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前面說到的,李學武就醫需要走哪條核銷渠道,按身份劃分。
有讀者說自己長輩在那個年代享受的醫療如何,討論起來有差異。
這裡的差異主要來源於身份的差別,以及單位補貼的差別。
人事局管理和勞動局管理的人員,享受不同的待遇。
其中,公費醫療主要面向機關事業單位,勞保醫療主要面向企業職工。
二者在資金來源和管理方面亦不相同。
但隨著制度覆蓋人群的增大,再加上基本實行免費醫療,費用上漲問題越來越嚴重。
對此國家進行了一些變革,但效果並不明顯。
紅星廠作為主體單位,負責勞保醫療體系的管理和運營,是有權利和義務維護保障這種制度向更好的方向發展的。
所以,李懷德等廠領導要單拿出一個會議時間來討論和研究這項議題。
第三,兩種工傷保險制度。
傳統的工傷保險制度也分別面向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企業職工的工傷保險制度是根據《勞動保險條例》建立起來的,是城鎮職工勞動保險的一個組成部分。
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保險制度方面的規定最早見於50年12月11日頒佈的《革命工作人員傷亡褒恤暫行條例》,後來經三次修改,標準待遇逐步提高。
以上關於《勞動保險條例》的分析就可以看出,早在建國後的第一個十年裡,城鎮企業職工的保險制度就已經建立起來了。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其中養老保險是最先統籌統一的,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到這裡已經分成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哪個保險更好?
問問老人,如果畢業分配,他是想去企業還是機關事業單位,這個答案就有了。
從本質上看,《勞動保險條例》所建立的社保制度是一種“國家—企業保險”制度模式。
即以國家為實施和管理主體,國家和企業共同負擔費用,由此形成國家和企業一體化的社保模式。
其特點主要是:
(1)覆蓋範圍大,保障全面。
據統計,五六年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的職工人數相當於當年國營、公私合營、私營企業職工總數的94%。
同時,由於勞動保險制度是對低工資制的補充,它為城鎮居民提供了“從搖籃到墳墓”的保障專案。
(2)企業依附國家,國家承擔無限責任。
這一點在後世已經改了,相信大家也都知道了,沒有所謂的鐵飯碗了。
墳墓都不管你了,你覺得年輕人還需要準備搖籃嗎?
不生,跟制度有絕對的關係。
(3)工會管理、國家統籌和企業保險相結合。
在具體實施中,企業繳納勞動保險金的30%由全國總工會管理,事實上是進入了國家統籌。
其餘70%由企業基層工會管理,並在企業內部使用,實際上是一種企業保險。
勞動保險的脈絡發展到這裡,其實就有了問題。
李懷德是想要快速籠絡人心的,建立絕對的管理信念和聲望。
而團結信念和提升聲望,效果最好、最快速的手段是什麼?
那就是提升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