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44年。
張騫擇勇士百人,以秦國人堂邑父為嚮導,受皇帝使命,領大韓節杖,將出使西域。
韓王安出未央宮門相送。
“張騫,朕寄希望於你,此次出使西域事關百姓福祉,這破荒之路艱難,但你在外面要昭揚我大韓國威,凡事要有大國氣度,不要讓西域國家小看了我大韓。”
“臣,領命。”張騫跪在臺階下,擲地有聲。
“去吧。”韓王安揮衣袖,看著張騫持節上馬,身影漸遠。心裡清楚,身為大韓的接班人,燕丹一定不只想去尋找種籽那麼簡單。
可是這事辦得有點早了。
大韓的內憂外患還沒有清除,梁王未死,各地諸侯虎視眈眈,朝臣裡有能力威脅太子地位的大有人在,如果不集合全國之力,拿什麼和秦國拼?
“急功近利不好,看來還得壓徹兒幾年,把性子穩一穩才好。”韓王安這樣想。
而此刻,魏尊在人群中注視浩浩蕩蕩遠去的隊伍,那些馬蹄行過略顯泥濘的雪水地裡,留下一連串很長、很遠的腳印。
魏尊自己也準備奔波千里去尋找海民,吃自己講出來的苦果。
想找海民必須去沿海的地方,有吳楚齊燕四大藩王的地盤。
時下的大韓經過七國之亂後,兵敗的藩國大部分被廢除封國,收歸皇帝的統治之下,但那些地方很亂,本地豪強和士族盤踞,與長安派來的官員扯皮,皇帝的命令在這裡未必好使。
魏尊想了想,其實找大韓的官員還不如找諸侯給力。
沒有參與七國之亂的只有安平君,也只有他沒被削藩。
沒有膽量參與諸王戰亂,說明這位藩王還是很怕皇帝的,朝廷的政令在這裡也最好使。
燕王封地位於後世的遼*寧,環渤海,最不缺的大概就是漁民了。
魏尊在長安城裡沒有朋友,除去燕丹也沒什麼可留戀的,帶著皇帝的詔書,身旁跟兩個燕地出生的北軍將士,騎著駿馬體驗新鮮感,後邊跟著馬車,就這麼顛兒顛兒上路了。
要說騎馬這事,其實魏尊真不會,但這段時間他已經確認自己有胡人血統,天生對馬親近,再加上這副身體的前主人大約是個騎馬高手,竟然可以順手拈來。
只是這馬騎的實在太憋屈,單馬鐙,坐上來以後就跟騎木驢似的,兩腳飄忽,無處使力,只能靠抓住韁繩或馬鬃,再拿兩腿的力量夾馬腹來平衡身體。
這時候的騎馬高手如果放在後世,大概拿個奧運冠軍和玩一樣。
除了馬鐙,連馬鞍也沒有,要是馬兒跑快點,顛吧顛吧,不把尾巴骨拈疼死,也得讓兩顆蛋恓惶了不可。
還沒有馬蹄鐵,這東西不僅保護馬蹄,還能令馬蹄堅實地抓牢地面,對騎乘和駕車都很有利。
回到這大韓,魏尊突然發現其實自己真的可以當神仙,知識和見識就是最偉大的法術,隨便發明點東西就可以改朝換代,讓江山易主。
但目前為止,他不準備把馬鐙這類搞出來。
一是懶。
二是事不關己。
三是對大韓還沒有太多的認同感,就好像突然來到陌生的異世,除了小心謹慎,面對新奇環境大多時候是遊戲人間的心態。
這麼想著,突然對騎馬這事興致缺缺。
在馬背上扭捏了兩下,左腳踩著馬鐙跳下,拎起袍子直往後頭的馬車行去,換來兩個將士隱隱的鄙夷目光。
這兩人在馬上對視一眼,皆是不屑的撇撇嘴,本以為這雁春君是個少年勇士,沒想到只是做做樣子而已,才出長安城就原形畢露了。
心裡這麼想,但絕對不敢在魏尊面前表現出來,大韓等級森嚴,諸侯子弟天生高人一等,那是他們的父輩用鮮血和生命拼殺出來的榮耀。
沿著上郡道趕路,秦朝修建的馳道在大韓依舊好用,可以從長安直達燕王封地。
路上的百姓絡繹不絕,但大多衣衫凋敝,面色疾苦,一身粗布麻衣,遠遠的走在馳道最兩旁,對中心地帶望而卻步,那是皇帝專用的車道。
見魏尊的豪華馬車駛過,揚塵簌簌,百姓眼裡沒有羨慕,甚至不敢多看一眼,那眸中只有敬畏,尊卑貴賤深入人心。
趕路的時光很枯燥,不知不覺中落日留下了長長的影子,餘輝染紅天角,天光麥浪渾然相融,將大地浸在了暖洋洋的紅霞中。
“雁春君,時辰不早了,我們得找個廄置留宿。”
車伕敏銳的察覺到車廂晃動了一下,那是魏尊在活動身體,不敢掀簾子看人家是不是睡醒了,只能回頭小心翼翼試探著喊。
“你看著辦吧。”魏尊打個哈欠,掀車簾看了看外邊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