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比一個碗、一個碟子,又或者是一雙筷子。
作為平陽侯府專門用來招待客人的工具,衛媼招待過的客人,幾乎是那段時間,平陽侯府每來一波客人,便必定有至少一人要由衛媼招待。
三天兩頭一波客人,而且還都不帶重樣,又幾乎全都是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
就算衛媼大概有個範圍,也根本找不到人。
退一萬步說——就算衛媼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又能怎麼著?
難不成還能真找上門,讓人家接納自己的血脈?
別開玩笑了……
作為侍妾,衛媼的本職工作,就是透過肉體來拉攏,或者說是犒勞平陽侯家族的爪牙。
至於懷了孩子?
不好意思,你衛媼本人,都尚且是平陽侯府所屬的‘財產’;
你生下來的孩子,自更是從生下來的那一天開始,就天然屬於平陽侯府。
這就好比你養了一頭母牛,養了幾年,母牛生牛犢了。
——你會關心這個牛犢,是哪家的公牛所出、繼承了哪頭公牛的血脈嗎?
不會。
你只會高興的說:嗯,大牛生小牛,平白賺了一頭牛!
只要把這頭牛犢養大,賣出去就是一筆不菲的財富!
這,便是衛媼這個侍妾,以及衛子夫、衛青在內的七個奴生子,在平陽侯府的處境。
衛媼是奴籍,是平陽府的私有財產;
衛媼生下的七個孩子——無論是生父未知的頭三胎,還是鄭季所出的後四胎,都是衛媼這個私人財產,為平陽侯府產出的附加財產。
對於衛媼而言,重要的,不是這些孩子的生父究竟何人、是否願意接納這些孩子;
而是儘可能讓這些孩子——讓這些生而為奴的孩子,生存下去。
沒錯,生存下去。
僅僅只是‘生存下去’,而非‘有尊嚴的生存’。
很殘酷。
對於衛媼一家母子八人而言,這很殘酷。
但這,也是血淋淋的現實。
從委身為奴,透過一紙賣身契,將自己的肉體和靈魂,都一同賣進平陽侯府的那一天開始,衛媼的命運,就已經註定如此了。
——甚至就連這,都已然是萬幸!
至少買走衛媼的,不是某個從宮裡放出來的老太監,又或是某個有變態嗜好的老財主;
至少衛媼年輕時的些許姿色,能為衛媼在水深似海的侯府,謀求一片未必多大,卻也足夠容身的生存空間。
至少在平陽侯府呆了這麼多年,衛媼至今都還活著;
——至今都還沒有因為一些無心之失,而被平陽侯府活活打死,然後用一個破草蓆一卷,扔到亂葬崗了事。
至少衛媼,膝下還有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