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出頭能說不麼?
很想,但是不能!
可是,對這樣一尊大神,該怎麼安排才好?
他號稱是做夢的時候溜達過來的,現在不想回家了,要換個地方睡一覺……這應該不只是找張床,那麼簡單吧,一定還有其他什麼需求。
比如說,環境;比如說,服務……
這種問題,猜來猜去地浪費時間,萬一猜錯了,遭罪的還得是自己。
“沒事了,一場誤會,大家都散了吧”,潘出頭擦了擦額頭上的汗,在幾個死黨的幫襯下,先將圍聚起來的鄰居們轟走,這才小心翼翼回到李十三身邊:“那個,大俠,不知道,你平時最喜歡住的,是哪家賓館啊?”
“我不喜歡住旅館”,李十三知道自己沒身份證,怕那個它又要胡說八道,搶先把話封死:“這裡就好了,你隨便給我找個人家,有個睡覺的地方就成……對了,最好再幫我弄身衣服,乾乾淨淨的。”
去你大爺的,附近沒別人了,還要在我面前裝。真的那麼隨便,去我家不就好了麼?還要準備什麼乾淨的衣服……不就是想讓我出錢買一套麼?
潘出頭一肚子的埋怨,卻不知李十三的本意,是不想再麻煩他,只是話沒說明白。
棚戶區雖然外面的環境差些,但大多數人家裡收拾的還是蠻幹淨的,加上很多人都在幹著早出晚歸的辛苦活,所以找個歇息的地方倒還是可以的。
只是,潘出頭想多了,以為他話中有話,又不敢多問,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給他找了一戶姓馬的人家“投宿”。
這戶人家的男主人叫馬躍,五十多歲,原本有兒有女,一家四口、其樂融融;只是前年全家出遊的時候遭遇一場車禍,老伴和兒子都死了,他也落了個殘疾,唯有女兒馬小美毫髮無損,但從年初換了一份大集團秘書的工作後,就很少回家來。
到這家住,首先,原來4口人住的,現在就一人常住,有多餘的地方給李十三住;其次,馬小美雖然很少回來,畢竟是在大公司裡工作,有那個經濟實力把家裡收拾得像模像樣、乾乾淨淨的,居住環境應該不差;第三,這個馬小美長的年輕又漂亮,是棚戶區裡數一數二的美女,家裡有她的照片,李十三看到後,說不定會把注意力轉移出去……
當然,還有很關鍵的一點是,馬家勢孤,沒有一個肯幫他說話的人,潘出頭又不是要幹什麼殺人放火的勾當,把李十三強行安排過去住的話,所受到的阻力會小很多。
一切都如他所料,李十三住進了馬家,而且是馬小美的房間。
看得出,李十三很滿意,這就夠了。
李十三能不滿意麼?
單間,大床,還有滿屋子香噴噴的氣息。
簡單謝了潘出頭幾句後,李十三就急不可耐地閉門謝客,關門睡覺去了。
當然,不管他多困,小手不能閒著,一番照面下來,又是妥妥的幾個小“物件”落袋,成了他的“戰利品”。
李十三沒空搭理這些,衣服都沒脫,倒頭就睡。
一睡著就做夢。
夢中,他又見到了那一男一女,同樣的場景,同樣的表情,同樣的沉默無語,讓他鬱悶了好一陣,這才沉沉睡去。
這一夜,再也無夢。
無夢的這一覺,他一口氣睡了四個多小時。
仍然很困,但他不能不起床了。
因為,餓了。
相比於濃濃的睡意,這種程度的餓,原本是可以忍耐的。只是,他的小賊手實在太欠了,知道他餓,就不停地往嘴裡塞東西。
如果塞的都是吃的也就罷了,可是畢竟,他睡覺之處,伸手能夠到的地方沒啥可吃的,而那手又很任性,逮什麼拿什麼,枕巾、床單、被罩……在他不得不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的手,已經開啟床頭櫃,抓出了一堆髮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