嚯!
人們中響一片驚歎。
再昏暗的燈光,也難掩金子的光芒。
那可是條明晃晃的大金鍊子,就那樣,順著旅行袋上的破窟窿,滑落到地……想把目光移向別處,都難啊!
圍觀的人大多“眼見為實”,李十三也不疑有詐。畢竟這小賊手,幾小時前偷的就都是值錢的東西,真的碰到了也不能指望它錯過。
就算有人看出端倪,注意到領走金鍊子的傢伙,是潘出頭的小弟,兩人之間還有眼神交流……也沒人傻到,在這種,明顯有人挖坑的情況下,去為一個不知根底的陌生人出頭。
目光都聚集在李十三的身上,有鄙視,有憤怒,有幸災樂禍,也有少許的同情。
“說吧,認打,還是認罰?”見李十三沒話講,潘出頭越發得意:“這金鍊子,恐怕得是要摸進屋子裡,翻箱倒櫃才能找出來的吧……你還好意思說自己夢遊?有夢遊夢到人家家裡去的麼?”
“那金鍊子不是我拿的”,原本已經認罪的李十三,再次被自己大言不慚的本能所震懾,沒能力阻止,又還沒鍛煉出圓謊的本事,只得由著它發揮:“上面根本沒有我的指紋,是誰放進去的,你心裡比我清楚。”
這是一種察言觀色的本事,潘出頭話說的太多,給了它分析的機會。“外來”的李十三,受這太過隨性的身體本能“拖累”的同時,也在沾著相應的光。而且,連李十三自己也不得不承認,在很多方面,這身體的本色發揮,比他這個後來者,要強上許多。
做賊心虛?
潘出頭的字典裡沒這個詞,臉上的神色都沒有半分變化,他便找到了反擊點:“既然你說自己是夢遊,不記得都拿過些什麼,又怎麼知道這上面,沒有你的指紋?”
找人驗指紋?
好啊,我去找的人,自然得要幫我說話。
“因為”,等了半天,不見它主動發揮的李十三,只好自己上了:“我最不稀罕的就是金子,夢遊的時候,拿什麼都可能,就是不可能碰金子!”
切!
不稀罕金子?
你當自己是富豪榜上的名人呢?
真那麼有錢,大半夜的跑我們這鬼地方偷鹹魚?
沒人再向著他了,誰都討厭裝波依的人;在一大群窮人面前裝有錢人的,更是該死。
“我會變金子,你們信麼?”李十三沒招了,只好賭自己還能搞出一張黃金名片來,哪怕比上次的薄一點。只是,因為這話不是那個它說的,底氣顯得不那麼足。
“我信你……才怪”,潘出頭故意來了個大喘氣,臉上的那一絲笑意也消失不見,露出狠戾之色:“既然你不肯說實話,我只好按照我們這裡的規矩,剁掉你兩根手指,讓你再也不敢做這偷雞摸狗的勾當!”
“稍等,就幾分鐘!”李十三鼓足勇氣喊出這句話後,就把眼睛閉上,心中默唸:神啊,救救我吧,再往我的褲兜裡塞幾張金箔好麼?
“等你個毛線,死到臨頭了還TMD嘴硬”,潘出頭早已失去耐心,上前一把抓住李十三的衣領,拎了起來,然後揚起滿是硬繭的手掌,就要賞他一記響亮的耳光。
他恨的不僅僅是李十三竟然不打聲招呼就在他的地盤行竊,更恨這傢伙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他面前冒充有錢的大爺。
有錢才是爺,沒錢你就給我老老實實的裝孫子!
已經合上眼睛的李十三反應神速,同時抬起的雙臂後發而先至,一隻用來護臉,一隻去阻擋潘出頭的出手。
嚯!
又是一片驚歎。
金子,明晃晃的金子。
不是之前的金項鍊,也不是李十三期盼的金箔名片。
三根,手指大小、筷子粗細的金……棒,夾在李十三的手指間,橫亙在他與潘出頭之間,眾人的視線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