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市公安局對全市計程車司機發出通知:7月5日早晨,有發現一女人頭戴花頭巾,墨鏡,口罩,手戴白手套,身穿深藍色寬大風衣者,請儘快報告公安部門。
很快,一名計程車司機來到公安局報告。田春達和郝東接待了這名司機。
這司機名叫衛宇。三十多歲,連毛鬍子。他說:“我7月5日早晨,在衛星路街邊公園拉了一個乘客。穿著跟你們通知上說的差不多。”
“她在哪下的車?”田春達問。
“在廣州路附近的公園下的車。”
“她有什麼特徵麼?”
“她穿的像你們通知上說的,挺奇怪的,渾身上下包的嚴實。看不出相貌。不過她行動挺敏捷的,像是個年輕女人。”
“她跟你說話了吧?”
“她上車時說了要去什麼地方。在要下車時說了句停車。”
“如果找到這個人,你能分辨出她的聲音吧?”
“差不多,她聲音挺好聽的。一口標準普通話。”
“她穿什麼樣的鞋?”
“是一雙白色運動鞋,鞋梆上帶個對號。鞋帶是藍色的。是耐克牌,有那個標誌。我那天出車前新打掃的車,所以她的鞋在我車上留下了清晰的腳印。我覺得這個人挺怪的,就在她下車後用手機把她的腳印拍照了。”
兩個刑警一聽這話,都興奮地睜大眼睛。
“你的鞋印照片給我們看看。”田春達高興地說。
司機拿出了手機,把鞋印照片給刑警看。
田春達馬上讓司機把清晰的鞋印照片傳到自己手機上。又對司機說:“非常感謝你對公安工作的支援。”緊握了司機的手同他告別。
9
刑警搜查了朱莉的家,發現了深藍色的寬大風衣,是朱莉母親的。也發現了朱莉穿的耐克運動鞋,鞋底的花紋和磨損程度與計程車司機的照片完全一致。
在證據面前,朱莉只好說了實話:“我喜歡上了米寧,把他當作傾心的戀人。可後來發現他和艾荷做套讓我鑽,讓我在舞蹈比賽中腹瀉退出舞臺。我就發誓要報復。我在7月5日早晨到公園晨練做操後,說去跑步。然後在公園廁所裡穿上了母親的寬大風衣,這樣是為了不讓人看出我的身材。又戴上頭巾、墨鏡、口罩,是為了不讓人看出我的相貌。戴上了手套,是為了不留下指紋。然後乘坐計程車到了艾荷家旁邊的公園。我觀察過她,她每天在這公園裡晨練。我悄悄接近艾荷帶來的果汁,乘他人不注意,把果汁瓶換了。我帶去的同樣果汁瓶裡摻了安眠藥。我是想讓艾荷喝了安眠藥在白天的舞蹈練習中昏迷,她現在為了進京參賽,每天進行加強的舞蹈訓練。我想讓她練不下去,也參加不了進京的比賽。可沒想到我藥放多了,她在駕車去訓練的途中昏迷出了交通事故。我真的只是想懲罰她,沒想害她性命。”
田春達對朱莉說:“你的害人行為最起碼是犯了過失致人死亡罪,是要判刑的。至於最後定什麼罪,判幾年徒刑,要由法院來判定。”
朱莉哭泣著低下頭。1O
8月2日,米寧也突然出了事,晚上突遭襲擊,頭部嚴重受傷。
刑警田春達和郝東來到醫院。醫生說米寧現在處於昏迷之中,頭部被重器擊打,頭骨兩處骨折,腦內有出血,傷勢嚴重,目前正在搶救中。醫生還說米寧手中攥著一塊編織物,現在已經取了出來,看著像是T恤衫胸前的小口袋。
田春達用塑膠袋裝起這塊編織物。這確實應該是T恤衫胸前口袋上的。可能是米寧在昏倒前用力從兇手胸前抓下來的。編織物是深藍色,帶有綠色條紋,那麼,兇手穿的T恤也應該是這個顏色。
四天後,米寧甦醒了過來。田春達和郝東馬上趕到醫院。醫生說只能同米寧簡短談話。
“你可以簡單說說受傷的情況麼?”田春達問。
米寧微微點點頭,小聲說:“那天晚上我到住宅附近的公園裡散步。走累了,就坐在一棵大樹下的長椅上休息。此處很僻靜,也很幽暗。突然,我腦後遭到重重一擊。我猛地站起來,看到身後有一個蒙著頭套的男人,我下意識地想抓住他持兇器的手,可他一揮手又打了我腦袋一下,好像用的是鐵錘。我一下子就昏倒了,什麼也不知道了。”
“你沒抓兇手T恤胸前的小口袋麼?”
“沒有。我只伸手想抓住他持兇器的手。”
田春達想:“那這兇手就是故意把T恤胸前小口袋撕下,塞到昏迷的米寧手裡的。他這樣做的目的,應該是為了栽贓。”
“你被打時是什麼時間?”田春達問。
“大致是晚上9點左右吧。”