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講到崇禎帝借“災後重建”強勢推出“新政”,立刻遭天下“藩王”反對,卻不知另一時空已早有案例。
在另一時空,當朱元璋在江蘇南京站穩腳跟並建立“明朝”政權時,卻給大明王朝的官員們制定了歷史上最低的工資標準,同時反而讓自己的子孫後代享受著超高的福利待遇。這就是明朝與其他朝代的不同。
這些皇子皇孫們不受官府管制,不被律法限制,而且地位高崇,就連普通的王公、大臣們見了他們,也都要“伏而拜謁”。儘管明朝“藩王”們在“靖難之役”後被皇帝禁止互相串門和進京面聖,但生活不受影響。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為了讓自己的子孫後代們能一直保持生活富裕,不惜恢復了“分封制”,把皇子、皇孫分封到全國各地做“藩王”,希望這些“宗親子弟”將來能透過血緣關係,共同“夾輔皇室,安定天下”。
然而,朱元璋高估了“血緣紐帶”作用,而沒意識到“人際關係”的本質屬性是“社會性”而非“血緣宗親”,故才會出現兒子搶奪孫子的皇位,後世子孫之間因“削藩”和“立儲”而爆發了生死搏鬥,彰顯了政治的本質。
所謂“社會性”就是“階級性”,即“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關係和“統治階級”內部間的權力爭鬥。所謂“勝者王侯,敗者賊寇”,說明權力爭鬥與是非曲直無關,與道義仇恨無關,只在心狠手辣和實力對比。
這些“藩王”擁有大量良田、土地,既不用納稅,而且能世代相襲。即便如此,太祖朱元璋還生怕後代們過於勞累,於是專門規定只要是他朱家的子孫,從此以後就不能出門做事,只管享受人間清福就好了。
於是,從十歲開始,“藩王”們就由官府發放俸祿。在“藩王”結婚時,朝廷還會發放房屋、冠服、婚禮費用。等到“藩王”死後,朝廷還會報銷喪葬費用,可謂是從生到死,“藩王們”都被“太祖爺”安排得妥妥當當。
由於朱元璋的寵溺,這些“藩王”們有錢有兵且超脫於官府,很快成為了大明王朝最不穩定的因素。於是,在“靖難之役”後,朱棣以自身為鑑,防患於未然,就剝奪了“藩王”的軍權,加強對宗藩的監視和控制。
經過幾代皇帝的完善後,明朝逐漸形成了嚴格的“藩禁”制度。這些制度對“藩王”們進行了嚴格限制,即宗室們不能為官,不能參政,更不能擁兵。畢竟“太宗成祖皇帝”朱棣就是以“藩王”身份憑實力奪權上位的。
到了明朝中後期,連宗室經商也被禁止。“藩王”之間不得見面,連出城居然都要向皇帝請假。在這樣的“禁藩”制度下,各地“藩王”基本上都成了被軟禁的“囚徒”。當然了,其生活條件還是比絕大多數人好的。
無所事事且飽食終日,在沒有壓力又被絕對禁止工作的情況下,唯一的娛樂方式也就是狂生孩子了。
因“宗室年生十歲,即受封支祿。”很快就有聰明的藩王發現,生孩子居然可以增加家庭收入,比如生一個“郡王”就有祿米貳千石,生個“鎮國將軍”也有米一千石,算起來這“生娃”居然是一樁穩賺不賠的買賣!
“君王”就是“藩國世子”,“鎮國將軍”就是“藩王”們的“庶子”,至於王爺們生的“郡主”,獎勵則相對少些。
於是,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為了增收增產,各地“藩王”們作為明朝的皇族,就鞠躬盡瘁,拼命的招妻納妾,苦苦耕種,更有天賦異稟者,其子女數量竟然多達百餘人!男女反正只要幹不死,就往死裡幹!
正德年間,山西“慶王”因子孫過多,導致弄不清楚自家的人口數,便只能向朝廷求助:“本府宗支數多,各‘將軍’所生子女或冒報歲數,無憑查考,乞令各將軍府查報。”此事轟動了朝野,成為“經典案例”!
於是,為了防止宗室人數暴增,朝廷只能下令限制宗室們的娶妻數量,即“郡王”在正妃之外,妾媵不得超過4人;“將軍”的妾室不超過3人;“中尉”的妾室不得超過兩人。這才稍稍減緩了藩王們的增長數量。
畢竟朝廷每年劃撥給各地“藩王”的給養和經費有著嚴格等級規定,不可能是“按需分配”,但也不能說是“按勞分配”,萬一某些“藩王”們的子孫後代繁殖過快,就會導致他們家人均福利驟減,嚴重影響生活品質!
但即便如此,朱元璋後代們的繁衍速度,也是十分驚人!到明末為止,朱元璋的男性後代已達二十萬眾。若再算上各“藩王”的女兒、外甥女、孫女、外孫女等嫁出去的女性後代生娃,則早已超過百萬之巨!
皇子皇孫們多了,那王府和封地必然也要增多才能養得起這麼多閒人。因為朱元璋祖制的慷慨,到明中後期為止,國家的土地已有相當一部分兼併到這些“藩王”們的手中,造成朝廷稅收、口賦、丁賦大減。
據清史記載,大清入關後,收繳了大量“前朝藩王”的遺留田產,僅湖南、湖北、山西、陝西以及河南五省,就有2300萬畝之多!這些王府佔據良田,不需要交稅,還要從地方財政中領取俸祿,乃貪得無厭!
這讓地方的財政不堪重負。比如山西的那位生育冠軍“慶王”,因生的“郡王”和“將軍”過多,出現了傾山西全年稅糧也不夠發放“藩王”俸祿的奇觀。歸根結底,就是“朱八八”當年當過窮和尚和叫花子,被餓怕了!
這讓大臣呼籲,再過數十年,很可能出現舉全國之力,也無法養活這一家一姓的情況。於是,頭大如斗的皇帝只能再次改革。到了“萬曆年間”,朝廷實行“宗藩祿銀定額化”,給俸祿定一個固定的額度。在此之後,不論該省宗室怎樣繁衍增長,俸祿總數不變,這才稍稍緩解了“藩王俸祿”對大明財政造成鉅額消耗。
僅僅是財政供養,也不至於被百姓怨恨。其實,由於“藩王”們身份特殊,不受官府管制,不被律法限制。因此,許多地方的“藩王”就利用自己特權,在地方橫行不法,對當地百姓甚至對地方官員橫加欺凌。
有明一代,朝廷對“藩王”造反噬嚴防死守,但對“藩王”們恣行威福,奪佔民田,欺辱官吏,強搶民女之事卻特別寬容,覺得讓“藩王”們引起民憤,才反而能讓朝廷感到安心,畢竟能趁機削藩回血,轉移矛盾。
但報應總會來到。西元1627年,陝西、山西、河南諸地發生災荒,低溫、大旱、蝗災接踵而來。農民顆粒無收,連草根都吃光。澄城的農民王二聚攏了上百饑民,殺官造反,揭開了明末農民大起義的序幕。
而另一方面,透過各種政策優惠和巧取豪奪,“藩王”們卻積累了如山的財富。比如山西大同的“代王”,居然擁有房屋一千零六十座;河南“福王”,擁有半個河南省耕地和礦產,金錢百萬,家中珠玉貨賂山積.....
由於家底殷實又民憤難平,按照祖制,“藩王”們還不能擁有軍隊。於是,這些人簡直就是為農民起義軍們量身定做的“補給包”,一旦失去了官府的護佑,基本上就只能坐以待斃,統統成為待宰殺的“大肥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