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底,曼哈頓下城的拘留所。我整個人都在抖,大腦不能回憶之前幾個小時裡的所有事情。
獄警走在前面,我跟在她身後,走在陰暗潮溼的過道里,陣陣鐵鏈的聲音在我耳邊不停運轉,像一根根絲線,將我的自由纏住。
我走到了屬於我的那座監牢,進去,鐵門‘哐當’一聲關上了。
我即將開始短期或者是長期的監獄生活。
我從來都想不明白她為什麼那麼不喜歡我,那麼針對我。
“你的床上是47號。”獄警站在鐵門外。
“謝謝。”我說的很輕柔,不知道那個獄警是否能聽清。
監獄的生活對我而言是醜陋的,我討厭這裡的空氣和與我同處一室的女人們。
我坐在床上,低頭沉默著。
進來前這個房間裡的人都還在聊天,我的到來讓她們一下子安靜了下來。
“欸,你是幹啥子了進來的?”
在我對面的人一箇中年女人問我,我瞥了她一眼。發現她出奇的乾淨,臉上沒有髒東西,囚服也很乾淨。
“殺人未遂。”我說。
她們倒是不意外,也沒有問我為什麼會殺人。
“我不是故意的。”我掙扎了一下,還是想極力辯解一下。
我想要讓那些人知道,我跟她們這些幹過壞事,觸犯過法律規條的人是不一樣的。
房間冒出了一個冷酷的女聲,告訴我:“好了,不要再故作姿態了,來了這的都是壞人,外面的人看不起的。”
所以我是壞人嗎?
她們好奇的探出頭看我的反應,我一直坐在不說話,也不看她們,很快她們也失去了興趣,重新聊起剛才被遺忘的話題。這整個晚上我跟她們都沒有溝通,她們比我還要冷酷,可以完全忽視一個人的存在。
這是我的第一日。夜裡她們睡著後我一直在安靜的哭著,旁邊的女孩睡的很香甜,但是我在這個房間裡只感到了害怕。於是像在家裡的時候一樣一直熬到了天矇矇亮,有了動靜才能勉強睡下。
後來幾天,我見到了為我為我做辯護的律師史密斯,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穿著西裝但掩蓋不了他的大肚子。在紐約找律師打官司非常耗錢也耗時間,這是布魯克斯託人找的一個價格稍低的律師,我不怪布魯克斯找不了好的律師,他已經盡了他的力。我們沒有血緣關係,他連現在這些,也可以不用為我付出。
我穿著橙色的囚服,坐在一個十五平米的房間裡跟他見面。
“可以跟我說說過程嗎?以及你的動機。”
我搖搖頭。
“拜託,謝小姐,這個時候不要沉默好嗎?”史密斯的語氣著急了點,嚇了我一跳。
上帝作證,我並不是矯情要保持沉默,我只是......
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
“您有孩子嗎?”我倒是反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