方及藥物由官衙統一管理。

因次,各路人馬來到淮安染上疾病後常直接送往八方醫館,一些其他地域的地方性疾病也由八方醫館接手處理。

每一季度淮安城會對所有從醫人員進行稽核,稽核程式如下:遊方郎中所開處方由其所對應的藥鋪儲存,一個季度以後由負責稽核的大夫檢查其所開處方,對其水平進行評估。醫館大夫的稽核包括兩方面,一個是處方評估,類似遊方郎中,但由其所屬醫館管理;另一方面其接診患者以及僱傭人家的評價也佔有相當大的比重,醫館會根據這些評價考慮這名大夫對於醫館發展的價值,不合格者會遣送到其他地區的分館。

藥鋪多是由各醫館專業人士負責採購藥材,其中劇毒類藥物以及具有麻醉功用的藥材需向當地官衙上報。天衡通平契天籠星辰十二,地載九州萬物;宛州十城,蒙皇恩浩蕩,孕育萬物,千貨流轉,終成盟約。

故法星辰十二、宛州十城,立“天衡通平契”——墟荒蒼茫,皆為盟證。

十二星辰通令太陽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宛州十城,皆尊平侯;城民徵權,須從帝命。

谷玄令:天衡通平契意在護持市民、商賈的生命及財貨,抵禦盜匪及外來掠奪;每年皆應召開“城主會議”以制定、修改律條。會議由各城主(商政使)發起,總頭領(十城商政使)主持。

各城城主皆有權在會上發起提議,非會時亦有權要求增開會議。“城主會議”須各城城主親臨或授全權於人(城守)代行。

“城主會議”之決議須各與會者簽署同意,十城市民皆須遵行不背。若有城違令,則其城民、商賈不受他城維護,各城均可緝捕其人,收繳其貨。

雙月令:其一明月令:無論何時,任一十城市民攜合法貨物進入諸城,皆可平安持有、秋毫無損。任何接納強盜及其贓物之城將被所有商人及城市排斥。其二暗月令:若有諸侯無故誅殺、奪取十城城民及貨物,則十城即日斷絕其貿易往來,直至其使節與各城協商,“城主會議”公議後方可復交。

鬱非令:各城若有商務、軍務糾紛,不得訴諸諸侯,可協商決斷,如各方不退,可留待“城主會議”裁決。城內行會偶有爭執械鬥,可訴諸本城城主裁斷,他城不得干涉,若果有不服,可上訴於“城主會議”。

亙白令:各城通商貨物,其稅率皆由“城主會議”擬定,各城不得擅自變更。各城驛站、驛館、路、橋皆各城自建,其路稅、橋稅,亦須十城協商而定,報於“商政使”及“十城商政使”。其稅款皆歸各城自有。

印池令:十城貨物,互通有無,其價由商賈自定。十城市民借貸救急,放債生息,其利至高不得過三分,於外放貸者不受此限。填盍令:各城市集、勾欄、瓦子內商賈雲集,不得在市集內隨意捉捕奴僕、兇犯,市集內若有小爭鬥,則以安撫、調解為主,各城不得妄自出動捕快、警吏,攪散市集,更不可趁亂劫掠商人財物,各府私兵、佣軍等輩亦是如此。十城外奴僕、商賈等若入十城已滿一年,或在十城內購入房產、店鋪,則其財物、住宅、生命等皆受本城保護(強盜、贓物除外),外人不得隨意緝拿捕捉。

歲正令:城主皆由各城行會行東、商會會長,據其財力推舉。城主須任命“城守”、裁斷糾紛。“城守”須任命捕快、稅吏、警吏、師爺等,各司其職,他城不得干涉。

“城守”亦須將各城應繳稅款按期付與平侯。密羅令:各城自擁私兵、佣軍、民兵、衛隊等甲士器械,其耗用皆由各行會、商會、各城稅款承付,若遇戰事,十城守望相助,共同進退。

寰化令:各城嚴禁骨肉相殘,相煎殺伐,萬事皆可在城主會議上辯駁指斥,不可妄動刀兵,更不可引狼入室,輕信外人。

裂章令:若有城背盟叛眾,墟厭之!荒厭之!人神共憤,齊誅之!十城平令宛州十城,米行、面行、絲行、蔬果行、金銀行、魚行、馬行、書畫行、肉鋪、茶鋪、鐵匠鋪、石匠鋪、成衣鋪、茶坊、果子店、酒樓、歌館、瓦子、勾欄,船塢,萬業齊聚。廚師、漁人、香料匠、繩匠、理髮匠、金銀匠、石匠、鐵匠、屠夫、木工、船工、織工、裁縫、蠶婦、馬販、歌伎、說話、唱曲、傀儡戲、雜技、影戲、巫醫樂師百工之人,無所不有,故定十城令。

淮安令:每城各商鋪鋪主、作坊坊主、樓店店主群議,舉行內賢者(大富者)為“行東”;各相類行東組成商會,舉賢者為長,呼為“會長”,行東、會長鬚調解行內糾紛,收受稅款,逐級上行,直至本城“商業聯會”——由各商會會長組成本城商業聯會,舉賢者為城主,城主職責參見“歲正令”。

注:如“食品商會”由“勤行行東”(廚師)、“香料行行東”、“魚行行東”“肉行行東”等相關行東組成;“五金商會”由金銀行行東、鐵匠鋪行東、鞍具行行東組成。各商會會長再組成商業聯會,推舉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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