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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相隔 (2 / 2)

我有些意外,他人雖一直都在現場,但對我多管閒事的舉動一直都不贊同,卻沒想到他會在這個時候出聲制止。

我望向他,他的臉色有些難看,卻是幾步行至床畔,再次伸手去拉男子手臂,卻不想這次竟是拉動了些許。四名官差驚了一瞬,急忙援手,竟真的將男子手臂掰了開去。

沈風月再次退到一邊,而那四人皆都是鬆了口氣的樣子,毫不遲疑去搬動男子的身體。

從始至終都沒有反應的女子卻在這一刻像是瘋魔了一般,一把抱住男子,呼喊著死活不許官差將之帶走。其中一名官差見狀,直接將女子拉開甩在一旁。

女子重重跌落在地,我見狀急忙去扶。見到男子屍身被人抬了出去,她想甩開我,卻因身子虛乏無力沒能成功。

******

客棧死了人,掌櫃和夥計自躲不過官府問話。而我和沈風月一行人因是客棧內除那對男女外唯一的住客,故也被請到了官衙。

官府審案,自是分開來審,可那女子自被我扶起那一刻便死死地握著我的手腕。但凡我稍有掙扎,或是有人上前要將她單獨帶走,她便歇斯底里起來不許人靠近。

官差見她如此情形,許是生了些許憐憫之心便也不再強硬,將我和她帶到一間審訊室,一同接受問詢。

在和沈風月分開前,他不動聲色地捏了捏我的手臂。而我竟是瞬間便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不想我將昨晚我們兩個聽到的男子連害三條人命的事告訴官府。

對此我其實是贊同的,一是不想多生事端;二是男子已經死去,他的罪孽也隨著生命的結束消弭了。

早在看到男子泛著烏紫的嘴唇時,我便斷定男子是中毒而亡。

既非正常死亡,在官府確定他是自盡之前,所有人都是有嫌疑的。

對於我和女子二人,官府選擇先對我進行問話。

縣令先是詢問了我為何會再次投宿等基本問題,而後便開始詢問昨晚的情況。

令我沒想到的是,縣令竟然知道昨晚死者與女子有過言語上的爭執。

“據客棧夥計之言,昨夜丑時前後,聽得樓上男女爭吵之聲,卻聽不清爭執的內容。你住在他們二人對門,應是聽的清楚。”縣令語調平平帶著些許威嚴。

我很清楚,若是此時一口否認說睡得沉,什麼都沒聽到反而會惹人懷疑。畢竟連大堂值夜的夥計都聽到了響動,我和他二人門對門不可能絲毫沒有察覺。於是只能避重就輕,說自己睡得迷迷糊糊,隱去了他兩人的兄妹關係和男子害人性命之事,將無關緊要的內容講給縣令聽,說自己以為他們只是尋常的夫妻不和,並未在意。

我面上鎮定,心中卻在打鼓。我和沈風月自官差出現起就鮮有機會交流,更是沒有時間對口供。各自在問詢過程中,說什麼、不說什麼自也沒有機會統一口徑,於是心中隱隱不安起來,擔心若是與他所說的內容有所出入會被捲入其中。我甚至不知道沈風月那邊的問詢是否已經結束。

不過看縣令的表情,他似是沒對我的話起疑。

我被問詢的整個過程中,那女子始終垂著頭,像是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唯有手仍舊緊緊地抓著我的手腕,像是抓著救命稻草一般。

應是覺得再從我這裡問不出什麼有用的資訊,縣令轉向那女子。

我本以為她竟是恍惚,不會把縣令的詢問聽進耳中,卻不想她竟是又問必答,就連我有意替他們隱藏的兄妹關係都毫不遮掩地據實以告,我禁不住有些吃驚。

根據女子的回答,再加上昨晚聽到的內容,我對這對兄妹有了些許瞭解:

這對兄妹姓尹,潮水人。潮水在我們所在之地碧雲以北,是個不大的城鎮。尹家並非高門大戶,不過因接連四代均是秀才,故在鎮上頗得敬重。

哥哥名叫尹敬節,是尹家獨子,自幼飽讀經書,樂善好施,性子是出了名的溫厚,又因相貌端正,引得不少姑娘為之傾心,但卻始終未曾婚配。尹敬節十八歲進士及第,卻以要侍奉雙親為由,婉拒了皇帝授予的官職,留在家鄉潮水做了一名教書先生。

妹妹名叫尹知秋,比哥哥小五歲,自十五歲起接連許了三戶人家,但每每臨近婚期其未婚夫婿竟均意外身亡,故而如今雖年逾二十卻仍待字閨中。

想起昨晚尹知秋苦勸其兄回家鄉自首,我以為她會將尹敬節的罪行一併交代了,卻不想她卻隻字未提,反倒是將二人的畸戀毫不避諱地講給縣令聽。

更令我意外的是,她竟謊稱尹敬節對自己並無男女之意,是她自己一廂情願,還將尹敬節騙至碧雲,想逼他與自己雙宿雙飛。說尹敬節不肯,她羞怒之下便動了殺心,想以這種極端方式留住他……

尹知秋在訴說這一切時滿面盡是癲狂之色。官差再是斷案無數,也沒有見過如此瘋魔女子,加之她自清晨起便已神智恍惚,而兄妹畸戀本也足夠駭人聽聞。於是在官差將情況回報給縣令後沒多久,縣令便下了決斷:尹女痴纏親兄,求而不得,失心發狂,殘害人命。念及其神志不清,故而輕審判,杖三十,趕出碧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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