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勇回到:“人命關天啊,為了救人命即使違法有什麼錯?我再給教會里的病人打八折。”
楊新明有些猶豫。
程勇繼續補充道:“上帝不是說了嗎,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你自己也是病人,你知道正版藥什麼價錢,你光讓他們信上帝,他們能有藥吃嗎?人民關天啊,為了救人命而違法有什麼錯?”
“上帝不是說了嘛,你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因為劉牧師的加入,程勇獲得了印度格列寧的代理;也因為劉牧師大膽揭露假藥販子張長林,程勇才會“醒悟”解散販藥的小集團;正因為程勇的退出,才會有呂受益身死、程勇迴歸的劇情高潮。
劉牧師是一個善良的小人物,他有自己的精神信仰,在認識程勇之前,他也盡力的給白血病人以精神的救贖,如果沒有患上白血病,劉牧師會是一個固守自己精神信仰的固執老頭,但是因為慢粒白血病,再加上看慣了太多白血病人的生死,他的人生軌跡才會發生改變。
“努力”其實不應該是年輕人的專利,年逾花甲的楊新明,為了演好《我不是藥神》中劉牧師這個角色,沒有一點英文基礎的他真是苦練英文!
……
老爺子的戲份結束,呃,也不能說結束,到目前為止國內的戲份前半拉已經拍完,按照之前定的時間,劇組會在五月前往阿三國,一個星期時間拍完印度的劇情!
其實就是集體出去玩。
印度的戲份主要就集中在徐爭一個人身上,劇組所有人一起去,擺明了就是公費旅遊…
話說印度真是個神奇的國家!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一種新藥的上市要耗費多少金錢和人力,要經過多少次失敗和反覆實驗,以及臨床上的試藥階段。
這種成本是極其巨大的,一般的公司根本承擔不起。世界幾大知名藥企像美國輝瑞、瑞士諾華、德國拜爾等大公司研發一種特效藥的投入成本要高達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美元。這種投入在新藥上市後會分攤到藥品價格裡去,所以新的特效藥往往十分昂貴,因為它裡面包含了研發費用。
但是,印度仿製藥卻是直接繞過研發階段,在原研藥新藥上市3個月內就能製成仿製品。
這種仿製藥可能效果只有原藥的80%左右,但是價格卻只有原藥的1/10。
比如,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特效藥是瑞士諾華公司研發的“格列衛”,大約23000元一盒,而它的仿製藥VEENAT只要200多元,由印度藥企Natco公司生產,兩者的有效成分都是伊馬替尼,但價格懸殊巨大。
除了格列衛,其他特效藥如治療乳腺癌的赫賽汀、治療肺癌的易瑞沙、治療腎細胞癌和肝癌的多吉美,印度都有它們的仿製藥。
其實,很多國家都可以生產仿製藥,但一般情況下,仿製藥必須在原研藥專利保護期過後才可以生產。
但是,印度政府甚至連20年專利保護期都懶得等。
他們實施了特殊的“專利強制許可”制度,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許可其他企業使用某項專利。換句話說,當窮人買不起高價的專利藥時,無論專利保護期是否結束,印度都允許該藥品直接被仿製。
據說印度政府這樣做是為了打破歐美製藥壟斷,為窮人做救命藥,但這其實是一種無視藥品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背後奉行的是“我窮所以我有理,你有錢所以你該讓我仿製”的強盜邏輯。
專利權保護是世界範圍內通行的一個準則,也是約定俗成大家一起遵守的一個法律。
別的國家當然可以仿製藥品,但沒有印度這麼理直氣壯地不遵守規則。
但是,它的不守規則直接受益的卻是買不起高價藥的普通民眾。
這就讓仿製藥陷入了一個兩難境地:在道德上它當然是無可挑剔,但在法律上它卻是不合法的。
這也是周易圍飾演的曹警官為難的地方…
於公,曹斌是一名警察,一位執法者,他要維護社會的秩序;於私,曹斌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情有義的普通人,面對那些沒有“假藥”就等於要了命的病患,他的內心飽受兩難的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