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張石頭,你回答,是否以斧頭劈殺妻子韓巧娘?”
“是…”
隨即,田復珍又命人將一柄還染有血跡的斧子提了上來置於“法庭”當場之中,然後又質問道:“被告張石頭,你來回答,可是用這柄斧頭劈殺了妻子韓巧娘?”
張石頭不忍目睹,別過頭去,點點頭。而田復珍則又一次家中了語氣。
“被告張石頭看著證物,回答本府是否用這把斧子劈殺了韓巧娘?”
“是…”
張石頭無奈之下只好照實回答。
田復珍好整以暇,突然又發問:“被告張石頭你劈殺韓巧娘之時,她在作甚?”
張石頭下意識的回答:“在生火做飯…”
田復珍確認道:“你在韓巧娘生火做飯時將其劈殺,是嗎?”
張石頭對田復珍將問題又重複一遍的行為十分不滿,他不明白那個之前看起來有幾分落魄的輔兵指揮,在當上太原知府後因何變的如此尖酸刻薄。冷哼了一聲,不再理會他的發問。
而田復珍又重複了一遍剛才的問題,郭師爺見勢不妙趕緊對張石頭耳語了幾句,告訴他如果不回答問題算是違犯“法庭”規矩,會被打板子。
張石頭則悶聲對郭師爺道:“打就打,怕甚?”
郭師爺一跺腳,大有恨鐵不成鋼之意。
“‘法庭’條例是大將軍定的,你也違犯?”
張石頭茫然了,如何這等不近人情的條例竟是大將軍所定?又看向疾言厲色的田復珍,只好承認,他是在妻韓巧娘生火做飯時,將其劈殺。
可這並不是事實的全部,張石頭還想爭辯幾句,卻被張方嚴驚堂木一震,喝止住。
“人犯……被告張石頭,田府尊沒有發問,不要擅作發言…”
而此時,田復珍則開始總結之前的問話,“也就是說,被告張石頭在其妻韓巧娘生火做飯時將其劈殺,而不是捉姦當場被劈殺…”
同時,田復珍掃視了一眼陪審席上的諸位陪審,沉聲道:“希望諸位陪審注意,不要被此前的各種謠言所迷惑,你們手中被賦予了掌握生殺大權,伸張正義的權力。因此,一定要以本案在本法庭上出具的切實有效的證據和證言,作為評判此案的唯一依據…”
這種半是建議,半是警告的言語,讓米琰心神一震,趕緊將這一點記在隨身攜帶的本子上,臨進場時,有憲兵發了便於記事的碳條,這種東西使用起來雖然字跡難看,卻極是方便快捷。自進到這憲兵營以後,所聞,所見,所用,有太多的新東西,都是此前從未接觸過的,這讓他大有不虛此行的感觸。
隨後的問話句句都盯住張石頭的要害,整個案情幾乎很快就被還原,在田復珍所營造的氛圍中,張石頭怒殺妻子完全是喪心病狂,而礙於法庭條例張石頭沒有權力自行發言,只能鼓氣忍耐。以上內容完全讓所有陪審們都一致認為,張石頭罪名成立應是不容置疑的。
按照條例,雙方不得當面辯駁阻止發言,控辯雙方每人發言之時,都會有一個簡易的計時器在計時,有任何發言問話都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所以,當田復珍的問話幾乎成功的獲得了所有人的人同時,發言權轉到了郭師爺的手上。
郭師爺首先要求證人上堂,胡二狗早就被憲兵押在了“法庭之外”聽到裡邊喚他名字,便大步流星的走了進去,然後立即跪倒在地,沒等任何人發問便承認了他與韓巧娘通姦,被張石頭當場捉到現行……
戲劇性的逆轉,讓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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