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算是小有名氣,然而,這種名氣都是臭名,在別人眼中,他不過是個不入流的扒手,是個街頭上的小混混,他還記得,在夕水街那家商場,他不過是想進去避避暑,他從未想過在裡面摸包作案,但所有人看他的眼神,他永遠也忘不了,有唾棄,有不屑,甚至拿他當作一碰即死的毒蛇。
當時,他被張逸傑抓了,沒人同情他,為他說一句話,儘管所有人都知道他是無辜的。
相反,他面對的是冷眼與嘲笑,是火上澆油,那些人每一句話,無不刺痛著他,從心裡到靈魂。
他活著,從來沒有尊嚴過。
而且,項雲飛臨走時,說的那句話,更是讓他百感交集。
項雲飛說,不會讓他出事!
項雲飛的態度,足以說明一切!
不得不說,項雲飛此人,有獨特的人格魅力。
百事通懊惱的同時,也是對他敬佩萬分。
他知道,項雲飛已經給他指了一條明路,這條路,可以讓他擺脫困境,走向光明大道。
這條路,無疑是他最好的出路。
然而,百事通回到房裡,認真思索一番,他覺得,這事,他不能做!
這不講道義!
讓他出賣吳志遠,他做不出來!
因為,吳志遠從來沒有真正傷害過他,且,每一次,他需要的錢,吳志遠也從未少過他一分。
其實,吳志遠才是第一個,給他尊嚴的人!
此時此刻,百事通如同站在十字路口,不知何去何從。
“你認識吳志遠,想必也認識一個人吧!”正在百事通思緒萬千的時候,張逸傑突然開口。
“誰?”百事通眉頭一挑,一種不祥的預感油然而生。
“餘多多!”張逸傑沉聲說道。
“不認識!”百事通神色自若,心裡已然翻起了滔天巨浪。
他知道張逸傑要問什麼事了!
“是嗎?”張逸傑轉身,盯著百事通,“就在不久前,就在城北,離你這裡不遠的三岔路口,餘多多架著一輛三輪車逃走,而那輛三輪車的車主,我已經查過了,當時,他把車停在路口,就去吃飯了,而你,當時與他就在同一家餐廳餐廳,楊啟發去辦案的時候,看見過你!”
“你想說什麼?”百事通心裡一沉。
“在那種人心惶惶情況下,到處都是警察,有那種膽魄和手藝,能從那車主身上把車鑰匙摸走,又悄無聲息的放在那輛三輪車上的人,除了你百事通之外,整個婺城,我想不起還有誰有這個能力!”張逸傑說道。
“放屁!”百事通勃然大怒,“你們抓我找不到證據,昨晚項局長給我栽贓一回,現在你又想故技重施,再來一次?不錯,那天我是在案發現場,可除了我之外,還有其他人,你怎麼能給我潑髒水?”
百事通低吼道:“我是看到那個胖子了,可我不知道他是餘多多,我根本不認識他!我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讓警方弄那麼大的陣仗抓捕他,但一定是重罪,你說我給他送鑰匙?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意味著我是從犯!你是人民公安,就要對你自己說的話負責!”
“你大聲沒用!大聲不能證明你有理!”張逸傑湊到他眼前,“這隻能證明你心虛,被我說中了!”
“你!”百事通頓時啞口無言。
“放心!我們辦案,是講證據,不會冤枉好人!”
張逸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但前提是,你首先得是個好人!”
“去他媽的好人,老子不是他媽的好人,也不想當好人!老子只是一隻被人玩 弄於鼓掌之間的螞蟻!”百事通破口大罵,站起身來,給自己倒上一杯水,一飲而盡。
“嘟嘟嘟!”正在這時,百事通的手機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