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在超市門前看到了一桌子特價文具。
“那個誰,請你把那瓶墨水遞過來!”
被點名的是個小姑娘,大約十八九歲。
“我?”她不太確定,指著自己,表現得極為害怕。
沈默想了想,感覺不應該連累別人,便自己走過去,選了瓶藍色的鋼筆墨水。
趁他走開的工夫,朱能等海戰隊員站了起來。
但是他們的手依然動不了,於是朱能只能看向苟斌。
“苟斌,拿我的槍,打他!”
苟斌大喜,他是個愛槍的人。
雖然治安隊不配槍,但他仗著朱能這層關係,平時沒少跑到海戰隊去把玩。
如今得了表哥的指示,他興奮得一躍而起,當即就將朱能的配槍拔了出來。
“小雜碎,你去死吧!”
苟斌拉開保險,對著沈默就打。
但是神奇的一幕出現了。
只見那把槍並沒有打響,反而是沈默緩緩回到他身前,一掌就將他額頭上的文字傷口全部震裂。
被沈默一擊,苟斌直接翻倒。
沈默把手槍從他手上搶過來,當著朱能的面,在扳機處輕輕抽出一根銀針。
朱能等人完全震驚了,臉上的憤怒直接消失,一抹發自靈魂深處的驚詫與恐懼,瞬間使得他們透體冰涼。
“他什麼時候把銀針卡在那的?”
“難道說……他在攻擊我們的時候,就早已算到了剛才那一幕?”
“可是這怎麼可能呢?!”
“雖然銀針與陽光融為一體,不注意很難發現,但能在彈指間就把一切都計算好,並且出手果絕毫無差池,這簡直太不可思議了!”
不同於這些海戰隊的震驚。
治安隊這邊完全傻了。
他們見到了苟斌開槍,也見到了沈默躲都沒躲。
對這些普通人來說,他們只能按普通人的思路去猜測這一切。
於是他們認為,沈默根本就不怕槍,根本就是個亡命之徒!
如果說剛才的畏懼,還只是擔心被打殘。
那麼現在,他們則害怕丟了命!
也不知是誰率先喊了句“快跑”,這群平時無法無天的治安隊員,頓時作鳥獸散,躲得到處都是,消失得無影無蹤。
沈默冷冷一笑,面帶邪魅看向苟斌。
“能讓我上兩回色的人,你還是頭一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