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黃金屋線上免費看>靈異小說>穿越武大郎之救宋> 第六章 準備參加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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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準備參加解考 (1 / 2)

紹聖二年,正是宋哲宗趙煦親政的第二年。

紹聖年間,北宋朝表面看似和平繁榮,實際上是暗流湧動沉滓泛起,特別是在朝堂上,黨爭不止,動盪不安。整個國家已是積弊甚深、沉痾已久,正處於風雨飄搖之中而不得自知。

元祐八年九月,太皇太后高氏病逝,哲宗趙煦親政。

親政後的哲宗趙煦,出於對高太后的不滿和厭憎,一心想繼承其父神宗的遺志推行新法,改元紹聖,任用新黨主將章淳、曾布、李清臣、楊畏、呂惠卿、蔡卞、蔡京、許將、林希、張商英、黃履等大臣,聯手對元祐舊黨人進行瘋狂的報復和打壓,追貶文彥博、司馬光、呂公著等人,司馬光、呂公著不僅被追奪贈官和諡號,連哲宗趙煦當年為他們親筆題寫的碑額和奉敕撰寫的碑文也被追毀。

貶謫呂大防、劉摯、趙彥若、蘇軾、黃庭堅、範純仁等元祐舊黨人,甚至下令除範純仁之外的呂大防等數十人永不錄用,一貶再貶。呂大防、蘇轍、劉摯等人先後被貶黜至嶺南;範純仁被貶至湖北,安置永州;黃庭堅先後被貶為涪州別駕、黔州安置;韓維罷官;蘇軾被遠貶於嶺南惠州,又進而被貶到昌化軍海南儋州;程頤也被貶往涪州;其他在世的元祐大臣也幾乎都被遠貶到嶺南。

嶺南是蠻荒之地,不服教化之地,山高路遠,山窮水惡,瘴癘橫行,對於被貶至嶺南的人來說可謂九死一生,即使不死也會脫層皮。黨爭愈演愈烈,以致於後來,新黨自己內部也上演狗咬狗的鬧劇,李清臣、楊畏、呂惠卿、刑恕、林希等先後也被章淳貶出京城,外放地方為官。

這場所謂的以恢復新法為號召的紹聖紹述,實質上只恢復了元豐年間實施的條例,熙寧新法注重發展生產的內容被閹割了,所謂新黨,並沒有想著如何強國強軍,所有的的心思都放在瞭如何打擊報復元祐舊黨人的身上。

紹聖紹述的這一場折騰,使積重難返的北宋朝後期政治雪上加霜,直接導致“善類空,國事亂,宗社亦繇以傾”。後面山河破碎的悲劇也就註定了。

真可謂是生逢亂世,悲催啊,竟然穿越到風雨飄搖的北宋末年來了!如果沒有什麼改變,自己再過二十多年就淪為亡國奴了,武植想想就覺得窩心喪氣!

自己要想改變這現狀,改天換命,必須要有實力才行。而實力是什麼?無非就是錢、權、兵,有錢有權有兵才是立足之本!

現在要有錢有兵實在是困難,那就先從有權入手吧!而眼下的貢舉就是抓住權力的敲門磚!

所以,武植一定要早點參加科舉大考,爭取早日當官,拿到權力,其他的再慢慢籌劃。

紹聖二年五月初十八這天,夏至,巳時(上午九時),武植一個人坐在小書房裡,默默地梳理著頭緒,握了握拳頭,暗自下定了決心。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眼下的宋朝是文官治國,一直以來都是重文輕武,以文抑武。

紹聖以後,朝廷遵循熙寧試策之制進行人才選拔,只保留進士科與制科,另設新明法科遴選司法官。文官特別是京朝官選拔的重頭戲就是進士科貢舉考試,每三年一開科場,一般先在各州府舉行。須經解試、省試、殿試三級考試,層層選拔,及第後方可入朝為官。

解試,也叫州試,是由諸州、開封府、國子監將合格舉人貢入禮部的一種考試,也是後來的明、清的鄉試。地方州府所舉行的解試,一般都於秋季舉行,故又稱“秋斌”。州試時,由諸州判官主持報考進士計程車子的考試,由錄事參軍主持其餘各科的考試。如果考官不懂經義,可選次一級的官員充任,但要經判官監考。試卷上要加蓋“長官”之印,考官和監考官還要在試卷後面簽名。如發現作弊考生,當場驅逐,考官受賄舞弊,要受嚴厲處分。

每逢科場年,解試會在八月十五日開考,連考三日,共考三場:第一場試大經義三道,《論語》、《孟子》義各一道;第二場試詩賦或詞各一首;第三場是是子史論一首,時務策一道。舉人解試合格,由州府或轉運司、國子監等按照解額解送禮部,參加省試。

省試,也稱為春試,即解試透過的考生稱為“舉子”或“貢生”,於當年冬季集中到京師,於次年春初參加“省試”,一般安排在二三月進行,故又稱“春試”。所謂“省試”是因就試尚書省而得名,實為禮部所主持。

“貢生”到京後,要向禮部報到,寫明家狀、年令、籍貫及參加科舉次數,取得省試考試資格。試前禮部先發一“都榜”,亦稱“混榜”,也就是座次表。省試考試之日,考生到達貢院後依次就座,鎖院,考生不得離開,食宿其間。知舉官將試題寫出後,考生對題目有疑問,可以向出題人提出,出題人則須詳細解答。考試完畢後,開門放考生出院,試卷入櫃。另外還規定“舉人除書案外,不許將茶廚、蠟燭等帶入,除官員外,不得懷挾書策。犯者扶出,殿一舉”。

省試考四場:第一場試本經,第二場試兼經,第三場試論一首,第四場試時務策三道,連考三天,中途不能離場。試卷要糊名、謄錄,並且由多人閱卷。評卷分初閱、複閱兩次。成績合格者,由尚書省張榜公佈,第一名稱“省元”。落第者可以訴請複試一次。

殿試,實際上是省試的一種複試形式。本朝殿試,始於太祖開寶六年。從此,省試與殿試的名次,才有了區別,同時也出現了“省元”和“狀元”的名稱。取士大權進一步為朝廷掌握。

本朝中期之後,參加殿試者一般都賜及第,不再黜落,只是根據殿試成績重新排列名次而已。本朝殿試,一般分為五甲。第一、二甲賜進士及第,第三、四甲賜進士出身,第五甲賜同進士出身。成績出來後張掛黃榜公佈,俗稱為“金榜題名”。

殿試的內容,太祖時僅考詩賦,太宗時加試論一道。神宗熙寧三年,殿試進士,罷詩、賦、論三題,專以策定著,限以千字。後又加試律義、斷案。哲宗元祐時,恢復詩、賦、論三題。紹聖以後,又遵熙寧試策之制。

紹聖二年後,朝廷貢舉考試的內容分為經義、策論兩大部分,不考詩賦,以經義策論取士。

經義是從《周易》、《詩經》、《尚書》、《禮記》、《春秋》、《大學》、《論語》、《中庸》、《孟子》等經書中斷章取義來考,試經義就是出題者從儒家經書中擷取一句話,請考生闡述其蘊含的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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