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漳想要替父報仇,這沒有什麼可說的,畢竟子報父仇,天經地義。
《春秋·公羊傳》中也有“子不復仇,非子也。”一說。
這裡的“仇”蓋指血親復仇,直白點說,父母被殺,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這個道理,孔聖人也是認的,《禮記·檀弓上》記載:“子夏問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幹,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鬥。’”
換個今天能聽懂的話就是:“弄他!”
在今人看來柔若無骨的儒家,面對人倫衝突,態度暴烈得讓人有些接受不了,甚至有“九世猶可復仇乎?雖百世可也。”之語。
復家仇別說九代,就算是百世百代也可以。
所以彭漳復仇禮法上是說的過去的,更何況西漢初期以黃老之術治國,以孝道治天下。
然而讓人可惜的是彭漳沒來得及給父親報仇就病重將死,閭丘超前去送別好友,彭漳看著閭丘超唏噓慷慨說不出話來。
身為彭漳的至交好友,一個眼神都能明白對方在說什麼,閭丘超哪裡還不清楚彭漳的想法?
瞭解到彭漳的心事後,閭丘超對朋友說道:“吾知子不悲天命,而痛仇不復也。子若亡,吾直為子手刃仇人,更不須心懷憂也。彭漳但目擊而已。”
閭丘超武藝高強,藝高膽大,單槍匹馬的闖到縣尉蔣德的家中,將蔣德殺死,頗有些“十一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意味。
彭漳看到仇人的頭顱之後氣絕而死。
閭丘超埋葬了友人之後,前去縣衙自首,藍田縣令對此事很重視,也十分的矛盾。
因為這件事實在是不好處理,雖然我們都知道復仇屬於私義,法律屬於公道,但是在秦漢之時,遊俠風氣盛行,而且這種“替友復仇”的行為,與“血親復仇”一樣是受到民間輿論的讚揚和支援的。
所以藍田縣令有些難辦,再加上縣尉蔣德風評不好,私德有虧,已經有鄉老舉·報過他,於是藍田縣令開始消極怠工,慢慢拖延,明顯是有意放縱。
但閭丘超奉行的是俠義準則,一人做事一人當,怎能連累縣令?
於是閭丘超說道:“為友報仇,吏之私也。奉法不阿,君之義也。虧君以生,非臣節也。”
這些話表明,閭丘超本人是心甘情願接受法律的制裁的。
但是縣令真的沒法判,因為漢代家族復仇成風,這反映了漢人血性、俠義精神。
復仇和“忠義”二字是緊密相關,與秦漢時期的儒家所推崇的忠義和個人恩仇緊密相關。
武帝時訓練御林孤兒,報匈奴血親之仇,這是漢人強悍的時代特徵。
而且漢代史書記載大量的復仇故事,血親復仇、師長、朋友復仇例子數不勝數。
但是縣令又不能罔顧國法,人家都不走了,你還能怎麼辦?
這個藍田縣令也是一個妙人,他想出一個辦法,把閭丘超綁在柱子上作出準備肢解的樣子,並擊鼓下令周圍市場裡的人出來辨認是不是他殺了蔣德。
縣內民眾苦蔣德久矣,見他被人殺死,高興還不來及呢,怎麼可能會有人出來指認閭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