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就需要往西餐廳送貨,凌蓁開著小船回到了青嶺村的簡陋碼頭上,以半斤水果糖的報酬把船託給了其中一個在船上守夜的漁家人順利幫忙看守片刻,她回到青嶺村那個屋子裡收拾了一些用品之後就又回到了船上。
對於只有一大一小的凌蓁她們而言,這兩用船的空間還挺寬敞的,有一個小小的艙室可供休息,反正凌蓁對於休息的地方要求不高,打算逢送貨日的前一晚就歇在船上了。
在目前的溫度下,牡蠣離水後普遍可以存活三到四天,儲存得當的話更是最多可以到七天,但是為了保持食材的新鮮度,凌蓁跟餐廳約好的是一個星期送三次,基本上每隔一天送一次貨。
隔天凌蓁去送貨,在城裡又置辦了一些牡蠣育苗和養殖所需要的配備,回來後已經快太陽下山了。
考慮到一連兩天都沒在家,也不知道許爸在此期間有沒有過來找她,要是連續兩天都過來卻不見人,少不得會擔心,她就暫時打消了留在海上一鼓作氣地忙牡蠣育苗的念頭。
反正也不差這一日的,既然明天不用送貨,她就在家裡就休息一日,如果許爸沒過來的話她就去許家跟許爸說一聲她近段時間會出海的事。
這樣要是她有時忙起來乾脆待在牡蠣海域那邊不回來,許爸找不到人也不會白白擔心。
凌蓁在家裡時也沒有閒著,不想在青嶺村或青坡村太扎眼,那些用於紮成吊養牡蠣浮筏的木材和竹竿她打算到其他沿海的村莊去收購,而用於串聯蠣苗的繩索她在城裡買的是一整捆一整捆的,她趁著有點空閒的時間就把它分別截成了長約五米的繩段。
凌蓁本來打算要是把繩索整理好之後許爸還沒有來,她就帶著陸姝出門到許家去一趟的。結果十捆繩索才拆到第三捆,許爸就過來拍院門了。
“阿歡,你這兩天怎麼都不在家?”許爸一跟凌蓁打照面就有些氣急地問了她一臉。
“我盤算著種地我帶著陸姝肯定是做不來的,而且雖然我簽了離婚協議了,但畢竟還沒有真的離婚,戶口還在陸家沒遷出來,本來分到的地想要讓陸家人劃分給我,怕是又得扯皮,還是算了。”
凌蓁說出已經準備好的說辭,“爸你先前所說的做小生意,我進城去看過了,現在做小生意的人太多,我也擠去做這個的話,來錢也難。後來我就想著不如我去做這些做小生意的人的生意。”
許爸被她繞得有些糊塗了:“什麼做小生意的生意?”
凌蓁眨眨眼:“我貸款買了一條二手船。”
這是她打算對外的說辭,對著許爸在這時也最好能統一口徑,免得許爸一個不小心透露出去。嚴格說起來她也不算是撒謊,因為本來那船就是分期付款買的,實際上不就相當於貸款了嘛!
這樣的說辭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杜絕陸家對她的念想。只要她還在青嶺村生活,船的事肯定是瞞不住的,為了避免陸家的覬覦,這個說法很有必要。屆時他們一見凌蓁不僅手裡沒錢,反而還倒欠了更大的一筆債,就不敢打船的主意了。
“你說什麼?”許爸一副受了驚嚇的樣子,他狠狠揉了一下耳朵,“風太大我剛才有點沒聽清。”
“你沒有聽錯。”凌蓁口齒清晰地重複了一遍,“我貸款買了一條二手船。”
凌蓁跟原主不一樣,她對於許爸只有倫理上的道義,沒有深厚的感情,在合理的範圍內是不會太顧及他個人的意見的,反而還會因為不想去應付他的反對而故意先瞞著他行事。
她的打算是這件事等真正辦了離婚手續,跟陸家完全沒關係了再把真相告訴他不遲。
“你買船做什麼?!”許爸為了女兒再一次完全沒有跟他商量過就自己下決定氣得直瞪眼,“花了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