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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1 / 3)

和龍小羽的第二次見面定在兩天之後的下午。在這之前老林去上海時經過平嶺,他如約下車逗留了一夜。韓丁在傍晚時去車站接他,見面後把這兩天的情況特別是羅晶晶的情緒向老林做了彙報。他對老林說:“羅晶晶和龍小羽過去感情不錯,所以她不相信他會殺人,就是相信了,也不想讓他死,這情緒也可以理解。”老林說:“又不是你讓他死的,他犯了該死的事,不死成嗎?”韓丁低頭說:“我只是不希望羅晶晶太傷心,我希望她能理智地面對這個現實。我覺得龍小羽現在在她心裡,已經是個被幻覺包裝出來的人物。她也許把龍小羽的每一個優點和過去對她的每一份感情,全都匯總在腦子裡了,然後產生了她心中現在的龍小羽。”

老林陰陰地想了一下,說:“那好啊,那你就把你在案卷材料上看到的那些事告訴她,你告訴她,她迷戀的這個人只是她的一個不真實的幻覺,只是這個人的美好的外表,你告訴她在這個美好的外表下,包藏著一顆殘忍的心。你就問問羅晶晶,你問她知道不知道這個男人在跟她山盟海誓的同時又強迫四萍跟他幹那種事?你必須把這些情況揭露出來,必須把龍小羽的變態心理醜惡面目告訴她。要不然她老是覺得那小子是冤枉的。”

是的,也許老林說得對,只有把龍小羽的形象在羅晶晶心中徹底顛覆,才是拯救羅晶晶的唯一辦法。但在那天晚上韓丁拉上羅晶晶跟老林共進晚餐的時候,他並沒有急於披露龍小羽的那些醜行,他想還是趁老林在的時候好好和羅晶晶談一談,講講道理,讓她理智地看待和處理這個案子最終可能發生的結局。對羅晶晶來說,老林算是個長輩,又是局外人,他說的話總該是公平的吧。

所以,在吃罷晚飯後三個人坐著喝茶的時候,韓丁以向老林彙報的方式,當著羅晶晶的面簡單說了他在法院看到的那一系列證據。老林邊聽邊神態嚴肅地點頭,邊發表一兩句評論和判斷,與韓丁一唱一和,配合既自然又默契。他們都留心觀察羅晶晶的反應,看她是否接受了他們的暗示。但羅晶晶的態度讓他們有點失望,她絲毫沒有一點洩氣的表示,口氣強硬地堅持說她相信自己的判斷,她相信龍小羽必有冤屈。也許她真的迷信自己的判斷,也許她早心虛了但還虛張聲勢,以便督促韓丁不讓他退縮。她在聽罷韓丁嘮叨完那些證據的第一句話就問:“龍小羽自己承認了嗎?”韓丁只能如實說沒有。但他又補充說明道:“他不承認,可又提不出自己肯定沒有作案的證據,他這麼死扛著不認是沒用的。”羅晶晶突然像一個法律專家似的問了一句很內行的話:“有好多人被冤枉了都找不到解脫自己的證據,他要找不到證據就得向法院認罪嗎,就得認罪嗎?”

韓丁和老林都愣了,羅晶晶的固執使韓丁真切地認識到程瑤的觀點有多正確:男人是理性的而女人是感性的。女人常常從感情出發決定自己的立場,甚至以感情代替理智。

韓丁的語塞,並不僅僅因為羅晶晶的固執,更因為羅晶晶剛才的那句話,無意中提到了一個重要的訴訟原則。老林也意識到這一點了,開口解釋道:“小羅,你這話問得好,你實際上問了一個法理問題,那就是,究竟是由原告還是由被告承擔舉證的責任。按照現代法理中關於無罪推定和疑罪從無的原則,除了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少數罪名外,大多數罪名是由原告負舉證責任,而被告人是不負舉證責任的。只要原告的證據不能完全認定被告有罪,即使被告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無罪,也不能被判有罪。你想說的是這個意思吧?”見羅晶晶點頭,老林笑笑,話鋒一轉,說道:“其實,龍小羽找不到自己無罪的證據並不是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是,原告方,也就是平嶺市人民檢察院提出了充分的有罪證據,足以證明龍小羽有罪。我國法律原則中也還有一條,被告人的口供不是定罪的必備條件。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好在這話是老林說的,所以,他們的爭執當然不至於演變為一場爭吵,但整個晚上羅晶晶變得心事重重起來。韓丁為了挑起她的情緒,在把老林送到旅館之後他們返回工人新村的路上,對羅晶晶表示明天一早要再去檢察院看材料。他告訴羅晶晶他要把一些材料影印了帶回來慢慢研究,羅晶晶臉上才漸漸有了一絲笑容。她當即擁抱了一下韓丁,就在街上,她擁抱了韓丁。過去,他們常常會在大庭廣眾之下旁若無人地擁抱一下的,可自從龍小羽出現之後這是第一次。羅晶晶擁抱了他一下很快就鬆開了,她對他說:“你別放棄,好嗎?就算為了我。”

韓丁嚥了口氣,說:“好。”

韓丁第二天一早先到火車站送老林,然後直接去檢察院,午飯前才從檢察院回來。他讓羅晶晶看到,他果然從檢察院帶回了很多影印的材料,不是全部,只是檢察院允許他帶回來的那一部分。這些材料讓羅晶晶看到了他的態度和他的敬業。在吃過簡單的午飯後,羅晶晶陪送韓丁去看守所,下午是韓丁約好與龍小羽第二次見面的時間,第一次見面因為是姚大維開車帶韓丁去的,所以,羅晶晶不便陪送。這次沒有了姚大維,羅晶晶就非要送他去不可。在走出工人新村去公共汽車站的路上,趁著羅晶晶短暫晴朗的臉色,韓丁又跟她說了些自己辯護的策略和下一步調查取證的方向,實際上還是在暗示和說服羅晶晶要做好思想準備,接受這樣一種可能,那就是:龍小羽有罪。如果替他做無罪開脫的成功率只佔百分之一或者更小的話,那還不如想想別的辦法。他對羅晶晶說:“你不是說他人品特別好嗎?你不是說他特別刻苦上進嗎?那我們能不能找出一些事實來說明他過去是一個多麼優秀的人,他犯罪只是一時衝動,是非常偶然的,也許這樣辯護還能讓法官產生某種原諒的心情,萬一能換來一個死緩的判決保住龍小羽的性命,豈不很好?總比一口咬定無罪,徒勞地花費無用之功,到頭來反而貽誤了本來尚可爭取的一線生機強多了!”

羅晶晶沒有說話,看得出來她對韓丁以認罪換性命的辯護計劃是不甘心的,但她說不出反對的理由,她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她的沉默事實上等於一種無奈的認可。

羅晶晶把韓丁一直送到了平嶺市公安局看守所那扇電動的大鐵門前,看著韓丁和傳達室的工作人員辦交涉,又看著韓丁被人領著,走進那扇緩緩開啟的電動鐵門裡。韓丁回頭,在鐵門即將關閉的時候他看見羅晶晶還盯著他的背影,在門外一動不動地站著。

韓丁轉過頭,往裡走,聽到電動鐵門在身後砰的關閉的聲音,心裡很難過。他清清楚楚地知道,羅晶晶不是送他呢,她是透過他走進鐵門的背影,把想象的目光投向他馬上就要面對的那個死囚龍小羽。

韓丁走到看守所的民警辦公室,填了會見關押人員的登記單。辦公室裡的民警認出他就是前天刑偵大隊姚大維帶來的那位小律師,所以客氣依然。韓丁像前天一樣,很快便穿過長長的甬道和重重的鐵門,重新和龍小羽一起,面對面地隔著一條長桌坐在那間光線昏暗的談話室裡了。領韓丁進來的還是前天那位民警,這回並沒有像前天那樣坐在桌子的一端旁聽他們的談話,而是站在門口的走廊上和另一位民警抽菸閒聊去了。

由於有了和羅晶晶最後的那段溝通,韓丁今天的談話顯得輕鬆了許多。他坐下來問的第一句話是:“昨天你睡好了嗎?”語氣聲調帶了第一次談話所不曾有過的親切。而龍小羽的神情則似乎和前天一樣,沉悶中含著些拘謹,拘謹中藏了些憂鬱,無可無不可地點了一下頭,說道:

“還行吧。”

“那我們開始談吧。”韓丁在椅子上轉動了一下身子,讓自己坐得更加舒服,他說,“今天談談你的過去,你過去的生活和你的家庭。隨便談,說什麼都行,好不好?”

他用輕鬆的微笑注視著龍小羽,想感染和鼓勵他也把神經放輕鬆。但也許龍小羽死囚的身份顯然並不能被韓丁幾句故作輕鬆的話語弄得真的輕鬆下來,他只是應景似的咧了一下嘴,回報了一個笑的意思,仍然拘謹地問:

“你想知道什麼?”

“隨便!”韓丁說。停了一下,他索性幫他開了個頭,“那就先說說你的老家吧,你是紹興石橋鎮的人?”

說起老家,龍小羽的目光柔和起來,有了一些生氣。他慢慢地說:“我的老家,都說是山清水秀之鄉、歷史文物之邦、名人薈萃之地,有兩千五百年的歷史,出過無數的文人墨客。”

韓丁問:“你是說紹興,還是說石橋鎮?”

龍小羽說:“當然是紹興,我們石橋鎮就是屬於紹興的,離紹興城很近。我上大學也是在紹興城裡,我上的是紹興經濟學院,學了兩年經濟管理。”

韓丁問:“你爸爸媽媽是做什麼的?”

龍小羽說:“我爸爸以前在一家錫器廠當工人。紹興人過去一到年關大節都要祭祀祖先祭拜神靈,家家都搞,很隆重的。用的蠟燭臺、香爐、酒壺、罐子這些,都是用錫做的。可最近這些年這種儀式很少有人搞了,只有少數老一輩的公公婆婆還把祭祖拜神當一回事。所以,錫器廠生意越來越難做,後來開不下去就把工人都裁了,我爸爸也就不幹了。他從小喜歡聽紹劇,自己也唱,從錫器廠出來以後就找了幾個人湊錢拉了個紹劇班子。紹興人都喜歡看戲的,魯迅先生不是還專門寫過紹興的社戲嗎,那篇小說很有名的。”

韓丁笑笑說:“喲,你爸爸還是個藝術家呢,真不錯。”

龍小羽沒笑,說:“他愛好這個,所以就去幹了。什麼藝術家,藝術家演戲都是在劇場禮堂裡演,可我們那裡的紹劇,都是到鄉下去,在露天的臺子上唱。得扯開嗓子唱,要不然場子後面的人聽不見,所以把嗓子都練出來了。他們還看不起那些在劇場禮堂裡唱戲的人呢,我爸爸說當年紹劇最有名的鋼嗓子陳鶴皋,還有紹劇的金嗓子汪筱奎在臺上一唱,方圓幾里地都聽得見。過去還沒有擴音喇叭呢。”

“對,那是要憑底氣的。”韓丁附和了一句,又問,“你媽呢,她也喜歡藝術嗎?”

龍小羽說:“我媽和我爸早分開了,我六歲那年我媽認識了一個有錢人,在一個下雨天什麼都沒拿就跟上他走掉了,一走再沒音訊。可這麼多年我爸一直想著她,她走的時候留下了她每天都戴著的那串珍珠手鍊,我爸後來一直戴在自己的手上,連洗澡睡覺都不摘下來。我對我媽長什麼樣都沒印象了,可我也一直很想她,可能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應該有個母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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