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黃金屋線上免費看>其它小說>永徽迷局> 第四十章 金風玉露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四十章 金風玉露 (2 / 3)

細細算來,打從那次在藍田的分別,已有近一個月的時間未能與她這般面對面說話,終得再度相見,薛訥已全然感受不到身上的痛楚,只顧望著樊寧,眼底滿是無限的眷戀。

樊寧亦是眼眶發酸,卻羞於承認自己的心意,見薛訥望著自己,桃花靨上登時泛起了紅暈,心跳突突跳個不停。

忽然間,行進中的馬車車輪卡上了道上的一塊知情識趣的小石頭,顛得車廂猛地一晃。樊寧為了給薛訥騰位還未坐穩,這一晃不打緊,令她失去重心,整個人生生跌進了薛訥懷裡。

“你,你沒事吧?”薛訥感受到懷裡那團瘦小溫暖的人兒,羞得差點打磕巴,但他更擔心樊寧,忙去扶她。豈料想馬車又一顛,俯仰間薛訥垂首樊寧抬眼,他的薄唇竟不偏不倚蹭上了她櫻紅的小嘴。

一瞬間,車內的氣氛變得尷尬起來,兩人意識到發生了什麼,觸電般後退一步,心虛地坐在距離對方最遠的對角上,故意偏頭不看對方,望向窗外,車廂裡彌散著咚咚的心跳聲,他們卻辨不出究竟是自己的還是對方的,窘迫十足。

過了好一陣,樊寧壓下心頭的尷尬,沒話找話道:“坐……坐了這麼多天牢,也不見你髒了臭了,可是那高主事也帶你洗澡去了?”

“洗什麼?”薛訥似是聽出了什麼不得了的意味,眉頭一跳,“高敏帶你沐浴去了?”

這話說了還不如不說,樊寧羞得幾乎要鑽進地縫裡去,然而已經說出去的話不能收回,她強作鎮定道:“啊……啊,是啊,殿下信裡沒與你說嗎?他帶我去了李乾佑那騷狐狸的私宅,又讓我洗澡,又給我吃東西,還給我梳頭換了女裝……不對,是丫鬟給我換的。反正就是那時候,他篤定說我是安定公主的。”

薛訥聽這話,哪裡顧得上什麼狐狸黃鼠狼,公主主事的,只覺得滿心酸悶不是滋味。沒想到自己忙於查案之際,高敏那小子竟敢趁機接近樊寧,還生出這許許多多的事端來。

薛訥一向不愛與人爭鋒,面對胞弟步步緊逼,他只是忍讓退卻,但這世上有三件事他誓死不退,一是案件真相,二是沙場勝敗,三便是樊寧。

他也顧不得樊寧是否會覺得他小性,說道:“高敏惹人生疑,你莫要與他多來往……”

樊寧一拊掌,似是對他的話頗為贊同:“是吧?我也這麼覺得,他嘴裡就沒一句實話。那日我無罪釋放,他還想把我帶回去,我拒絕了,誰知當夜回到觀裡便遇到了刺客追殺……”

“追殺?”薛訥一怔,“誰追殺你?可有辨明身份?”

樊寧努努嘴,神色頗為委屈,小聲道:“聽太子說,是右衛將軍武三思的人,可能是武后派來的。”

即使薛訥對於情感再愚鈍,他也一眼看出了樊寧眼底泛出的畏懼與困惑。從小長在道觀,她早已習慣了沒有爹孃疼愛,但又如何會不向往。

一朝被告知身世,面對的卻是來父母至親的殺意,莫說是樊寧,天下又有誰人受得了?薛訥思緒回到那日藍田縣衙的牢獄中,她曾問“薛郎會不會也有許多話想對我說”,他是多麼希望此時自己能夠成為她的避風港,告訴她此生有他,不必害怕。

但在這行走的馬車上,充耳盡是夾道小販的叫賣聲,商討終身大事,實在太不合時宜。薛訥猶豫著,正不知該如何寬解她,便見樊寧一臉悽然嘆道:“真想見見師父,問問他當年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到底是不是從武后那裡抱來的。但比起這些,我更害怕他出事……”

“前幾日李師父還給我傳過信,就是第二次庭辯前,寫著 ‘煢煢孑立,形影相弔’,我這才想起去查田六的底細。依我看,李師父沒事,只是不便現身,你不必太擔心。”

“真的嗎?”樊寧睜圓了眼睛,眨眨長睫,十足可愛,旋即轉作一臉嫌棄:“我看這老頭真是越發皮癢了,只顧自己逍遙,扔下這麼大個爛攤子給我們。”

薛訥聞言笑道:“別這麼說,興許李師父真有什麼難言之隱。”

說話間,馬車駛入了東宮,過了兩道門後,薛訥與樊寧下了車,徒步走向李弘書房。

見薛訥一切如故,李弘放下心來,對樊寧道:“庖廚開始做飯了,好似有才烤出來的羊肉和胡餅。”

樊寧知道李弘有話單獨與薛訥說,雀躍一聲,頭也不回地往庖廚去了。

待樊寧走遠,薛訥拱手道:“這些時日,多謝殿下照顧她。”

“嚯,你倒是謝起我來了。她多半可能是我妹妹,你不僅數度救了她,還令她沉冤昭雪,本宮謝你還來不及。說罷,想要什麼恩典,但凡本宮能給的,儘管提出來,不必客氣。”

薛訥笑回道:“臣不敢,樊寧本就是臣的總角之好,與她的身世無關。查明真相,不致冤屈,亦是臣當日給殿下的承諾,不求任何恩典。”

“幾日不見,你倒變得牙尖嘴利了不少,難道與那高主事辯論,還讓我們慎言把自己唯一的缺憾給補上了不成?說罷,可有什麼新發現,也算不白讓崇文館的校書郎在食籃墊布上抄了十幾日的案牘。”

說到案情,薛訥立馬正了神色:“殿下,臣懷疑高主事年幼時當過逃籍。”

“哦?”李弘饒有興趣地望著薛訥,“何出此言?”

“高主事自稱是洛陽人,父母早亡,從小寄養在長安的姑母家。根據高主事的手實,他父名叫高青,母為賴氏,可他與我說話時,絲毫不避父母之諱,稱聖人降詔為’垂青於我’,又說此前乃是不得已才與我’狡賴’。可見,此二人絕非他的生身父母,其生身父母另有其人。此外,臣閱遍高家的族譜,發覺其起名有規律,凡是與其父同輩者,名中皆有 ‘月’字,如伯父 ‘高朧’、從父 ‘高朦’。而與高主事同輩者,名字裡都帶‘日’,如他堂弟叫高曉,從弟叫高明,唯有高主事名中不帶日。高主事移籍高家時,他那兩個族中子弟還未降生,想必一時疏忽,便沒有去問起名之法。故而臣以為,所謂的父母早亡,從小寄養在姑媽家,只不過是對他幼年逃籍的掩飾罷了。從手實上的記載來看,高青與賴氏死於顯慶三年的一場火災中,故而高主事的籍貫遷移至長安應當發生於顯慶三年之後,殿下只需差人查查顯慶三年後發生的抄家案,定當有所收穫。”

上一頁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