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蒼茫,一輛黑色的豐田車,緩緩駛離株洲城。
車裡,一個女人,一具屍體。
透過後視鏡,看著株洲城的輪廓,越來越模糊,歡兒的臉上,終於蕩起了一抹笑容。
她很開心。
至少,唐風死了,而且,被野狗吞食,她除去了一塊心病。
至於後備箱裡的那具屍體,她毫不在乎。
一個路人而已。
他自己找上來作死,怨不得人。
他,只不過是她盲選的其中一位。
再者,此人也是死有餘辜,如果不是心懷不軌,意圖得到她的身體,他也不會死。
歡兒只需要一輛車,僅此而已。
“想和我上床?*?你家的床很舒服?可惜,你回不去了,只能躺在荒山野嶺中!”
歡兒冷笑。
這種男人,大半夜還在酒吧尋歡問柳,物色一個漂亮的女人上床,整夜不回家是常事,他失蹤,不會有人注意。
所以,歡兒沒有當場拋屍,一旦屍體被人發覺,追蹤下來,她將寸步難行。
若是別人,大半夜拉著一具屍體獨自上路,定然膽戰心驚。
但,她是歡兒。
從小就經歷死亡,她早已經習以為常。
死在她手上的人,她都不記得有多少了,她的心,已經麻木。
更何況,他認為,這些人,該死。
如果不貪,何至於送命?
她殺得理所當然。
有一具屍體陪著自己,她反而覺得,不那麼孤單了。
甚至,她希望此人變成厲鬼,來找她報仇,那更有意思了。
這些人,活著都不是她對手,死了,她何懼之有?
在她眼裡,這些人,和街邊的野狗,沒什麼區別。
等到荒山野嶺中,把屍體隨手扔掉即可。
其實,她很早就來到株洲城,然而,她被通緝,且在長沙和警方交過火,她已然成為重點關注的物件,她只能一直藏著。
她也聽說了吳志遠現身株洲的訊息,然而,時間過去了一天,就算她有心尋找,也無方向。
現在,她孤身一人。
凡事,只能靠自己。
她深深明白一個道理,越是落魄的時候,越是不能聯絡任何人,這個時候,別人只會落井下石,她信不過任何人。
既然,無法找到吳志遠,那任由他離去。
現在,她只想回到婺城。
那裡是她的大本營,有她的根基,儘管她的勢力被張逸傑掃得乾乾淨淨,但,在那裡,她能遊刃有餘。
更何況,還有一個人,可以利用,劉天峰。
她手裡有他的把柄,他不敢拿她怎麼樣。
就算劉天峰後面有個大人物撐腰,那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