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是少府出生的專業人士,對於任何有關經濟、共商方面的事,劉舍都有著源自本能,且極其敏銳的嗅覺。
就好比劉榮方才這番話,僅僅只是淺嘗遏止的提了一提,劉舍便已經大致明白在這件事上,劉榮是個怎樣的思路了。
——糧食和鹽鐵,有相同之處,自也有不同之處。
相同之處,是這兩件大宗貨物的社會屬性,都是日用消耗必需品,且同為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
任何文明下的任何整體——無論農耕還是遊牧,無論奴隸制還是封建制,只要日常消耗品維持一個合理、平穩的價格,那往往就出不了什麼大亂子。
反之,哪怕是先進的後世近現代,一旦糧食、鹽等生活物資價格保障,以至於底層民眾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那即便是飛機大炮,也保不住一個爛到根上的‘偽現代’政權。
後世的非洲大陸,便是這種‘偽現代政權’的匯聚地。
而同作為日常生活必需品,糧食和鹽鐵之間,卻也有著一項根本的不同。
——糧食,是作物。
糧食,是由廣大農民在社會賦予的價值體系下,天然肩負起其生產工作。
尤其是在如今漢室這樣的、處於封建制社會中期的農耕文明,可以說糧食的生產,是由整個國家九成九以上的民眾共同肩負。
說的更直白點就是:糧食生意,本身並不存在‘生產’這一環節。
從來沒有糧食商人,會親自種地生產糧食,並將自己生產出來的糧食,當做自己對外出售的貨品。
除了極少數體量太小,需要賺這筆錢的小商人,會在倒買倒賣的同時,順帶著也僱人耕作自家土地之外,絕大多數糧商做的,實際上都是收購倉儲出售的買賣。
於秋後,從百姓手裡買下糧食,儲存在自己建造的糧倉中,次年徐徐出售賺取差價,是這個時代絕大多數糧商,乃至於如今‘官營糧米’的少府內帑,所一致採取的商業模式。
從這個模式中不難發現,糧食生意,其實就是個倒買倒賣賺差價的生意。
商人群體在這個過程中,唯一能起到的作用,或者說是唯一的競爭力,便是那一座座尋常人家建造不起、維護不起的糧倉,以及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部分糧食因儲存不當而導致變質的抗風險能力。
——你是個關中的農人,擁田百畝,今年吭哧吭哧幹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打下來三百多石糧食,去掉農稅、口賦部分,手裡剛好剩下粟三百石整。
家中妻兒四個,算上你一共五口,每年的口糧要至少百石,才能保證不餓死。
看上去很寬裕——有三百石糧食的存貨,最低生存標準卻只有一百石;
哪怕放開了吃,五口人吃掉足足一百五十石,也還能剩下另外一百五十石,用於改善生活,或積攢起來日後置辦家業。
可你若是真這麼算賬,那你們一家五口人明年,怕不是要餓死至少三口。
原因很簡單:這三百石糧食,可是有足足三萬六千斤(漢斤),折後世足足九噸!
這麼多糧食,別說你家那僅有的兩間泥屋了,若是真直接堆起來,你們家整個院子都堆不下!
放都放不下,自然就更別提妥善儲存,一直存到明年春、夏、秋三季,再一點一點拿出來吃了。
當然,如果不信邪,你完全可以試試。
但你敢賭嗎?
敢拿一家老小五口人的身家性命,去賭你那間即沒有經驗、技術作為支援,也沒有足夠成本投入保證質量的‘糧倉’,能為你多保下百十來石糧食,讓這些糧食留在你手裡,而不是被糧商賺走嗎?
很顯然,你不敢。
在危險臨界線徘徊的經濟狀況,讓你根本不具備絲毫抗風險能力。
你唯一的選擇,是把這三百石糧食賣給糧商,然後來年用賣糧所得的錢,買回不到二百石糧食回來吃。
當然,你們家也不是有糧食就行。
柴米油鹽醬醋茶,人生在世,不花錢的似乎就只有呼吸空氣。
所以最終,你們家大機率只會拿一半的錢,買回一百石左右的糧食回來吃,剩下一半的錢,則用於其他零散開銷。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對你而言,就非常簡單了
——不賣糧商,選擇自己儲存糧食,你有渺茫的機會(不到半成)成功,在這一年當中不被糧商們剝削,卻有極大可能(九成以上)家破人亡。
而賣給糧商,你這一整年的勞動,百分百會被糧商剝削走至少三成,但你們家也大機率不會餓死。
於是,為了‘穩妥起見’,你只能選擇看上去更虧,實際上卻更加穩妥的選擇:賣糧給糧商,自願承受這筆損失……
這,就是封建時代絕大多數農民,在每年秋後最真實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