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講,你去女廁所呀,那才是你該去的地方,那裡沒人欺負你。
“住手!”
我還呆呆站在洗手池邊看他們的壯舉,弦弦就走到了前面,把手上的水甩到了那兩個男生臉上。對方轉過臉,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顯然是不認識。
“你算老幾,這是我們班自己的事,你管得著嗎?”
“我才不管你們是哪個班的,你們再動他一下試試?”
“他們倆好像是足球隊的。”一個對另一個說。我走到弦弦身後了。
另一個看看身邊提褲子的男孩,又看看我們倆,哼了一聲:
“三個對兩個算什麼好漢?”
“好呀,你們倆一起上唄,不用我哥哥出手,我一個人就夠了。”
“這裡太小了,有本事放學後操場見。”
“見就見,欺負人有什麼了不起的?”
他們狠狠瞪了我們倆一下,迅速從門口溜走了。弦弦拍著那個男生的後背,帶他到洗手池邊把手和褲子都洗了洗,還有那張哭紅的臉。
“我叫柯佩弦,這是我哥哥柯佩韋。我們都是三一班的。下次他們再欺負你,你就來找我。”弦弦真有幾分像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俠。
“我叫蒲雲,是三五班的……他們都是我的同班同學。”雖然得救了,蒲雲還是耷拉著腦袋,“他們不會放過我的。”
“別怕。我們馬上送你回班。等放學了我一定去操場,要讓他們這輩子都不敢再欺負你。”
事實證明我們仨都沒有什麼“江湖經驗”。我相當輕鬆,以為放學後只是弦弦到操場跟他們講道理。就算要動手,我對我弟的打架水平也充滿了自信——畢竟有切身經驗,不過他從不在學校惹是生非。然而他這回好像充錯英雄了,對方不是好漢,也不講“武德”。操場上足足有五個人,在夕陽下一字排開,蒲雲被他們的注視掃射著,蹲到了角落裡。但弦弦一到,他瞬間打起了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在他們的眼皮子底下跑到了我們這邊。後面的事實在不好描述,這是我小學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打群架,我鼓起了所有勇氣,沒有逃跑,也沒有躲在弟弟背後,在被打的間隙裡重重地還手了。我牽制了兩個人呢,他們一定以為我和我弟弟一樣可以一打二,所以給了我同等的“特別關照”。倒是蒲雲很出人意料,可能包括我在內的人都以為他只是個移動沙袋,還是個很矮的沙袋,但他死死咬住了唯一一個對付他的人,疼得那廝鬼哭狼嚎,直罵蒲雲是條瘋狗。弦弦那邊嘛,我記不太清了,跟他打的是廁所裡的那兩人,估計他們沒佔到什麼便宜。
最後的結局倒是非常標準,有同學在如血的殘陽下看到了操場上以少擊多、臨難不懼的悲壯一幕,深受感動,毫不猶豫地去告了老師。所有人像小雞仔一樣被揪到了教導主任的辦公室門口,挨個打電話找家長。每個電話裡教導主任都只說了一句話:你兒子當黑社會了。
事情搞大了,反而解決了。透過調查,老師們確認了五班的確有人合夥欺負蒲雲——現在這個詞叫“校園霸凌”。最後的結果是那五個人全部寫了保證書,承諾再也不會欺負人,同時在國旗下被通報批評。至於我們三個,除了400字的檢討就沒有別的事了。巧的很,我們仨都是第一次寫檢討。400字對三年級的我們來說實在有點多,寫了好久好久,還分別幫對方一個字一個字地數,檢查有沒有湊齊。
從那天起,蒲雲就轉到了我們班上,那幫人再沒找過他的麻煩。有時我懷疑,是他們倆成績很好,那五個人成績不好,老師才會相信我們。
之後,蒲雲似乎成了弦弦的小跟班。下課吃飯放學都粘在他身後,上廁所都要一起去。也正是如此,他三番兩次地想要加入球隊。教練沒肯要他,我們倆幫他說話都沒用。他確實一點基礎都沒有,身體素質也差得很,跑兩圈下來就氣喘吁吁,完全不適合體育運動。所以,每個週三週五訓練的下午,他就一個人趴在操場的圍欄上默默看著我們,慢跑時會悄悄跟著,訓練結束了他便走過來跟弦弦一同加練。說是加練,其實是弦弦像個幼兒園老師一樣手把手地教他基礎動作。從傳球開始,再到盤帶與射門。蒲雲的一身本事都是弦弦親自傳授的。有時趙蕤和施振華也會留下來加練,久而久之,大家就都熟悉了。那時的週三週五都是兩點半下課,訓練到四點半,依然雲淡風輕,天藍藍的,操場綠綠的,學校裡安安靜靜,只有球鞋踢到皮球上的悶響。陽光灑下來,把一切照得那麼美好,好得像一場遙遠的夢。之後的之後,教練發現蒲雲有了點進步,更發現他是左撇子,慣用腳也是左腳,最終還是把他收下了,雖然更多時候只叫他搬水和送球。蒲雲唯一談得上出色的就是踢任意球,那也是弦弦教他的,徒弟自然比不上師父,隊裡已經由弦弦和吳聞達來包辦定位球了,教練也不可能只因為他任意球踢得好,就把一個進攻上不去、防守回不來,體能只有十幾分鐘的球員派上場。
然而弦弦總跟蒲雲說,你別把自己看得太低了,小看你的人是要付出代價的。我原以為那只是句普普通通的鼓勵,直到我發現蒲雲把這句話當成了人生格言,還在長跑成績超過我的那天說了出來。弦弦真壞,蒲雲還真信了他的鬼話。我本來只是倒數第三,結果變成倒數第二了。
從倒數第一到倒數第三,蒲雲付出的努力是難以想象的。他過生日那天,請我們倆還有趙蕤跟阿華去肯德基。吃著吃著,他忽然感慨,半年沒吃過漢堡和炸雞了。大家都很詫異地問為什麼,他有些不好意思,說為了瘦一點。每天放學後也都能看到他在操場上不停地跑啊跑,彷彿在追趕著自己的影子。
四五年級,弦弦愈發成為球隊裡的明星人物。無論是成績、球技還是人緣,弦弦都非常好。有一陣子,大家都調侃我們球隊不是某某小學校隊,而是“柯佩弦隊”。有好幾場比賽,我們無法打破僵局,最後都是靠弦弦利用個人能力,踢出一腳驚世駭俗、毫無道理的世界波取得勝利。彷彿只要他在球場上,比賽不到最後一秒就絕不會有定論。蒲雲還寫過一篇作文,把弦弦吹得天花亂墜,什麼身披五彩聖衣,腳踏七色祥雲,一副蓋世英雄的樣子。現實中沒有什麼五彩聖衣和七色祥雲,但是弦弦輕描淡寫地打進技驚四座的入球后,總會在綠茵場上縱情奔跑,他披著燦爛陽光的背影一定在每個人心中揮之不去。
大家也挺尊重我的。但我想,他們的尊重並不是因為我自己有多好,只是我有個優秀的弟弟吧。弦弦是他們的朋友,我是弦弦的哥哥,總要給一點面子的。就像蒲雲總是喊弦弦弦哥,順帶也喊我大哥,彷彿我是帶頭老大。我只是年紀比他們大而已。所以,有時我並不是很樂於跟弟弟的朋友們相處。蒲雲還好,畢竟我們倆都為對方捱過揍,也一起在檢討裡說過“下次再也不敢了”。阿華是我訓練時的搭檔,他練射門,我練撲救。趙蕤嘛,我沒為他做過任何事,他也沒為我做過什麼,可他卻想分走我的弟弟。每次察覺到這一點,我就想不顧一切地把弦弦奪回來。他是我弟弟,只屬於我一個人。就連弦弦自己也是這麼說的,最好的朋友是哥哥,永遠都是哥哥。
但世上沒有“永遠”這個詞。沒有不散的宴席,一切都結束於五年級的十一月初,我們的11歲生日剛過去不久的一個夜晚。我離開了球隊。阿華幾次邀請我回來,我都沒有答應,連比賽都不願意去看。
蒲雲轉到了阿華他們班,還在繼續踢球。後來,聽一個平常不太熟的同學說,蒲雲越踢越好了,在球隊裡拿到了主力位置。有一場關鍵的比賽,球隊在最後一分鐘獲得了一個任意球。蒲雲站在球前,在綿綿細雨中輕輕助跑,用一記洞穿了雨幕的落葉球將皮球送入球網。這個精彩萬分的球進了之後裁判便吹響了哨子,在對手的驚愕與隊友的歡慶之中,蒲雲跪在地上,哭得傷心極了,比以前受人欺負時還要傷心一萬倍。大概是這樣吧,我聽說的,畢竟那段破碎的時間模糊不清,我也不知道自己記的東西是真是假。我只知道那段過去的時光不會再回來,可如今它宛如一面碎裂了又貼上好的鏡子,帶著無數裂紋重現在我的眼前。
失去的時間找到了我。這次好像無路可退,只有迎上去和它拼一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