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捏了個法式印,向靜誠微施一禮,拿過他手中的降魔杵。
靜誠仰面摔倒,眼睛兀自瞪得老大。
死不瞑目。
就好像從街邊房子裡摔出來的屍體早就死在了高塵靜劍下一樣,靜誠也不是被雷劈死的。
他死於暗傷發作。
我和王道輝演戲捉他的時候,連傷他兩次。
一次是我用頭撞他的頭,看著只是外功搏鬥的技巧,實則是暗中使了劫血術。
二次是王道輝用銅錢劍刺中他的後腦勺,傷及血脈,將他打昏過去。
這也是為什麼靜誠最開始放在香港這邊審問。
當時他一直被控制在醫院。
直到病情穩定,又見他什麼都不肯交代,這才往送深圳。
而真正的靜誠應該就是在醫院的時候被調包的。
表面上看,是王道輝這一劍傷的最重。
可實際上,真正凶險的是我借勢施下的劫血術。
不是直接造成傷害,而是收了勁,只埋下一個暗傷。
隱而不發的時候,沒有任何感受,也沒任何徵兆,可一旦受到特定力量刺激引發,立刻逆血攻心,要是受術人正在激烈運動或是施展法術,全身氣脈蓬勃,逆衝血勢在氣脈推動下,威力大增,會如刀子般直接切開心臟。
想要發現這處暗傷,只有靜下心來,花大量時間內視照神,一點點檢索全身血脈五臟,才能夠發現。
靜誠能夠這麼短的時間內就出來伏擊我,肯定是使了特殊手段壓制王道輝那一劍造成的傷害。
而劫血術和王道輝傷及腦後血脈需要壓制的手段截然相反,只能強行壓制一種。
如果他壓制了劫血術,沒有壓制腦後血脈傷勢,現在還會頭昏難制,根本無法出來與人爭鬥。
我引雷那一擊,就是誘發他劫血術暗傷的引子。
被雷擊到的那一瞬間,靜誠其實還有一個活命的機會,後退躲避,將雷擊力量阻斷在外,不讓其傷及身體。
可是我之前用手雷充雷法,再加上引下來的雷只有空架子,沒什麼大威力,靜誠便決定硬受雷擊也要仗著他的劍印密法擊殺正在施術沒有反擊能力的人。
一個小小的貪功冒進,葬送了他的性命。
吐血的時候,他的心臟就已經裂開,修的又不是屍身法術,立刻身死當場。
能說出“卑鄙”兩個字,已經是他修為足夠深厚的體現了。
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他意識到在被擒那晚就已經落到了我的算計裡。
他顯然很不甘心。
大約是覺得自己一身本事沒能當面鑼對面鼓地施展出來同我好好鬥一斗,卻被我用些小手段生生陰死,實在是憋屈。
其實,他大可不必如此。
畢竟,死在我手上的,全都是被我陰死的,沒有一個得著正大光明鬥法對戰的機會。
惠念恩的霸道只不過是給人看的人設。
骨子裡的我依舊是那個陰險毒辣,無所不用其極的外道術士。
所以,在京城的時候,黃玄然說“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我回她則是“我不是君子”。
她那麼說,實際上是在勸我行正道手段,以堂堂之勢行事。
我的回答則是明確告訴她,我不會像她希望的那樣做事,只要能達成目標,手段對我來說從來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